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施論理解的確定性
發(fā)布時間:2024-01-25 12:56
上世紀六十年代,哲學解釋學徹底完成了本體論的轉(zhuǎn)向,伽達默爾賦予理解的全新觀念引起了文論界高度的關(guān)注。美國解釋學家赫施是伽達默爾哲學解釋學的重要批判者之一,赫施指出伽達默爾取消了作者對本文理解的決定性作用,直接導致了客觀評判標準的缺失而陷入相對主義。 為維護理解的確定性,赫施試圖恢復作者在傳統(tǒng)解釋學中的決定性地位。赫施首先區(qū)分了文本的含義與意義,指出文本的含義是作者通過一系列語言符號意欲表達的東西,即作者意指的含義;而意義則是我們對含義的創(chuàng)造性運用。雖然不同的讀者會得出迥然不同的意義,但是這些意義卻都是以確定的文本含義為基礎(chǔ)的。其次,赫施對作者的意圖進行了嚴格的界定,認為只有作者那些已經(jīng)落實到具體語詞中的意圖才是我們探求的對象。 對文本的語言系統(tǒng)進行分析后,赫施指出由于詞義本身具有確定性和可復制性,因此,作者的意圖是確定的,并且具有能被不同理解者所分有的特點。在處理我們具體把握作者意圖的方式上,赫施提出了類型和范型這兩個重要的概念。赫施指出詞義是作者用語言符號所表達的意欲類型,類型這個概念的作用在于使含義的個別性與解釋的社會性聯(lián)系在一起。同時,類型又是由范型來決定的,范型作為一種整體含義...
【文章頁數(shù)】:42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論文摘要
ABSTRACT
緒論
第一章:問題的提出
第二章:確定性理解的基礎(chǔ):保衛(wèi)作者
第一節(jié):問題的癥結(jié)
第二節(jié):拯救作者
第三節(jié):對作者意圖的界定
第三章:作者意圖的可確定性
第一節(jié):詞義的確定性與可復制性
第二節(jié):類型
第三節(jié):范型概念
第四章:或然性評判
結(jié)語
參考文獻
后記
本文編號:3884860
【文章頁數(shù)】:42 頁
【學位級別】: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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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
ABSTRACT
緒論
第一章:問題的提出
第二章:確定性理解的基礎(chǔ):保衛(wèi)作者
第一節(jié):問題的癥結(jié)
第二節(jié):拯救作者
第三節(jié):對作者意圖的界定
第三章:作者意圖的可確定性
第一節(jié):詞義的確定性與可復制性
第二節(jié):類型
第三節(jié):范型概念
第四章:或然性評判
結(jié)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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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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