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波斯納的實用主義道德懷疑論
發(fā)布時間:2020-06-22 19:01
【摘要】: 當法律實證主義對某個法律爭議無法得出令人滿意的結論時,法律是應從哲學還是應從科學獲得指導?波斯納的回答是,應從科學獲得指導。從這一主旨出發(fā),波斯納秉承霍姆斯法律和道德相分離的思想,將法律和道德在內容上存在一定關聯(lián)作為一個前提接受,更多關注的是法律職業(yè)、司法裁判職業(yè)及法律學術職業(yè)與校園道德哲學職業(yè)之間的聯(lián)系。波斯納否認校園道德論在改進人們的道德信仰和道德行為上有什么作用,同時也不承認道德哲學有助于充滿道德爭議的法律疑難案件的解決,波斯納提出了他的替代選擇——關注科學和實用主義審判,以消解社會對道德話語和宏大法律理論的迷信,努力使法律從道德理論向政策科學轉變。本文對波斯納的“實用主義道德懷疑論”這一道德立場進行了梳理與重構,集中分析了他的“強式命題”、“弱式命題”以及他的替代選擇——關注科學和實用主義審判,最后對波斯納的道德理論進行了一些反思和批判,具體包括他對校園道德理論的界定、其論證進路、其道德相對主義以及波斯納牌號的實用主義,使我們發(fā)現(xiàn)其中存在的問題。
【學位授予單位】:吉林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授予年份】:2008
【分類號】:D90
本文編號:2726104
【學位授予單位】:吉林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授予年份】:2008
【分類號】:D90
【引證文獻】
相關博士學位論文 前1條
1 劉鵬;疑難案件中法律裁判的規(guī)范性來源[D];吉林大學;2011年
相關碩士學位論文 前1條
1 高紅;論波斯納的實用主義審判觀[D];廣西大學;2011年
本文編號:2726104
本文鏈接:http://sikaile.net/falvlunwen/falilunwen/2726104.html
教材專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