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賭性質的認定探析——以被告人孟某等八人開設賭場賭博案為例
發(fā)布時間:2021-09-24 16:27
網絡賭博犯罪具有作案手段復雜多變、作案隱蔽性強等特點,呈現(xiàn)出諸多亂象。對賭是賭客利用賭博網站系統(tǒng)設定的一種缺陷獲利的模式。實施對賭,是一種賭博行為,聚集多人對賭,是聚眾賭博行為,賭資達到定罪標準后應以賭博罪定罪處罰。文章以被告人孟某等八人開設賭場、賭博案為基進行實證分析,對被告人的犯罪行為精準評價,以期對網絡賭博案件司法審判實踐有所裨益。
【文章來源】:法制與經濟. 2020,(06)
【文章頁數(shù)】:3 頁
【文章目錄】:
一、案件介紹
(一)基本案情
(二)案件處理結果
二、案例評析
(一)對賭性質的認定
(二)犯罪金額及共同犯罪的認定
三、結語
本文編號:3408073
【文章來源】:法制與經濟. 2020,(06)
【文章頁數(shù)】:3 頁
【文章目錄】:
一、案件介紹
(一)基本案情
(二)案件處理結果
二、案例評析
(一)對賭性質的認定
(二)犯罪金額及共同犯罪的認定
三、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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