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實踐教學平臺運用中存在的問題及應對
發(fā)布時間:2022-01-06 07:40
法學專業(yè)實踐教學平臺是開展實踐教學的載體。在培養(yǎng)卓越法律人才過程中,實踐教學平臺雖得到廣泛應用,但仍存在種種問題和不足,影響了實踐教學效果和教學目標的實現(xiàn)。其中存在的問題包括實踐教學平臺缺乏特色、實踐教學課程設置形式化、實踐教學與理論教學相脫節(jié)、實踐教學評估機制不夠嚴格及實踐教學師資力量較為薄弱等。反思問題形成的原因并提出解決思路,為進一步完善實踐教學平臺的建設和應用、提高法學專業(yè)實踐教學的質效具有重要意義。
【文章來源】:河北工程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2020,37(02)
【文章頁數(shù)】:5 頁
【文章目錄】:
一、問題的提出
二、法學專業(yè)實踐教學平臺的內涵
三、法學實踐教學平臺建設與應用存在的問題
(一)實踐教學平臺缺乏特色
(二)實踐教學課程設置形式化
(三)實踐教學與理論教學相脫節(jié)
(四)實踐教學評估機制不夠嚴格
(五)實踐教學師資力量較為薄弱
四、完善法學實踐教學平臺的思路和舉措
(一)建立特色實踐教學平臺
(二)開展實質性實踐課程
(三)將實踐課程與理論課程緊密結合
(四)建立科學嚴格的實踐課程評估標準
(五)增強實踐教學師資力量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yǎng)計劃之反思與重塑[J]. 許身健. 交大法學. 2016(03)
本文編號:3572042
【文章來源】:河北工程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2020,37(02)
【文章頁數(shù)】:5 頁
【文章目錄】:
一、問題的提出
二、法學專業(yè)實踐教學平臺的內涵
三、法學實踐教學平臺建設與應用存在的問題
(一)實踐教學平臺缺乏特色
(二)實踐教學課程設置形式化
(三)實踐教學與理論教學相脫節(jié)
(四)實踐教學評估機制不夠嚴格
(五)實踐教學師資力量較為薄弱
四、完善法學實踐教學平臺的思路和舉措
(一)建立特色實踐教學平臺
(二)開展實質性實踐課程
(三)將實踐課程與理論課程緊密結合
(四)建立科學嚴格的實踐課程評估標準
(五)增強實踐教學師資力量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yǎng)計劃之反思與重塑[J]. 許身健. 交大法學. 2016(03)
本文編號:357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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