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立法的人類學考察
發(fā)布時間:2024-12-22 21:50
人類學為考察地方立法提供了兩種不同的進路,分別是法律詮釋學與法律功能論。根據(jù)法律詮釋學的進路,地方立法旨在對特定地方的特定事物賦予特定意義,進而實現(xiàn)各種地方知識之間的相互解釋,在這個過程中,地方立法依賴于地方知識。根據(jù)法律功能論的進路,地方立法的功能主要體現(xiàn)在:對完善地方治理及其國家治理做出貢獻,以及,對完善法治體系做出貢獻。兩種不同的人類學進路,為全面考察地方立法提供了理論框架,為推進地方立法的交叉研究提供了新的可能性。
【文章頁數(shù)】:7 頁
【文章目錄】:
一、人類學的兩種思路:法律詮釋學與法律功能論
(一)法律詮釋學的思路
(二)法律功能論的思路
二、法律詮釋學視野中的地方立法
(一)地方立法是一項賦予意義的活動
(二)地方立法對地方知識具有依賴性
(三)通過地方立法實現(xiàn)地方知識之間的“相互評注”
三、法律功能論視野中的地方立法
(一)地方立法對地方治理的貢獻
(二)地方立法對法治體系的貢獻
四、結語
本文編號:4019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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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類學的兩種思路:法律詮釋學與法律功能論
(一)法律詮釋學的思路
(二)法律功能論的思路
二、法律詮釋學視野中的地方立法
(一)地方立法是一項賦予意義的活動
(二)地方立法對地方知識具有依賴性
(三)通過地方立法實現(xiàn)地方知識之間的“相互評注”
三、法律功能論視野中的地方立法
(一)地方立法對地方治理的貢獻
(二)地方立法對法治體系的貢獻
四、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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