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秦始皇到秦二世:律法的工具化
發(fā)布時間:2023-04-21 21:02
秦孝公重用商鞅開始實(shí)行變法,商鞅在政治和法律制度等方面推行全面改革。從立木為信開始采取一系列的改革舉措,使得秦國從一個貧瘠小國發(fā)展成為國力強(qiáng)盛的大國。至秦孝公后,歷代秦王都以法治理國家,律法也成為秦國的立國之本,君王和臣民都遵守而行事。到秦始皇和秦二世時期,律法已不再是治國之根本,而成為君主滿足其私欲的工具。
【文章頁數(shù)】:4 頁
【文章目錄】:
一、具體的事例
(一)逐客令中的鄭國案
(二)秦二世胡亥所作所為
二、秦以法治國
(一)秦國以法治理,刑無等級
(二)法家主張“以法為本”,君主也要受法的約束
三、秦朝律法的工具化
四、結(jié)語
本文編號:3796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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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體的事例
(一)逐客令中的鄭國案
(二)秦二世胡亥所作所為
二、秦以法治國
(一)秦國以法治理,刑無等級
(二)法家主張“以法為本”,君主也要受法的約束
三、秦朝律法的工具化
四、結(jié)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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