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漢簡牘中的“案致”——兼論漢初地方立法建議
發(fā)布時間:2021-11-25 14:16
出土簡牘中的"案致",依據(jù)其"審閱核查"的基本含義,可進一步表示郡對縣上計文書審慎查閱的行政程序、縣內下行文書中上級指示下級妥善處理的程式用語和文書案卷在不同部門間的傳送流通三種含義。與"案致"相關的概念"致案"和"致書",分別指代行政文書案卷移送的過程和具有通知書或通行證性質的一種官文書。在《二年律令》所處的漢初,"案致"是相國和御史有權為之的一項行政程序,包含于縣道官吏諫言的過程之中,是地方參與國家立法準備環(huán)節(jié)的體現(xiàn)。縣道官吏上書,必須嚴格按照"縣道官——屬所二千石官——相國、御史"的層級逐級進行,否則構成"徑請"。由《津關令》可知,縣道官吏的立法建議是具備實踐可行性的細則規(guī)定。傳世文獻中的"案致"表示司法官吏對犯罪者援法定罪的過程,在一定語境下可能是查處、審判、辦案全過程的代稱。
【文章來源】:湖南社會科學. 2020,(04)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頁數(shù)】:9 頁
【文章目錄】:
一、字詞義厘清
(一)“案”“致”的單字含義
(二)出土簡牘所見“致案”
(三)致書——官文書的一種
二、“案致”的具體內涵
(一)上計中的審閱程序
(二)文書程式用語
(三)“仔細審查”與“案卷傳送”
三、“案致”與地方立法建議
(一)張家山漢簡中的文例釋析
(二)自下而上的立法建議
四、傳世文獻中的“案致”
五、結語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中央與地方立法機關相互關系辨析與重塑[J]. 廖健,周發(fā)源. 湖南社會科學. 2015(04)
[2]秦漢簡牘中的“致書”與“致籍”考辨[J]. 安忠義. 江漢考古. 2012(01)
[3]張家山漢簡《津關令》涉馬諸令研究[J]. 陳偉. 考古學報. 2003(01)
[4]漢簡所反映的關津制度[J]. 李均明. 歷史研究. 2002(03)
[5]漢簡《奏讞書》所反映的三個問題[J]. 楊劍虹. 江漢考古. 1994(04)
博士論文
[1]秦漢簡牘法律用語研究[D]. 趙久湘.西南大學 2011
碩士論文
[1]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之《置吏律》、《戶律》、《效律》、《傅律》、《置后律》、《爵律》校釋[D]. 黃錦前.武漢大學 2005
本文編號:3518306
【文章來源】:湖南社會科學. 2020,(04)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頁數(shù)】:9 頁
【文章目錄】:
一、字詞義厘清
(一)“案”“致”的單字含義
(二)出土簡牘所見“致案”
(三)致書——官文書的一種
二、“案致”的具體內涵
(一)上計中的審閱程序
(二)文書程式用語
(三)“仔細審查”與“案卷傳送”
三、“案致”與地方立法建議
(一)張家山漢簡中的文例釋析
(二)自下而上的立法建議
四、傳世文獻中的“案致”
五、結語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中央與地方立法機關相互關系辨析與重塑[J]. 廖健,周發(fā)源. 湖南社會科學. 2015(04)
[2]秦漢簡牘中的“致書”與“致籍”考辨[J]. 安忠義. 江漢考古. 2012(01)
[3]張家山漢簡《津關令》涉馬諸令研究[J]. 陳偉. 考古學報. 2003(01)
[4]漢簡所反映的關津制度[J]. 李均明. 歷史研究. 2002(03)
[5]漢簡《奏讞書》所反映的三個問題[J]. 楊劍虹. 江漢考古. 1994(04)
博士論文
[1]秦漢簡牘法律用語研究[D]. 趙久湘.西南大學 2011
碩士論文
[1]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之《置吏律》、《戶律》、《效律》、《傅律》、《置后律》、《爵律》校釋[D]. 黃錦前.武漢大學 2005
本文編號:3518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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