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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麗 高校擴招背景下高中分流與教育機會公平研

發(fā)布時間:2016-08-08 16:00

  本文關鍵詞:高校擴招背景下高中分流與教育機會公平研究,由筆耕文化傳播整理發(fā)布。


高校擴招背景下高中分流與教育機會公平研究

 

李麗   趙文龍

(西安交通大學人文社會科學學院,陜西,西安710049)

 

【摘要】利用中國綜合社會調查(CGSS2008)數(shù)據(jù)進行了實證分析發(fā)現(xiàn):高校擴招不僅顯著影響了高中分流的結果,而且也影響了高中分流過程中的教育機會公平。具體而言:相對于高校擴招前,擴招后,父母受教育年限高的初中畢業(yè)生,有更高的幾率入讀最優(yōu)質的重點高中;而農村的初中畢業(yè)生只有更高的幾率入讀職業(yè)高中。這說明,高校擴招不僅沒有降低,反而加劇了高中內部的機會不公平。

【關鍵詞】高校擴招高中分流教育公平職業(yè)高中普通高中重點高中

 

    高校擴招政策不僅影響了高等教育,也對中學教育產生了后續(xù)影響,并且引起了高中教育機會公平問題的新變化[1][2][3]。隨著高校擴招的持續(xù),以及政府對教育事業(yè)的推動,高中入學率越來越高[4],但“權錢交易”、“暗箱操作”等針對高中分流時教育機會公平問題的質疑之聲卻不減反增。這說明高中教育機會的不公平現(xiàn)象不僅仍然存在,甚至可能更加嚴重,只是不公平的焦點從原來的入學機會轉移到了高中分流上了。

    高校擴招對高中分流有無影響?這種影響是提高了還是降低了高中教育機會的公平性?具體是如何體現(xiàn)的?帶著這些理論與現(xiàn)實問題,本文利用一個全國性數(shù)據(jù),定量考察了高校擴招背景下,高中分流中的教育機會變化狀況。

 

    一、文獻綜述

    (一)教育分流研究

    教育分流指的是依據(jù)一定標準,將學生分門別類,讓學生進入不同類型的學校,按照不同的要求和標準,采用不同的方法,教授不同的內容,使其成為不同規(guī)格和類型的人才[5]。

    在教育分流類型的討論中,特納(1971)的觀點比較有代表性,在論述英美兩國教育分流時,他提出了贊助性流動與競爭性流動兩種分流模式[6]。對國內的教育分流類型的考察,主要有兩種指向:一種是從教育機會分配出發(fā),依據(jù)學生學業(yè)考試成績,讓學生進入不同的學校,根據(jù)分流的形式,可以分為重點學校和非重點學校[5]。一種是從教育機會選擇及獲取出發(fā),分為生存教育與地位教育兩種:前者是指“一個人為適應某一社會的基本生產而選擇的教育”,如職業(yè)學校;而地位教育是指“超出基本生產所必需的、以獲取更好的社會職業(yè)地位為指向的教育類型”,如普通高中、重點高中[7]。本文從國內的這種教育分流類型出發(fā),將分別探討高校擴招背景下,高中教育分流的情況,即入讀職業(yè)高中、普通高中、重點高中的狀況。

       隨著公眾對教育分流的反映日益強烈,國內學者也開始關注教育分流的機制問題。吳愈曉(2013)分析了改革開放以來所有層次教育的分流狀況,發(fā)現(xiàn)家庭社會經濟地位影響子女的分流路徑[8];陳友華、方長春(2007、2005)分別分析了義務教育和高中分流的機制,發(fā)現(xiàn)家庭背景對基礎教育分流有顯著影響[9] [10]。這些研究奠定了高中分流研究的基礎,同時也說明還有一些機制有待進一步探討澄清。

    (二)教育機會公平研究

    教育公平是指“根據(jù)學生的先天稟賦和后天努力程度的不同慎重分配教育機會,使學生可以有效利用社會提供的教育機會,以便最大限度地取得學業(yè)成功、實現(xiàn)發(fā)展,而不是根據(jù)家庭出身、社會地位、經濟條件等外部因素”[11]。也即,如果教育機會的獲得受到家庭階層背景、城鄉(xiāng)結構等外部社會位置因素的影響越小,則說明公平程度越強;反之,則說明公平程度越弱。

    教育機會公平是教育社會學探討的核心內容,在眾多學者的研究中,主要有以下幾種假設及理論觀點:

    “現(xiàn)代化假設”認為,教育的擴張會推動教育機會會更加公平。隨著工業(yè)化和現(xiàn)代化的發(fā)展,在教育機會分配時,代表能力、效率等的“績效原則”將會更加普遍。具體而言,在教育擴張的過程中,受教育者的個人能力、努力、慣習等方面的自致因素將會在受教育機會方面發(fā)揮越來越重要作用[3],基于環(huán)境因素的教育機會不平等在下降。換言之,在教育機會獲得的過程中,機會的獲取主要由個人的才能決定,而非家庭出身、社會地位、經濟條件等外部因素。

    然而更多的研究卻并沒有這么樂觀。經過分析愛爾蘭教育擴張半個世紀以來的數(shù)據(jù),Raftery 和Hout發(fā)現(xiàn),階級階層等因素對中學和大學入學機會的影響并沒有消失;相反,只要社會上層還需要教育機會,這種不平等就會一直維持下去,即“最大化維持不平等假設( MMI )”[12]。后來,在這一假設基礎上,在實證數(shù)據(jù)的支持下,Lucas(2001)發(fā)現(xiàn)教育擴張只會給社會下層帶來更多低質量的教育機會,優(yōu)質的教育機會仍然被社會上層所把持,只有當社會上層在某一方面的教育需求達到飽和時,社會下層才有可能在此類教育中獲得更多機會,從而使得此方面的教育機會不平等下降。但這種下降只是有限范圍內的,通常是剩余的教育機會,即“有效維持不平等假設(EMI)”[13]。

    針對這兩種針鋒相對的觀點,及相反結果的數(shù)據(jù)檢驗,很多學者開始從另外角度思考教育擴張與教育機會的關系。Breen等人(1997)選擇從微觀過程來看待這個問題,他們認為,受教育者教育機會的獲得是經過理性選擇的結果。行動者在決定是否繼續(xù)受教育及選擇何種類型的教育時,通?紤]如下兩個因素:下一階段或某種類型教育的回報率、教育機會獲得的成功率及教育的成本。如果下一階段或某種類型教育的回報率、成功率越低,成本越高,則越有可能放棄獲得的機會,即“理性選擇模型(RCT)”[2]。

    中國的教育擴張對中國教育機會的也產生了廣泛影響,特別是1999年高校擴招政策實行以來,從基礎教育到高等教育的整個教育領域都進入加速擴張期。在這一背景下,國內學者們通過大量的實證數(shù)據(jù)及理論探索,研究教育機會的公平問題。李煜(2006)概括了教育擴招以來,產生教育機會公平問題的三種機制,即文化再生產機制、資源轉化機制與政策干預機制[3]。劉精明(2006)研究發(fā)現(xiàn),高校擴招以來高教領域中的教育不平等總體上呈現(xiàn)下降趨勢,但不同質量的高等教育呈現(xiàn)出不同的教育機會分配,在大學本科教育方面,優(yōu)勢階層的機會在擴大;下層社會群體獲得更多的?萍俺扇私逃龣C會[1]。李春玲(2010)研究發(fā)現(xiàn),大學擴招以來,高等教育機會并未下降,城鄉(xiāng)教育機會不公平反而明顯上升[2]。吳愈曉(2013)研究分析了高校擴招以來,基礎教育機會的變化,他發(fā)現(xiàn)1999年以后高中教育機會的城鄉(xiāng)不平等顯著擴大,階層不平等沒有顯著變化[14]。而張兆曙、陳奇(2013)研究卻強調,高校擴招后,高等教育機會的性別不平等逐漸下降[15]。

    但遺憾的是,目前國內還沒有分析過高校擴招這一教育政策因素,如何影響了高中分流以及高中教育的公平性。本文正是在學者研究的基礎上,探討如下兩個問題:(1)高校擴招對高中分流有何影響;(2)在高校擴招的背景下,家庭階層、城鄉(xiāng)結構等反映社會公平性的因素對高中分流的影響又在如何變化,如果這些因素在擴招后繼續(xù)甚至更強烈的影響了高中分流,則說明高中教育機會不公平繼續(xù)存在甚至更加嚴重,反之則表明高中教育機會正在向更加公平公正的方向邁進。

 

    二、研究設計

    (一)數(shù)據(jù)來源

    本文采用2008年全國綜合社會調查(CGSS2008)數(shù)據(jù)來實證分析上述所提出的兩個研究內容。該調查以2005年1%人口抽樣調查數(shù)據(jù)為抽樣框,在中國大陸28個省、自治區(qū)及直轄市的城市和農村地區(qū),采用PPS抽樣方法,抽取了一個6000人的樣本。此數(shù)據(jù)包含了被調查者詳細的教育經歷,包括每一個受教育階段的起止年份、是否畢業(yè)、學校類型及等級等方面的信息,也包括受教育者的社會背景,即家庭階層背景、城鄉(xiāng)結構等方面,這些數(shù)據(jù)能夠為本文提供充分的實證資料。根據(jù)本文的研究需要,本文重點關注自1977年高考制度恢復以后,完成初中教育的人的高中分流狀況,經過篩選,符合條件的樣本有2359份。

    (二)變量選取與測量

    鑒于以往文獻及本文研究需要,本文將高中分流作為因變量,將家庭階層背景、城鄉(xiāng)結構等反映公平的指標作為主要自變量。同時,由于是研究擴招以來高中教育機會變化狀況,所以將高校擴招作為條件變量。其他因素如性別等作為控制變量,以期能夠更準確的反映主要自變量的影響。主要變量基本特征見表1。

    1、高中分流

    本文關注高中教育狀況,高中分流以入學為標準,采用四分類測量。其中,初中畢業(yè)后不再上學情況編碼為0,入讀職業(yè)高中、技校、中專的編碼為1,入讀普通非重點中學的編碼為2,入讀縣、地、省/直轄市重點中學的編碼為3。

    2、高校擴招

    高校擴招政策從1999年起正式執(zhí)行,因此本文把1978-2008年初中畢業(yè)或入讀高中開始年份為1978年至1998年的樣本分為兩個組。一個組是1978-1998年初中畢業(yè)或入讀高中的人,即擴招前組;一個組是1999-2008年此種情況的人,即擴招后組。高校擴招分類形成了一個高校擴招虛擬變量,擴招前組編碼為0,擴招后組編碼為1。

    3、自變量

    本文的自變量是社會位置。根據(jù)已有的文獻并結合當前中國實際,本文通過父母親的教育程度這一家庭階層指標及14歲時的主要居住地這一城鄉(xiāng)結構指標來測量。

    (1)父親職業(yè)地位。從布勞和鄧肯的研究開始,大量的研究證明,家庭職業(yè)地位是家庭社會位置的典型代表。本文也延續(xù)這一傳統(tǒng),在相關研究經驗的借鑒下(王威海、顧源,2012;吳愈曉,2013),用14歲時父親的職業(yè)地位來作為測量指標。CGSS2008采用“1988年國際標準職業(yè)分類代碼”(ISCO88)來代表父親的職業(yè)類型,筆者將其轉化為“國際社會經濟地位指數(shù)”(IESI),分數(shù)越高表明父親職業(yè)地位越高[5] [8]。若父親職業(yè)信息缺失,則用母親職業(yè)信息來替換。

    (2)父母親的教育程度。除了職業(yè)地位外,父母親的教育程度也能夠很好的反映出一個家庭的社會位置[1] [5] [8]。參考已有研究,本文使用父母雙方中受教育程度更高的一方的受教育年限作為此變量的測量方式[8] [16]。

    (3)14歲時主要居住地。城鄉(xiāng)結構作為一種宏觀機制,是最典型的一種中國社會結構。而且從當前的基礎教育政策及教育實踐來看,城鄉(xiāng)差異巨大。所以,本文將14歲時居住在農村還是城市,作為測量被調查者高中教育分流的宏觀社會位置指標。其中,14歲時主要居住在農村編碼為0,其他情況編碼為1。

    4.控制變量。一些研究發(fā)現(xiàn),在教育擴招的過程中,也出現(xiàn)一些性別上的變化趨勢[15]。因此,本文將可能會由性別產生的對高中教育分流的影響控制住。

表1 主要變量的基本特征(N=2359)

變量名稱

變量賦值

樣本數(shù)

百分比(%)

初中畢業(yè)不再受教育=0;

職業(yè)高中、技校、中專等=1;

普通非重點中學=2;

縣、地、省/直轄市重點中學=3

984

408

789

331

39.17

16.24

31.41

13.18

性別

女=0;

男=1

1352

1355

49.94

50.06

14歲時父親

職業(yè)地位

[19,88]

平均值:42.42

標準差:12.46

父母親

受教育年限(年)

[0 19]

 平均值:8.116;

標準差:4.031

14歲時主要居住地

農村=0;

城市=1

1502

1194

55.71

44.29

高校擴招

擴招前=0;

擴招后=1

2075

632

76.65

23.35

    從表1可以看出,總體上而言,只有39.14%的初中畢業(yè)生立即就業(yè)。也即有一多半學生會選擇繼續(xù)接受高中教育,其中有16.24%的人接受了職業(yè)高中、技校、中專等職業(yè)教育,有31.41%的入讀普通高中,13.18%的入讀重點高中。從中可以看出,入讀重點高中的比例最小,這也符合國家教育分流政策的目的跟現(xiàn)實情況。   

    (三)研究方法及模型

由于本文研究的因變量是四分類變量,因此,采用多元邏輯回歸模型(multinomial logistic regression model)來進行統(tǒng)計估計。多元邏輯回歸的基本形式如下[17]:

    具體而言,本文采用了兩個mlogit模型,第一個模型主要統(tǒng)計分析高校擴招對高中教育分流的影響;第二個模型在第一個模型的基礎上,進行高校擴招與父母親受教育年限、14歲時主要居住地以及控制變量性別的交互,以期發(fā)現(xiàn)高校擴招以來,在高中教育分流過程中呈現(xiàn)的教育機會公平變化。

 

    三、研究結果

    (一)擴招前后,社會位置因素在高中教育分流中的體現(xiàn)

    為了了解各背景因素,特別是社會位置因素對教育分流的影響作用,首先必須確定教育分流與各因素之間存在顯著相互關系。另外,本文的主要目的是發(fā)現(xiàn)由擴招引起的背景因素對高中教育分流影響的變化狀況。因此,本文將樣本分為擴招兩部分,分別探討擴招前、后教育分流與各因素之間的相關性。

    如表2所示,擴招前,教育分流與社會位置因素及性別都有顯著相關關系,這說明擴招前高中分流的結果與社會位置因素有關。擴招后兩者的相關關系發(fā)生了一些調整,高中分流不再與父親的職業(yè)地位顯著相關,但與父母的教育水平、城鄉(xiāng)結果因素的仍然存在顯著的相關。另外,從教育分流與每一因素的相關系數(shù)來看,擴招后高中教育分流與父母的教育水平、城鄉(xiāng)結構的相關系數(shù)變大,而與父親的職業(yè)地位、性別的相關系數(shù)變小了。但是否在影響關系,存在怎樣的影響關系,還有待于進一步探索。

表2 教育分流與社會位置因素相關分析

 

性別

14歲時父親

職業(yè)地位

父母

教育水平

14歲時

主要居住地

擴招前教育分流

0.057*

0.120***

0.275***

0.294***

擴招后教育分流

0.065

0.075

0.366***

0.359***

注:***表示達到0.001的顯著性水平;* * 表示達到0. 01 的顯著性水平; * 表示達到0. 05 的顯著性水平.

    (二)高校擴招對高中入學機會的影響狀況

    表3反映了高校擴招對不同類型高中入學機會的影響。從表3可以看出,“高校擴招”三個虛擬變量的系數(shù)皆為正,并且顯著。這表明在控制了其他變量的情況下,高校擴招這一因素對各種類型的高中入學機會都有單獨的顯著影響,擴大了人們的高中就學機會。具言之,與擴招前比,擴招后入讀職業(yè)高中、普通高中、重點高中的幾率分別是就業(yè)的1.818、1.559、2.354倍。也即高校擴招以來,完成初中義務教育學業(yè)的人,不論何種社會出身,都比高校擴招前有更多的繼續(xù)讀書的機會,都更有可能入讀職業(yè)高中、普通高中,或者重點高中。

    除此之外,從表3還可以看出,在控制了高校擴招后,性別、家庭階層地位、城鄉(xiāng)結構等對教育分流的影響。其中,性別對是否就讀職業(yè)高中沒有顯著性影響,但對普通高中和重點高中仍有顯著的正影響,這意味著男性入讀地位取向的高中仍有明顯優(yōu)勢。父親職業(yè)地位對普通高中沒有顯著影響,但對職業(yè)高中,尤其是重點高中的影響仍然顯著。而父母教育水平、城鄉(xiāng)結構對三種類型的高中都有顯著影響,并且方向為正,這說明父母受教育年限越高、生活在城市的孩子有相對更多的機會繼續(xù)讀書,而非就業(yè)。

表3  高校擴招對高中入學機會的影響

 

(1)

職業(yè)高中/ 就業(yè)

(2)

普通高中/ 就業(yè)

(3)

重點高中/就業(yè)

性別

男性

 

14歲時父親職業(yè)地位

 

0.245

(0.128)

 

0.013**

(0.005)

 

0.311**

(0.107)

 

0.002

(0.004)

 

0.395**

(0.136)

 

0.017***

(0.005)

父母親教育年限

 

0.118***

(0.018)

 

0.131***

(0.015)

 

0.180***

(0.021)

14歲時主要居住地

城市

 

0.990***

(0.134)

 

1.382***

(0.112)

 

1.246***

(0.147)

高校擴招

擴招后

 

0.598***

(0.159)

 

0.444**

(0.134)

 

0.856***

(0.164)

常數(shù)項

-2.957***

(0.245)

-2.123***

(0.210)

-4.184***

(0.276)

N

Pseudo R2

2359

0.085

2359

0.085

2359

0.085

注:* p < 0.05, ** p < 0.01, *** p < 0.001;括號中的數(shù)字為標準誤。

    (三)高校擴招對高中教育分流的影響狀況

    表4報告了高校擴招以來,不同類型高中的入學機會公平狀況的變化情況。我們構造了高校擴招與各結構性變量的交互項,來判斷高校擴招以來,被調查者是否入讀以及入讀何種類型的高中,是否仍受各種結構性變量的影響以及影響的大小變化情況,以此判斷高中教育機會公平狀況的變化趨勢。

表4 高校擴招以來,高中教育分流變化狀況

 

模型一

職業(yè)高中/就業(yè)

模型二

普通高中/就業(yè)

模型三

重點高中/就業(yè)

模型四

重點高中/普通高中

模型五

普通高中/職業(yè)高中

性別

男性

 

0.389** (0.146)

 

0.360**

(0.119)

 

0.420*

(0.165)

 

0.060

(0.165)

 

-0.028

(0.148)

14歲時父親職業(yè)

地位

 

0.012*

(0.005)

 

0.003

(0.005)

 

0.020***

(0.006)

 

0.017**

(0.005)

 

-0.009

(0.005)

父母親教育年限

 

0.124***

(0.020)

 

0.122***

(0.016)

 

0.147***

(0.023)

 

0.025

(0.023)

 

-0.002

(0.020)

14歲時主要居住地

城市

 

1.050***

(0.152)

 

1.254***

(0.124)

 

1.153***

(0.171)

 

-0.101

(0.171)

 

0.204

(0.153)

高校擴招

擴招后

 

0.832

(0.665)

 

-0.490

(0.637)

 

-0.731

(0.765)

 

-0.241

(0.657)

 

-1.322*

(0.614)

各變量與高校擴招的交互效應

性別* 高校擴招

-0.677*

(0.313)

-0.385

(0.282)

-0.307

(0.332)

0.078

(0.294)

0.292

(0.294)

14歲時父親職業(yè)地位* 高校擴招

0.004

(0.012)

-0.005

(0.011)

-0.013

(0.012)

-0.009

(0.010)

-0.009

(0.010)

父母親教育程度* 高校擴招

0.004

(0.053)

0.110*

(0.051)

0.217***

(0.062)

0.106+

(0.055)

0.106*

(0.052)

14歲時主要居住地* 高校擴招

-0.012

(0.342)

0.675*

(0.306)

0.459

(0.359)

-0.216

(0.313)

0.686*

(0.300)

常數(shù)項

-3.079***

(0.274)

-2.049***

(0.228)

-4.027***

(0.307)

-1.978***

(0.300)

1.030***

(0.271)

N

Pseudo R2

2359

0.091

2359

0.091

2359

0.091

2359

0.091

2359

0.091

注:+p<0.1,* p < 0.05, ** p < 0.01, *** p < 0.001;括號中的數(shù)字為標準誤。

    從模型一中可以看到,高校擴招與14歲時父親職業(yè)地位、父母親教育水平及14歲時主要居住地的交互效應都不顯著。這說明擴招以來,在入讀職業(yè)高中機會方面,家庭階層不平等及城鄉(xiāng)不平等沒有發(fā)生顯著變化,處于社會優(yōu)勢地位的人并沒有更多的入讀職業(yè)高中的機會。不過,高校擴招與性別的交互項是顯著的,而且是負數(shù),這表明高校擴招以來,女性與男性入讀職業(yè)高中機會方面的差距縮小。具體來看,在高校擴招前,男性入讀職業(yè)高中的幾率比女性高47.6%(e0.389-1≈0.476),而在高校擴招后,男性入讀職業(yè)高中的幾率比女性低25%(1-e0.389-0.677≈0.250)。這說明,在入讀職業(yè)高中方面,女性機會上升明顯。

    從模型二可以看出高校擴招與父母親教育水平、14歲時主要居住地的交互項顯著,而且是正數(shù)。這說明高校擴招以來,家庭階層地位及農村與城市在入讀普通高中機會方面差距拉大。具體而言,在高校擴招前,父母的受教育年限每增加1年,子女入讀普通高中的幾率增加12.9%(e0.122-1≈0.129),城市受教育者入讀普通高中的幾率比農村高234.3%(e1.207-1≈2.343);高校擴招后,這一數(shù)字分別上升至26.1%(e0.122+0.110-1≈0.261)、556.7%(e1.027+0.675-1≈5.567),說明不同家庭階層位置、農村與城市接受地位取向的高中教育機會差距已經極大。

    從模型三可以看出高校擴招與父母親教育程度的交互項非常顯著(p <0.001),而且也是正數(shù)。這說明高校擴招以來,父母的教育程度對子女入讀重點高中機會的作用明顯增強。具體來說,高校擴招前,父母的受教育年限每增加1年,子女入讀重點高中的幾率增加15.8%(e0.147-1≈0.158);而擴招后,這一數(shù)字達致43.9%(e0.147+0.217-1≈0.439),是擴招前的一倍多。從模型四中也可以看出類似的結果。這說明相對普通高中而言,高校擴招以來,父母的教育程度對子女入讀重點高中機會的作用顯著增強。就具體的實證結果而言,高校擴招前,父母的受教育年限每增加1年,相對于普通高中,子女入讀重點高中的幾率增加2.5%(e0.025-1≈0.025);而擴招后,這一數(shù)字上升到14%(e0.025+0.106-1≈0.140)。家庭背景的影響擴大了近6倍!而擴招以后,入讀重點高中的城鄉(xiāng)差異并未發(fā)生顯著變化。這可能是因為,高校擴招以來,大學生就業(yè)問題越來越突出,只有重點、名牌大學的大學生就業(yè)問題相對容易解決。所以,隨著擴招的持續(xù),人們對高等教育由上大學的追求逐漸變?yōu)閷γ拼髮W的追求。而重點高中是最優(yōu)質的高中類型,在考入名牌大學方面有顯著優(yōu)勢。但重點高中無論在農村還是城市,數(shù)量都很少,資源更加稀缺,所以在家庭教育方面有優(yōu)勢的受教育者,,方能獲得更多的入學機會。

    從表3以及模型五可以看出高校擴招不僅顯著影響了教育路徑的選擇,而且呈現(xiàn)出明顯的城鄉(xiāng)差異。從表3可以發(fā)現(xiàn),高校擴招以來,相對地位取向的普通高中而言,人們越來越傾向于選擇生存取向的職業(yè)高中,其顯著性水平為0.001。同時模型五顯示,高校擴招與14歲時主要居住地的交互項顯著,方向為正向。這意味著高校擴招以來,相對于職業(yè)高中,城市受教育者越來越傾向于選擇普通高中;相反,農村學生更傾向于選擇職業(yè)高中。具體來看,高校擴招之前,相對于職業(yè)高中,城市受教育者入讀普通高中的幾率比農村大22.6%(e0.204-1≈0.226);高校擴招后,這一數(shù)字為143.5%(e0.204+0.686-1≈1.435),擴大了6倍多,增加迅速。相反,高校擴招前,相對于普通高中,城市受教育者入讀職業(yè)高中的幾率比農村小18.5%(1-e-0.204≈0.185),擴招后為58.9%(1-e-204-0.686≈0.589),換言之,隨著高校擴張,農村孩子在普通高中與職業(yè)高中中選擇后者的概率越來越高了。

 

    四、結論與討論

    在現(xiàn)代化假設、MMI假設、EMI假設及理性選擇假設的基礎上,本文使用CGSS2008相關數(shù)據(jù),實證分析了高校擴招對高中分流的影響。主要有以下幾個研究發(fā)現(xiàn):

    1、高校擴招對高中分流有顯著影響,擴大了社會各階層繼續(xù)求學的可能性。不論是讀生存取向的職業(yè)高中,還是地位取向的普通高中與重點高中,高校擴招都有顯著的正向影響。也即高校擴招后,初中畢業(yè)后立即走向社會的情況減少,而選擇繼續(xù)讀書的幾率明顯增大。其中地位取向的高中入學機會的提高支持了現(xiàn)代化假設。按照現(xiàn)代化理論,隨著社會現(xiàn)代化程度的提高,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對社會整體發(fā)展和個人流動的推動作用更強。在這樣的導向下,受教育者在完成義務教育后,有更強的愿望繼續(xù)深造;同時,高校擴招政策實施以來,為了適應擴招需要,增加大學生源,國家也推動高中入學率的提高,受教育者也更多的機會繼續(xù)深造。相反,生存取向的職業(yè)高中入學率的提高則是高校擴招帶來的就業(yè)問題的間接反映。高校擴招以來,大學生就業(yè)難問題越來越突出,在這樣的情形下,處于不利社會位置地位的受教育者,如農村的初中畢業(yè)生,經過理性選擇,更可能地入讀職業(yè)高中,因為職業(yè)高中可以是他們更快進入勞動力市場,獲得工資收入。

    2、高校擴招以來,處于優(yōu)勢地位的受教育者在獲得優(yōu)質的高中入學機會方面的優(yōu)勢越來越明顯。與擴張前相比較,高校擴招以后,家庭階層地位高的受教育者入讀最優(yōu)質的重點高中的可能性在顯著增加。這支持了EMI假設的理論觀點。鑒于大學整體入學率的提高,及社會對不同水平大學文憑的不同需求及態(tài)度,越來越多的受教育者意識到,如果要在將來獲得較高的社會地位,就需要努力爭取獲得高水平的大學入學機會。在這樣的目標下,“擇校熱”愈演愈烈,高中入學教育分流的競爭出現(xiàn)新的特點。重點高中由于其更高的大學入學率,特別是名牌大學入學率的,吸引了處于優(yōu)勢地位的受教育者。處于優(yōu)勢地位的受教育者及其家庭,利用自己的資源優(yōu)勢,通過各種方式[3],有更多的機會入讀重點高中。而處于劣勢地位的受教育者,由于整體高中入學機會的增多,有更多機會繼續(xù)讀高中,但由于資源劣勢,只能獲得含金量有限的高中入學機會,如職業(yè)高中、普通高中等。李克強總理在2014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要“加強農村特別是邊遠貧困地區(qū)教師隊伍建設,擴大優(yōu)質教育資源覆蓋面”,但從當前的情形下,農村學生在獲取優(yōu)質教育資源方面,還明顯處于劣勢地位。

    3. 高校擴招以來,處于社會優(yōu)勢地位的受教育者越來越傾向于選擇地位取向的教育機會,而處于劣勢地位的受教育者更傾向于選擇生存取向的教育機會。比如,城市受教育者更傾向于選擇普通高中,農村學生更傾向于選擇職業(yè)高中。教育的理性選擇模型(RCT)認為,教育分流是受教育者在經過回報率、教育機會獲得的成功率及教育成本、收益的計算后,理性選擇的結果。高校擴招以來,雖然大學教育在獲得高職業(yè)地位方面很重要,但相對于擴招以前,含金量已大大下降,尤其是普通高校的大學生就業(yè)問題突出,即使能夠就業(yè),也難以獲得有突出優(yōu)勢的收入回報,即就讀地位取向的普通高中的教育回報率下降。在這樣的情況下,受教育者都積極爭取獲得名牌大學入學機會,順應到高中階段,則反映在對重點高中入學機會的爭奪上。而高中已不是義務教育的范疇,一方面大量重點高中是民辦公助甚至純私立性質,收費昂貴;一方面,隨著對補習教育的重視,如果想入讀重點高中,往往需要投入大量時間、金錢在補習教育中;另外,大部分的重點高中都集中在城市,農村學生就讀不便。這種種情況表明對于處于劣勢地位的受教育者而言,入讀地位取向的重點高中的成功率下降。相反,生存取向的職業(yè)高中,往往能夠定向、快速的就業(yè),教育回報率下降的速度比地位取向的教育慢;而由于錄取分數(shù)相對更低,不需要投入大量的時間、金錢進行補習,入讀的成功率高。這使得職業(yè)高中,對劣勢地位的受教育者更有吸引力。而處于優(yōu)勢地位的受教育者,由于其充分的資源條件,有更多機會去成功獲取地位取向的高中教育機會,相反,生產取向的教育機會則對這些受教育者回報率低。在這樣的對比下,處于社會優(yōu)勢地位的受教育者更傾向于選擇地位取向教育機會,而處于劣勢地位的受教育者更傾向于選擇生存取向教育機會。

    4、高校擴招對高中教育機會的影響表明,高校擴招以來,我國的高中教育機會狀況更傾向于呈現(xiàn)“有效維持不平等(EMI)”假設所認為的教育分層趨勢,即優(yōu)勢階層有更多的機會進入最優(yōu)質的教育類型,而劣勢階層只能在低質量的教育類型方面獲得更多的機會。高校擴招給全體受教育者提供了更多的高中教育機會,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非義務教育機會的不平等程度。但這種下降是有條件、有范圍的,那些優(yōu)質教育類型特別是重點高中教育,因為其高優(yōu)質大學入學率的優(yōu)勢,吸引了更多的優(yōu)勢階層去獲取,這種教育機會仍然甚至更強烈的被優(yōu)勢階層所把持,仍然維持并擴大著教育不平等。職業(yè)高中由于其在未來高職業(yè)地位獲得方面處于明顯劣勢,特別是在當前中國職業(yè)高中發(fā)展不完善的情況下,其在高中教育中屬于最低層次。而統(tǒng)計結果表明,劣勢階層只有在這最低層次的高中教育機會中有優(yōu)勢,也即劣勢階層只能獲得更多低質量的教育機會。

    高校擴招不僅影響了高等教育,也對高中教育,尤其是高中教育機會的公平問題提出了挑戰(zhàn),亟需重視。在教育政策的制定及教育市場的調整等方面,國家和政府需要進一步采取措施,努力降低不公,促進教育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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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項目] 北京鄭杭生社會發(fā)展基金會•杭州國際城市學研究中心學子項目“當代中國城市基礎教育公平研究——以陜西省為例”(13ZHFD08)

李麗(1982-),女,山東濰坊人,西安交通大學人文與社會科學學院博士研究生。

趙文龍(1963-),男,陜西清澗人,西安交通大學人文與社會科學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Exp(0.598)≈1.818,下同


  本文關鍵詞:高校擴招背景下高中分流與教育機會公平研究,由筆耕文化傳播整理發(fā)布。



本文編號:88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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