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都察院審判權研究
發(fā)布時間:2023-03-06 19:26
自我國古代第一個封建王朝秦朝始設立御史大夫負責監(jiān)察以來,這一職位以及由其衍生而來的御史臺直至明太祖朱元璋發(fā)動農民起義滅元建明之初十余年里一直存續(xù),之后由于明太祖朱元璋進行政治改革廢棄御史臺,更置都察院,自此,都察院取代御史臺作為一國中央監(jiān)察機關登上歷史舞臺,因此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我們可以將御史臺視作為都察院前身。無論是御史臺還是都察院,從其本質而言,應屬國家監(jiān)察機關,自然其最基礎的權力在于監(jiān)察。但自魏晉南北朝開始,御史臺除監(jiān)察外,開始逐漸在審判領域冒出萌芽,隋唐之際更是進一步擴張,這也成為后來都察院作為明代中央監(jiān)察機關但同時兼具審判權的重要歷史淵源之一。都察院本質上作為明代中央監(jiān)察機關,但其法定三法司之一的身份也不容忽視,這便造成了一定范圍內的國家政治體系結構中監(jiān)察與司法交織的局面:都察院既是監(jiān)察機關同時也是審判機關,監(jiān)察官因而被賦予了一定程度上的審判權。作為明代僅次于刑部的審判機關,都察院對審判權在明代整個司法審判權中占據了一定獨特地位。本文關于明代都察院審判權的研究主要從其基本內容、權力在行使過程中體現出的特點以及對明代司法秩序的影響三個方面分別展開。對一項權力展開研究,首先我們應當...
【文章頁數】:57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明代都察院審判權的內容
(一)審判權行使主體
1、正官體系
2、監(jiān)察御史體系
(二)案件來源與審判程序
1、京師案件來源
2、京師案件審判程序
3、直隸及各省案件來源
4、直隸及各省案件審判程序
(三)權力行使方式
1、參與審理
2、單獨審理
二、明代都察院審判權行使的特點
(一)審判權行使主體以監(jiān)察御史為主
1、都察院合并御史臺“一臺三院”,以察院形式存續(xù)
2、巡按御史在直隸及各省審判權得到擴大
(二)審判權行使呈現多種分工表現形式
1、都察院同大理寺分掌某些直隸及各省案件的復核權
2、巡按御史對直隸及各省案件的審錄
(三)審判管轄以職官犯罪案件為主
(四)對其自身監(jiān)察權以及皇權的依附
三、明代都察院審判權行使對司法秩序的影響
(一)監(jiān)督制衡權力
(二)提高司法效率
(三)維護司法公正
(四)影響審判獨立
結語
參考文獻
攻讀碩士學位期間取得的學術成果
致謝
本文編號:3757241
【文章頁數】:57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明代都察院審判權的內容
(一)審判權行使主體
1、正官體系
2、監(jiān)察御史體系
(二)案件來源與審判程序
1、京師案件來源
2、京師案件審判程序
3、直隸及各省案件來源
4、直隸及各省案件審判程序
(三)權力行使方式
1、參與審理
2、單獨審理
二、明代都察院審判權行使的特點
(一)審判權行使主體以監(jiān)察御史為主
1、都察院合并御史臺“一臺三院”,以察院形式存續(xù)
2、巡按御史在直隸及各省審判權得到擴大
(二)審判權行使呈現多種分工表現形式
1、都察院同大理寺分掌某些直隸及各省案件的復核權
2、巡按御史對直隸及各省案件的審錄
(三)審判管轄以職官犯罪案件為主
(四)對其自身監(jiān)察權以及皇權的依附
三、明代都察院審判權行使對司法秩序的影響
(一)監(jiān)督制衡權力
(二)提高司法效率
(三)維護司法公正
(四)影響審判獨立
結語
參考文獻
攻讀碩士學位期間取得的學術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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