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假印大案”看清嘉慶朝吏治
發(fā)布時間:2023-05-26 23:10
清朝嘉慶十四年(1809)底揭發(fā)的"假印大案",是一起因部院堂司官員疲玩怠惰,而致吏商勾結,冒領公帑及物料的大案。工部書吏王書常伙同他人,假傳詔旨,十四次冒領戶部三庫及內務府廣儲司財物,計值七萬余兩白銀。該案揭示了嘉慶朝官員怠玩、書吏膽大妄為的官場風氣。嘉慶皇帝對官員處理上,重財物賠償,輕處罰,失察官員受處分不久即被任用或捐復;实鄣纳珔杻溶蟪蔀榇蟀赴l(fā)生、官場腐敗怠玩的總根源。
【文章頁數(shù)】:9 頁
【文章目錄】:
一、假印大案始末
二、對案犯及失察官員懲處
(一)涉案人員懲處
(二)失察官員問責處罰
1.罰賠銀
2.行政處分與刑事處罰
三、解析案件看吏治
本文編號:3823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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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假印大案始末
二、對案犯及失察官員懲處
(一)涉案人員懲處
(二)失察官員問責處罰
1.罰賠銀
2.行政處分與刑事處罰
三、解析案件看吏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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