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性與業(yè)余性:1949年以來浙江省縉云縣婺劇實踐的理論啟示
發(fā)布時間:2023-09-02 14:09
沿著群眾文化的線索,重新扎根歷史,1949年以來浙江省縉云縣農村婺劇發(fā)展的案例,體現(xiàn)出農村文藝實踐中集體性和業(yè)余性的原則,其中還包含著社會主義想象,以及一種超越工資關系的生產關系和組織關系的可能性。更重要的是,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文藝實踐中,這種關系一直延續(xù)到當下,仍處于進行時態(tài),這在鄉(xiāng)村振興的新時代又具有了新的理論和實踐意義。
【文章頁數】:9 頁
【文章目錄】:
一、群眾文化:歷史與實踐
二、作為“群眾文化”的縉云戲曲
三、農民業(yè)余劇團和農民演員
四、集體性、業(yè)余性與社會主義的想象
五、未曾完結的探索
本文編號:384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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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群眾文化:歷史與實踐
二、作為“群眾文化”的縉云戲曲
三、農民業(yè)余劇團和農民演員
四、集體性、業(yè)余性與社會主義的想象
五、未曾完結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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