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商行政管理學院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學校原校長涉嫌受賄 26.4 萬受審
據(jù)安徽商報消息 仇某某被指控利用擔任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學校 ( 以下簡稱 " 省工商學校 " ) 校長職務之便,收受他人財物共計 26.4 萬元。昨日,在合肥市中院庭審現(xiàn)場,仇某某卻否認了之前作出的供述,表示有些錢是替朋友借的,朋友沒有歸還他人,還有一些是在他人處寄售煙酒的錢。
[ 指控 ] 受賄 26.4 萬還涉嫌犯串通投標罪
檢方指控,2007 年 5 月至 2012 年 3 月,仇某某利用擔任省工商學校校長職務之便,為他人在工程投標、業(yè)務開展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 26.4 萬元。安徽工商行政管理學院
2007 年初,仇某某為其戰(zhàn)友馬某某 ( 另案處理 ) 承接省工商學校教職工集資樓工程提供幫助,2007 年 5 月至 2012 年 3 月,仇某某分別以借款、購買車庫為由向馬某某索要 6 萬元和 8 萬元,并分多次收受馬某某現(xiàn)金共計 8.4 萬元。
2008 年上半年,仇某某為其戰(zhàn)友戈某某親戚承接省工商學校集資樓外墻保溫工程提供幫助,收受戈某某 1 萬元。
另外,2007 年初,省工商學校教職工集資樓工程對外招標,馬某某找到仇某某表示想承接該工程,并提出由其掛靠多家公司進行圍標的方式參與競標。仇某某同意后,采用邀請招標的方式,將投標范圍限定為馬某某掛靠的五家公司,并最終由其中一公司以 1218.96 萬元價格中標。 檢方認為,仇某某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 26.4 萬元,其中 14 萬元是索賄,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刑事責任。仇某某與投標人串通投標,應當以串通投標罪追究刑事責任。
[ 庭審 ] 對 6 萬元索賄說是朋友借錢沒還
1951 年出生的仇某某已經(jīng)退休,本應安享晚年生活,可因為自己的貪念,昨日不得不在合肥市中院接受法律的審判。仇某某的犯罪之路開始于與戰(zhàn)友之間的一次聚會,在這次聚會聊天時,仇某某向馬某某透露了學校的一些工程信息。之后,馬某某多次找到他。
仇某某對部分指控表示異議。對他以借款向馬某某索要 6 萬元的指控,仇某某表示,這筆錢是當時他一個叫段某某的朋友,因為生病向他借錢,他當時就找了馬某某,馬某某借了 6 萬元給段某某,他不知道段某某沒有還錢,后來也沒有聽馬某某說這件事情。 然而,公訴機關宣讀的仇某某之前供述稱,段某某將錢還給了他,但他沒有將錢給馬某某。另外,段某某也表示,這筆錢他還給了仇某某。仇某某之前的供述與當庭辯解說法不一,為此,仇某某說之前自己的供述有誤,并且希望能與段某某對質(zhì)。
對 8 萬元索賄說是寄售的煙酒錢
而對于公訴機關指控的以購買車庫為由向馬某某索要 8 萬元的指控,仇某某表示,因為馬某某家有人做煙酒生意,所以他在馬某某處寄售了一些煙酒,讓對方按照進價幫銷售。當時馬某某拿給他的 8 萬元實際上是銷售的煙酒款,不應算在非法所得當中。 然而,仇某某在之前供述時表示,馬某某在 2010 年、2014 年為其結算過煙酒款,購買車庫的 8 萬元與煙酒款沒有關系。對于兩者不一的情況,仇某某表示之前的供述不屬實。此案未當庭宣判。
另外 4 起受賄情況指控
◎仇某某為省地礦局第 327 地質(zhì)隊測繪工程處中標集資樓工程項目提供幫助,收受該處工作人員現(xiàn)金 1 萬元。
◎為合肥某建設公司及時獲得工程款提供幫助,收受該公司負責人 5 千元購物卡。
◎為安徽省某設計院承接學校工程項目以及及時獲得費用等提供幫助,收受該院設計人員現(xiàn)金 1 萬元。安徽工商行政管理學院 ◎為某家具公司及時獲得學生床、學生柜采購款提供幫助,收受工作人員 5 千元購物卡。
本文編號:1269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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