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換二維碼侵財行為司法認定研究
發(fā)布時間:2021-08-16 08:26
近年來非現金交易方式愈發(fā)普及,使用二維碼完成交易付款是技術發(fā)展帶來的新途徑。二維碼付款方式不僅極具便捷性,而且能夠避免假幣的流通。我國是使用二維碼支付方式最普及的國家,伴隨著使用二維碼交易的快速普及,也給犯罪分子提供了侵害他人財產新的方式。其中,通過偷換商家收款二維碼非法獲取財產就是利用二維碼犯罪的典型侵財行為。無論是理論界還是實務中,對該行為應當處以盜竊罪還是詐騙罪定性都引發(fā)了爭議。因此這種新型的犯罪方式,對如何適用刑法提出新的考問。為了保證刑事審判的尺度統(tǒng)一,對偷換二維碼侵害他人財產行為的定性,在各個相同案件中,應當有一致的認定標準。首先通過典型案例的引入,分析歸納出此類案件的爭議焦點包括行為人取得財產的行為方式、犯罪對象、被害人認定三個方面。為研究偷換二維碼侵害財產行為的定性,應當從盜竊罪和詐騙罪的區(qū)分入手,通過兩罪之間的行為模式差異,確定兩罪的主要界分,并以此進行此類案件的定性分析。通過對盜竊罪和詐騙罪的基本行為模式進行梳理和比較,提出兩罪的主要界分是處分行為。此類案件中發(fā)生了處分行為,即顧客主觀上“自愿地”向正在掃描的二維碼付款的行為,顧客具有處分意識,付款行為并未違反其主觀...
【文章來源】:哈爾濱商業(yè)大學黑龍江省
【文章頁數】:39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摘要
Abstract
1 緒論
1.1 研究背景
1.2 研究目的和意義
1.3 研究現狀
1.4 主要內容和研究方法
2 典型案例和爭議焦點
2.1 典型案例介紹
2.1.1 案例一:鄒曉敏盜竊案
2.1.2 案例二:李文杰詐騙案
2.2 爭議焦點
2.2.1 取得財產行為性質的分歧
2.2.2 被害人認定的爭議
2.2.3 犯罪對象認定的爭議
3 盜竊罪與詐騙罪中的基本行為模式及主要界分
3.1 盜竊罪的行為模式
3.1.1 盜竊罪中的秘密性因素
3.1.2 違反被害人意志性的轉移占有
3.2 詐騙罪的行為模式
3.2.1 欺詐行為
3.2.2 被騙人的錯誤認識
3.2.3 被騙人的處分行為
3.2.4 行為人取得財產導致被害人財產損失
3.3 盜竊罪與詐騙罪的主要界分是處分行為
3.3.1 處分行為的判斷
3.3.2 處分意識的必要性
3.3.3 錯誤認識與處分行為成立因果關系
4 偷換二維碼侵害財產案件中其他因素分析
4.1 被害人的認定
4.2 犯罪對象的認定
5 偷換二維碼侵害財產行為的定性分析
5.1 成立盜竊罪之否定
5.1.1 行為人不構成盜竊罪的直接正犯
5.1.2 行為人不構成盜竊罪的間接正犯
5.2 詐騙罪之證成
5.2.1 偷換二維碼是欺詐行為
5.2.2 顧客的錯誤認識
5.2.3 顧客處分行為的認定
5.2.4 此類案件不能構成傳統(tǒng)三角詐騙
5.2.5 新型三角詐騙罪的評析
結論
參考文獻
攻讀學位期間發(fā)表的學術論文
致謝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限縮與擴張:財產性利益盜竊與詐騙的界分之道[J]. 馬寅翔. 法學. 2018(03)
[2]新型支付方式下詐騙與盜竊的界限[J]. 蔡桂生. 法學. 2018(01)
[3]“二維碼替換案”應定性詐騙[J]. 阮齊林. 中國檢察官. 2018(02)
[4]權利外觀責任與詐騙犯罪——對二維碼案、租車騙保案、冒領存款案的刑民解讀[J]. 楊志瓊. 政法論壇. 2017(06)
[5]網絡侵財犯罪刑法規(guī)制與定性的基本問題[J]. 劉憲權. 中外法學. 2017(04)
[6]應以處分行為和處分意識的有無區(qū)分詐騙與盜竊[J]. 黃培倫,黎宏. 人民檢察. 2017(11)
[7]電信詐騙中的若干難點問題解析[J]. 黎宏. 法學. 2017(05)
[8]第三方支付環(huán)境下非法占有他人財物行為的定性[J]. 葉良芳,馬路瑤. 華東政法大學學報. 2017(03)
[9]秘密轉移第三方支付平臺資金行為的定性——以支付寶為例[J]. 吳波. 華東政法大學學報. 2017(03)
[10]論盜竊財產性利益[J]. 張明楷. 中國檢察官. 2017(07)
本文編號:3345331
【文章來源】:哈爾濱商業(yè)大學黑龍江省
【文章頁數】:39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摘要
Abstract
1 緒論
1.1 研究背景
1.2 研究目的和意義
1.3 研究現狀
1.4 主要內容和研究方法
2 典型案例和爭議焦點
2.1 典型案例介紹
2.1.1 案例一:鄒曉敏盜竊案
2.1.2 案例二:李文杰詐騙案
2.2 爭議焦點
2.2.1 取得財產行為性質的分歧
2.2.2 被害人認定的爭議
2.2.3 犯罪對象認定的爭議
3 盜竊罪與詐騙罪中的基本行為模式及主要界分
3.1 盜竊罪的行為模式
3.1.1 盜竊罪中的秘密性因素
3.1.2 違反被害人意志性的轉移占有
3.2 詐騙罪的行為模式
3.2.1 欺詐行為
3.2.2 被騙人的錯誤認識
3.2.3 被騙人的處分行為
3.2.4 行為人取得財產導致被害人財產損失
3.3 盜竊罪與詐騙罪的主要界分是處分行為
3.3.1 處分行為的判斷
3.3.2 處分意識的必要性
3.3.3 錯誤認識與處分行為成立因果關系
4 偷換二維碼侵害財產案件中其他因素分析
4.1 被害人的認定
4.2 犯罪對象的認定
5 偷換二維碼侵害財產行為的定性分析
5.1 成立盜竊罪之否定
5.1.1 行為人不構成盜竊罪的直接正犯
5.1.2 行為人不構成盜竊罪的間接正犯
5.2 詐騙罪之證成
5.2.1 偷換二維碼是欺詐行為
5.2.2 顧客的錯誤認識
5.2.3 顧客處分行為的認定
5.2.4 此類案件不能構成傳統(tǒng)三角詐騙
5.2.5 新型三角詐騙罪的評析
結論
參考文獻
攻讀學位期間發(fā)表的學術論文
致謝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限縮與擴張:財產性利益盜竊與詐騙的界分之道[J]. 馬寅翔. 法學. 2018(03)
[2]新型支付方式下詐騙與盜竊的界限[J]. 蔡桂生. 法學. 2018(01)
[3]“二維碼替換案”應定性詐騙[J]. 阮齊林. 中國檢察官. 2018(02)
[4]權利外觀責任與詐騙犯罪——對二維碼案、租車騙保案、冒領存款案的刑民解讀[J]. 楊志瓊. 政法論壇. 2017(06)
[5]網絡侵財犯罪刑法規(guī)制與定性的基本問題[J]. 劉憲權. 中外法學. 2017(04)
[6]應以處分行為和處分意識的有無區(qū)分詐騙與盜竊[J]. 黃培倫,黎宏. 人民檢察. 2017(11)
[7]電信詐騙中的若干難點問題解析[J]. 黎宏. 法學. 2017(05)
[8]第三方支付環(huán)境下非法占有他人財物行為的定性[J]. 葉良芳,馬路瑤. 華東政法大學學報. 2017(03)
[9]秘密轉移第三方支付平臺資金行為的定性——以支付寶為例[J]. 吳波. 華東政法大學學報. 2017(03)
[10]論盜竊財產性利益[J]. 張明楷. 中國檢察官. 2017(07)
本文編號:3345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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