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時期“田皮權”屬性法理研究——以民法用益物權為解釋工具
發(fā)布時間:2021-11-25 23:00
明清時期的土地關系呈現出前所未有的復雜狀態(tài),田皮權的出現就是其重要表現之一。田皮權表現為對他人土地享有占有、耕種甚至交易、繼承等權利,具有明顯的現代民法理論中用益物權的獨立占有權和處分權特征。田皮權的用益物權屬性在傳統(tǒng)中國語境中具有其存在的合理價值功能,它既提高了土地的經濟價值和佃農的身份地位,又是鄉(xiāng)村互助互救的重要融資途徑。在我國現代民法體系中,用益物權也是重要的名詞之一,其表達方式是引進西方法律的結果。對明清時期田皮權用益物權屬性的法理研究,一定程度上挖掘了中國目前土地用益物權制度的國內傳統(tǒng)資源,能夠為更好地理解適用當下土地用益物權提供本土法理支持。
【文章來源】:北京師范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2014,(05)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頁數】:9 頁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近代租佃制度的產權結構與功能分析——中國傳統(tǒng)地權構造的再認識[J]. 張一平. 學術月刊. 2011(10)
[2]“一田兩主”的地權結構分析及其改造利用[J]. 童光政. 北方法學. 2007(02)
[3]清代民法語境中“業(yè)”的表達及其意義[J]. 李力. 歷史研究. 2005(04)
[4]明清江南市鎮(zhèn)的“早期工業(yè)化”[J]. 樊樹志. 復旦學報(社會科學版). 2005(04)
[5]明清時期土地股份所有制萌生及其對地權的分割[J]. 江太新. 中國經濟史研究. 2002(03)
[6]中國農地制度:一個分析框架[J]. 姚洋. 中國社會科學. 2000(02)
[7]11-19世紀中國地權市場分析[J]. 龍登高. 中國農史. 1997(03)
[8]日本的近現代土地所有權理論[J]. 杜穎. 中外法學. 1997(03)
[9]清代的人口壓力和租佃形態(tài)[J]. 何清漣. 江淮論壇. 1987(06)
本文編號:3518952
【文章來源】:北京師范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2014,(05)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頁數】:9 頁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近代租佃制度的產權結構與功能分析——中國傳統(tǒng)地權構造的再認識[J]. 張一平. 學術月刊. 2011(10)
[2]“一田兩主”的地權結構分析及其改造利用[J]. 童光政. 北方法學. 2007(02)
[3]清代民法語境中“業(yè)”的表達及其意義[J]. 李力. 歷史研究. 2005(04)
[4]明清江南市鎮(zhèn)的“早期工業(yè)化”[J]. 樊樹志. 復旦學報(社會科學版). 2005(04)
[5]明清時期土地股份所有制萌生及其對地權的分割[J]. 江太新. 中國經濟史研究. 2002(03)
[6]中國農地制度:一個分析框架[J]. 姚洋. 中國社會科學. 2000(02)
[7]11-19世紀中國地權市場分析[J]. 龍登高. 中國農史. 1997(03)
[8]日本的近現代土地所有權理論[J]. 杜穎. 中外法學. 1997(03)
[9]清代的人口壓力和租佃形態(tài)[J]. 何清漣. 江淮論壇. 1987(06)
本文編號:3518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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