重建防御論的國際法考量——以對失敗國家的憲政重建為視角
發(fā)布時間:2017-12-05 10:31
本文關鍵詞:重建防御論的國際法考量——以對失敗國家的憲政重建為視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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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重建防御論是美國學者提出的一種新的國家安全理論,其基本內(nèi)核是通過在失敗國家強制推行國家重建以消除其對國際社會的潛在安全威脅。該理論不但存在嚴重的邏輯缺陷,而且其允許通過采取外部強制措施以推進一國內(nèi)部憲政重建的觀點違背了不干涉內(nèi)政原則、民族自決原則和"戰(zhàn)后法"的相稱性原則及能力建設原則,因而重建防御論在國際法上是站不住腳的。
【作者單位】: 武漢大學法學院;武漢大學國際法研究所;
【基金】:國家社科基金重點項目“海外安全利益法律保護的中國模式研究”(項目號:13AFX028) 中央高;究蒲袠I(yè)務費專項資金資助項目“《里斯本條約》以來的歐盟法創(chuàng)新前沿問題研究”(項目號:2013106010202)的階段性成果
【分類號】:D992
【正文快照】: 一、重建防御論:一種新的民主和平論重建防御論是進入21世紀之后,由美國學者提出并逐步被發(fā)展起來的一種國家安全理論。該理論通過在恐怖主義與專制制度之間建立必然聯(lián)系,將國際社會的和平穩(wěn)定同失敗國家的安全威脅掛鉤,從而得出須在失敗國家實施重建以建立民主制度的結論。重,
本文編號:1254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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