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官制判的刑名師爺
發(fā)布時間:2017-11-09 04:06
本文關鍵詞:代官制判的刑名師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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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正《辦案要略》是清代王又槐所著的一部法律古籍,對研究我國清代法治狀況及其實施有重要的歷史價值。王又槐,字蔭庭,浙江錢塘人,乾隆中期的法學家。王又槐精熟律典且實際經(jīng)驗豐富,曾入幕多年,并參與修訂《大清律例統(tǒng)纂集成》。他有多種著作行世,除《辦案要略》外,尚有《刑錢必覽》《錢
【分類號】:D929
【正文快照】: 《辦案要略》是清代王又槐所《辦案要略》共為十四篇,目著的一部法律古籍,對研究我國錄依次為:論命案、論犯奸及因清代法治狀況及其實施有重要的奸致命案、論強盜案、論搶奪、歷史價值。論雜案、論批呈詞、論詳案、敘供、王又槐,字蔭庭,浙江錢塘人,作看、論作稟、論駁案(附上,
本文編號:116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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