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濟視角下伊斯蘭金融合同的法律適用——以馬來西亞為例
發(fā)布時間:2025-01-11 01:22
馬來西亞的伊斯蘭金融產業(yè)的領先地位不僅體現(xiàn)在規(guī)模總量上,在制度創(chuàng)新方面為相關國家發(fā)展伊斯蘭金融發(fā)揮了積極的垂范作用,其試圖將伊斯蘭金融的獨特原則融入世俗的法律與監(jiān)管體系,并確保伊斯蘭金融合同的爭議得到相應的司法管轄和爭端程序的救濟。馬來西亞一方面承認沙利亞作為伊斯蘭金融體系的基石,推動了沙利亞與普通法的融合,但合同救濟方面主要由民事法院適用合同與商事法律來管轄而非宗教法院,民事法院在法律適用方面同時也要兼顧沙利亞本身隱含的價值尺度和價值追求。伊斯蘭金融在發(fā)展的過程中仍需要面對諸多新的課題,尤其是規(guī)則在"碎片化"與一體化的發(fā)展過程中就如何形成系統(tǒng)的、完備的、能與世俗法律相互平衡、相互融合的法律監(jiān)管與運行服務體系,值得繼續(xù)觀察。
【文章頁數(shù)】:2 頁
【文章目錄】:
一、伊斯蘭金融合同爭議的管轄權
(一)民事法庭與沙利亞法庭的管轄權
(二)民事救濟程序的適用
二、法律適用
(一)沙利亞作為馬來西亞法律體系的組成部分
(二)沙利亞的法律適用
(三)沙利亞與普通法的融洽
三、伊斯蘭金融合同法律適用的新議題
(一)2013年綜合監(jiān)管法
1、伊斯蘭綜合監(jiān)管法概述
2、沙利亞治理
3、公司治理
(二)馬來西亞中央銀行伊斯蘭教法咨詢委員會
(三)替代性爭端解決方法———仲裁
本文編號:4025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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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錄】:
一、伊斯蘭金融合同爭議的管轄權
(一)民事法庭與沙利亞法庭的管轄權
(二)民事救濟程序的適用
二、法律適用
(一)沙利亞作為馬來西亞法律體系的組成部分
(二)沙利亞的法律適用
(三)沙利亞與普通法的融洽
三、伊斯蘭金融合同法律適用的新議題
(一)2013年綜合監(jiān)管法
1、伊斯蘭綜合監(jiān)管法概述
2、沙利亞治理
3、公司治理
(二)馬來西亞中央銀行伊斯蘭教法咨詢委員會
(三)替代性爭端解決方法———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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