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背景下主審法官責任制問題研究
發(fā)布時間:2025-02-09 16:40
司法責任制一直以來被喻為司法改革的“牛鼻子”,具有牽一發(fā)而動全身的重要作用。在黨的十八大后,作為司法責任制中至關重要的環(huán)節(jié),主審法官責任制又重新回到了大眾的視野當中,一度成為炙手可熱的熱點話題。近年來,作為推動公正司法的關鍵舉措,主審法官責任制在實踐中取得了良好的收效,“讓審理者裁判、讓裁判者負責”的司法理念逐步得到推廣。目前我國司法改革的步伐已經邁入“深水區(qū)”,各種不適應情形及問題逐漸凸顯出來,主審法官責任制在實踐中也顯現出了諸多不適之處。對于主審法官責任制問題的研究,應當能夠厘清制度相關的概念,明晰制度構建的核心內容,從理論層面構建出科學合理的主審法官責任制,并將之更好地付諸實踐。學界中不乏對該問題的研究與探討,但討論成果一般停留在過于宏觀的制度概述和并不周延的概念解釋,對主審法官責任制中的諸多概念缺乏應有的統(tǒng)一定義。因此,主審法官責任制的起點問題,即主審法官及主審法官責任制的含義。從“事實的認定者”、“法律的適用者”及“道德的引領者”三個角度對主審法官進行角色定位,能夠使其更加符合公眾的期待,也可以對其應當享有的權力、承擔的責任提供合理性的論據。新一輪司法改革當中所提倡的“法官獨立...
【文章頁數】:50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選題背景與意義
二、研究現狀
三、研究方法
四、特色與不足
第一章 主審法官責任制的緣起與內涵界定
一、主審法官責任制的緣起
二、主審法官的含義與角色定位
(一)主審法官的含義
(二)主審法官的角色定位
三、主審法官責任制的內涵界定
(一)主審法官責任制的含義
(二)主審法官責任制與相關制度的概念區(qū)別
第二章 主審法官責任制的確立理據與構建維度
一、主審法官責任制的確立理據
(一)法官獨立
(二)權責一致
(三)司法效率
二、主審法官責任制的構建維度
(一)主審法官責任制構建維度之一——“權力”
(二)主審法官責任制構建維度之二——“責任”
(三)主審法官責任制構建維度之三——“權利”
第三章 主審法官責任制運行樣態(tài)考察與問題檢審
一、主審法官責任制的運行樣態(tài)考察
(一)主審法官責任制在規(guī)范性文件中的運行樣態(tài)
(二)主審法官責任制在司法實踐中的運行樣態(tài)
二、主審法官責任制的問題檢審
(一)主審法官現實地位缺乏保障
(二)主審法官責任制的責任認定體系不周延
(三)主審法官責任制的責任追究相關制度缺乏合理設計
(四)法官職業(yè)保障制度未能有效落實
第四章 破除我國主審法官責任制困境的路徑
一、多角度保障主審法官的現實地位
(一)建立科學的主審法官選拔考核體系
(二)理順主審法官與對應各方關系
(三)改革審判委員會討論案件制度
二、重構主審法官責任認定標準體系
三、構建司法化的法官責任追究程序
(一)建立功能明確的法官懲戒委員會制度
(二)有效保障當事法官的合法權利
四、完善主審法官責任制的相關配套制度
(一)加強主審法官的職業(yè)保障
(二)建立合情合理的法官責任豁免制度
結論
參考文獻
攻讀學位期間公開發(fā)表論文
致謝
本文編號:4032544
【文章頁數】:50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選題背景與意義
二、研究現狀
三、研究方法
四、特色與不足
第一章 主審法官責任制的緣起與內涵界定
一、主審法官責任制的緣起
二、主審法官的含義與角色定位
(一)主審法官的含義
(二)主審法官的角色定位
三、主審法官責任制的內涵界定
(一)主審法官責任制的含義
(二)主審法官責任制與相關制度的概念區(qū)別
第二章 主審法官責任制的確立理據與構建維度
一、主審法官責任制的確立理據
(一)法官獨立
(二)權責一致
(三)司法效率
二、主審法官責任制的構建維度
(一)主審法官責任制構建維度之一——“權力”
(二)主審法官責任制構建維度之二——“責任”
(三)主審法官責任制構建維度之三——“權利”
第三章 主審法官責任制運行樣態(tài)考察與問題檢審
一、主審法官責任制的運行樣態(tài)考察
(一)主審法官責任制在規(guī)范性文件中的運行樣態(tài)
(二)主審法官責任制在司法實踐中的運行樣態(tài)
二、主審法官責任制的問題檢審
(一)主審法官現實地位缺乏保障
(二)主審法官責任制的責任認定體系不周延
(三)主審法官責任制的責任追究相關制度缺乏合理設計
(四)法官職業(yè)保障制度未能有效落實
第四章 破除我國主審法官責任制困境的路徑
一、多角度保障主審法官的現實地位
(一)建立科學的主審法官選拔考核體系
(二)理順主審法官與對應各方關系
(三)改革審判委員會討論案件制度
二、重構主審法官責任認定標準體系
三、構建司法化的法官責任追究程序
(一)建立功能明確的法官懲戒委員會制度
(二)有效保障當事法官的合法權利
四、完善主審法官責任制的相關配套制度
(一)加強主審法官的職業(yè)保障
(二)建立合情合理的法官責任豁免制度
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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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編號:4032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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