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與法的沖突與平衡
發(fā)布時間:2017-10-04 06:07
本文關(guān)鍵詞:情與法的沖突與平衡
【摘要】:現(xiàn)代社會是法治社會,依法治國是我黨的基本方略,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jīng)形成,但在法治中國建設(shè)的過程中,不可避免的也會暴露出一些問題,情與法的沖突問題就是其中之一,F(xiàn)有分析表明情與法之間雖然存在矛盾沖突的關(guān)系,但兩者密不可分,無論是法的創(chuàng)制過程,還是法的運行過程,都不可能離開情的因素的影響,為了使法治建設(shè)更加完善,更好地維護社會的公平和正義,就需要從理論上分析出情與法產(chǎn)生沖突的原因,在實踐中更好的理順情與法之間的關(guān)系,充分張揚情對法產(chǎn)生的正功能,努力減少情對法產(chǎn)生的負功能,尋求情與法之間沖突的平衡途徑和方式。 本文首先闡述情的內(nèi)涵和法的內(nèi)涵,并對其涵義作出界定,本文中情的涵義有兩個層面,一個是情面,另一個是民情;本文中的法主要就是指司法。同時歸納情與法之間有兩個層面的關(guān)系,第一個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密不可分的關(guān)系;第二個是矛盾沖突的關(guān)系。其次通過城里法官的鄉(xiāng)下父親案和廖丹案這兩個案件,分別討論情面與法的沖突和民情與法的表現(xiàn)。再次分析情與法沖突的原因,也就是有什么因素導(dǎo)致了情與法的沖突,有人的本性因素,有面子和關(guān)系因素,有傳統(tǒng)的法律文化理念的因素,有當(dāng)下法律環(huán)境和社會風(fēng)氣的因素。再次分析情對法的功能,這其中有正功能和負功能兩部分,正功能有情對法律實施具有評價監(jiān)督功能,情對法律實施的權(quán)威性有維護功能,情對法律實施具有良好的促進功能;反功能有情可能妨害司法審判的公正性,情有可能會增加法的運行成本,情可能使法律實施承載巨大的道德壓力。最后尋求平衡情與法沖突的途徑和方式,分別有樹立人本法律觀的理念,,有堅持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相統(tǒng)一的方式,有利用“情法兩盡”思想的途徑,還有法律方法論的彌合手段等。
【關(guān)鍵詞】:情面 民情 法 沖突 平衡
【學(xué)位授予單位】:遼寧師范大學(xué)
【學(xué)位級別】:碩士
【學(xué)位授予年份】:2014
【分類號】:D90-052
【目錄】:
- 中文摘要4-5
- Abstract5-9
- 導(dǎo)論9-12
- 一、 問題提出9-10
- 二、 選題意義10
- 三、 研究方法10-11
- (一) 語義分析法10
- (二) 文獻研究法10-11
- (三) 理論聯(lián)系實際研究法11
- 四、 本文特色11-12
- 第一章 情與法的涵義及界定12-19
- 一、 情與法的涵義12-13
- (一) 情的涵義12
- (二) 法的涵義12-13
- 二、 本文中情與法的界定13-16
- (一) 本文中情的界定13-15
- (二) 本文中法的界定15-16
- 三、 情與法的關(guān)系16-19
- (一) 法中有情,情中蘊法,密不可分16-17
- (二) 法不容情,情不容法,矛盾沖突17-19
- 第二章 情與法沖突的表現(xiàn)——以案例評析19-24
- 一、 情面與法的沖突—以城里法官的鄉(xiāng)下父親案件為例19-22
- (一) 案情介紹19-20
- (二) 案例評析20-22
- 二、 民情與法的沖突—以廖丹案為例22-24
- (一) 案情介紹22
- (二) 案例評析22-24
- 第三章 情與法沖突的原因分析24-30
- 一、 人之本性因素24-25
- 二、 面子和關(guān)系因素25-26
- 三、 傳統(tǒng)的法律文化理念因素26-28
- 四、 社會風(fēng)氣和法律環(huán)境因素28-30
- 第四章 情對法律實施的功能樣態(tài)30-36
- 一、 情對法律實施的正功能30-33
- (一) 情對于法律實施具有評價監(jiān)督功能30-31
- (二) 情對于法律實施的權(quán)威性有維護功能31-32
- (三) 情對于法律實施具有良好的促進功能32-33
- 二、 情對法律實施的負功能33-36
- (一) 情可能妨害司法審判的公正性33
- (二) 情可能會使法律實施承載巨大的道德壓力33-34
- (三) 情可能會增加法治的運行成本34-36
- 第五章 平衡情與法沖突的途徑和手段36-45
- 一、 樹立人本法律觀理念,平衡情與法的沖突36-38
- 二、 堅持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相統(tǒng)一的理念,平衡情與法的沖突38-39
- 三、 利用“情法兩盡”的思想,解決情與法之間的沖突39-42
- 四、 法律方法論是彌合情與法沖突的重要手段42-45
- 結(jié)語45-46
- 參考文獻46-50
- 附錄50-51
- 致謝51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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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編號:969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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