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唐律》對主典職務(wù)犯罪的懲治
發(fā)布時間:2021-04-18 00:18
主典是《唐律》官吏職務(wù)犯罪的特殊主體之一,也是唐代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部門中負責處理公文的胥吏,主要包括令史、書令史與府、佐、史等,在《唐律》中主典屬于主守官!短坡伞分杏幸恍┞殑(wù)犯罪以主典為特殊主體。主典作為主守官與監(jiān)臨官一樣承擔更為嚴厲的刑事責任。
【文章來源】:煙臺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2020,33(05)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頁數(shù)】:8 頁
【文章目錄】:
一、唐代主典在胥吏中的特殊地位
二、《唐律》中的主典職務(wù)犯罪
(一)主典瀆職罪
1.官文書稽程
2.主典擅自開啟官物印封
3. 官戶奴婢產(chǎn)子而典吏不附帳
4.主典替代不將正案分付后人
(二)主典贓罪
1.監(jiān)臨主司受財枉法與受財不枉法
2.以監(jiān)臨主守為特殊主體的贓罪
三、《唐律》對主典犯罪的嚴懲
(一)作為主守官的主典犯罪后刑事責任加重
1.在共同犯罪中作為監(jiān)臨主守的主典一律按照首犯論處
2.作為監(jiān)臨主守的主典犯罪量刑加重
(二)主典在同職公坐中的特殊刑事責任
四、結(jié) 語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唐代典吏考[J]. 顧成瑞. 齊魯學刊. 2016(01)
[2]唐代的主典[J]. 李蓉. 三峽學刊. 1995(01)
[3]論唐代的吏[J]. 張廣達. 北京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1989(02)
本文編號:3144416
【文章來源】:煙臺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2020,33(05)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頁數(shù)】:8 頁
【文章目錄】:
一、唐代主典在胥吏中的特殊地位
二、《唐律》中的主典職務(wù)犯罪
(一)主典瀆職罪
1.官文書稽程
2.主典擅自開啟官物印封
3. 官戶奴婢產(chǎn)子而典吏不附帳
4.主典替代不將正案分付后人
(二)主典贓罪
1.監(jiān)臨主司受財枉法與受財不枉法
2.以監(jiān)臨主守為特殊主體的贓罪
三、《唐律》對主典犯罪的嚴懲
(一)作為主守官的主典犯罪后刑事責任加重
1.在共同犯罪中作為監(jiān)臨主守的主典一律按照首犯論處
2.作為監(jiān)臨主守的主典犯罪量刑加重
(二)主典在同職公坐中的特殊刑事責任
四、結(jié) 語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唐代典吏考[J]. 顧成瑞. 齊魯學刊. 2016(01)
[2]唐代的主典[J]. 李蓉. 三峽學刊. 1995(01)
[3]論唐代的吏[J]. 張廣達. 北京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1989(02)
本文編號:3144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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