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者涉大數據壟斷法律規(guī)制研究
發(fā)布時間:2021-04-13 18:53
數據是大數據的最基本的靜態(tài)構成要素之一,大數據則是一個多維度的集合概念,并非僅僅是數據的大量疊加,其內涵包含了海量數據資源,以及分析和處理海量數據的專業(yè)化技術,也可以將其抽象為一種以預測為核心的實現信息價值的能力。目前,大數據對市場競爭的影響已成為社會熱點,其在改變商業(yè)競爭格局的同時,也沖擊了目前的商業(yè)模式和競爭秩序。但就大數據在反壟斷法上的意義,以及對經營者涉大數據壟斷問題的探討并不多見。經營者涉大數據壟斷主要有以下表現:當大數據資源與技術被經營者通過經營者集中或協(xié)議等方式掌握后,極易出現經營者憑借大數據優(yōu)勢限制競爭的情況;以及存在已經擁有市場支配地位的經營者,濫用大數據優(yōu)勢消滅潛在競爭威脅的現象。以上情況均破壞了市場自由競爭秩序,不利于消費者利益的實現。而在我國現有的反壟斷法框架下,數據驅動型企業(yè)的并購存在審查困境,涉大數據市場支配地位的濫用難以認定,且無法有效規(guī)制算法合謀問題。新境遇也為我國大數據反壟斷執(zhí)法理念、競爭評估標準以及反壟斷執(zhí)法技術帶來了新的挑戰(zhàn)。歐洲、美國以及經濟合作與發(fā)展組織在大數據壟斷問題上的積極探索表明,應當將大數據具有競爭意義并會引發(fā)壟斷風險的事實納入反壟斷執(zhí)...
【文章來源】:湖南師范大學湖南省 211工程院校
【文章頁數】:70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選題的研究意義
二、國內外研究現狀
三、研究方法
四、研究內容和創(chuàng)新之處
第一章 經營者涉大數據壟斷法律規(guī)制概述
第一節(jié) 數據的概念、經濟特征及法律屬性
一、數據的概念
二、數據的經濟特征
三、數據的法律屬性
第二節(jié) 大數據的界定
一、大數據的定義
二、大數據的特征
三、大數據對市場競爭的意義
第三節(jié) 經營者涉大數據壟斷的表現
一、數據驅動型企業(yè)的經營者集中
二、濫用大數據相關市場支配地位
三、算法合謀
第二章 我國經營者涉大數據壟斷規(guī)制困境
第一節(jié) 我國經營者涉大數據壟斷規(guī)制現狀
一、我國經營者涉大數據壟斷相關政策梳理
二、我國經營者涉大數據壟斷糾紛相關案例出現
第二節(jié) 數據驅動型企業(yè)并購審查窘境
一、現有申報門檻標準單一
二、缺乏實質性的競爭評估標準
第三節(jié) 濫用涉大數據市場支配地位的認定困境
一、大數據相關市場的法律界定不明確
二、涉大數據市場支配地位認定不科學
第四節(jié) 算法合謀的規(guī)制局限
一、默示合謀本身的合法性爭議
二、默示合謀主觀要件證明困難
三、基于算法的壟斷協(xié)議主體要件認定困難
第五節(jié) 其他規(guī)制困境
一、大數據反壟斷執(zhí)法理念的挑戰(zhàn)
二、反壟斷法競爭評估理念思維固化
三、大數據背景下反壟斷技術執(zhí)法滯后
第三章 經營者涉大數據壟斷法律規(guī)制之國際經驗
第一節(jié) 歐洲經營者涉大數據壟斷法律規(guī)制經驗
一、歐洲經營者涉大數據壟斷規(guī)制相關政策梳理
二、歐洲經營者涉大數據壟斷規(guī)制實踐
第二節(jié) 美國經營者涉大數據壟斷法律規(guī)制經驗
一、美國經營者涉大數據壟斷規(guī)制相關政策梳理
二、美國經營者涉大數據壟斷規(guī)制實踐
第三節(jié) OECD與算法合謀反壟斷
第四節(jié) 域外經營者涉大數據壟斷法律規(guī)制對我國的啟示
第四章 我國經營者涉大數據壟斷法律規(guī)制之改進建議
第一節(jié) 完善數據驅動型企業(yè)的并購審查制度
一、修訂申報并購標準
二、調整競爭評估標準
第二節(jié) 濫用大數據市場支配地位認定方式的改進
一、循序漸進地調整相關市場的界定方法
二、轉變市場支配地位考量因素
三、必需設施原則的適用
第三節(jié) 算法合謀規(guī)制的改進
一、明確算法和實際參與者的主體地位
二、轉化默示合謀主觀意思聯絡的證明思路
第四節(jié) 其他改進建議
一、保持謙抑的大數據反壟斷執(zhí)法思路
二、擴展反壟斷法價值評價維度
三、推進大數據反壟斷技術執(zhí)法
結論
參考文獻
致謝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論大數據壟斷的概念界定[J]. 曾彩霞,朱雪忠. 中國價格監(jiān)管與反壟斷. 2019(12)
[2]論互聯網平臺競爭案件中優(yōu)勢傳導理論的適用——以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案例研究為視角[J]. 張一武. 中國價格監(jiān)管與反壟斷. 2019(11)
[3]平臺經濟市場結構決定因素、最優(yōu)形式與規(guī)制啟示[J]. 姜琪,王璐. 上海經濟研究. 2019(11)
[4]大數據反壟斷的挑戰(zhàn)與規(guī)制優(yōu)化[J]. 李榮,陳祉璇. 石河子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2019(05)
[5]法治視閾下數字經濟發(fā)展與規(guī)制系統(tǒng)創(chuàng)新[J]. 陳兵. 上海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2019(04)
[6]我國經營者集中競爭評估審查因素的改造及完善路徑:以波特“五力模型”為基礎[J]. 王繼榮. 當代法學. 2019(04)
[7]算法合謀反競爭問題初探[J]. 許燦英. 合肥工業(yè)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2019(02)
[8]歐盟對大數據壟斷相關市場的界定及其啟示——基于案例的分析[J]. 曾彩霞,朱雪忠. 德國研究. 2019(01)
[9]論大數據壟斷的法律規(guī)制[J]. 雷瓊芳. 湖北經濟學院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 2019(01)
[10]謙抑理念下互聯網服務行業(yè)經營者集中救濟調適[J]. 孫晉. 中國法學. 2018(06)
碩士論文
[1]數據壟斷中的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法律問題研究[D]. 胡文杰.北京交通大學 2019
[2]中國互聯網個人征信市場的壟斷問題與法律對策[D]. 陶磊.北方工業(yè)大學 2019
[3]互聯網企業(yè)的大數據壟斷法律問題研究[D]. 謝猇.首都經濟貿易大學 2018
[4]計算機算法運用中的價格壟斷問題[D]. 王嘉儀.上海外國語大學 2018
[5]大數據壟斷與競爭問題的法理基礎分析[D]. 印惠珺.上海交通大學 2018
本文編號:3135830
【文章來源】:湖南師范大學湖南省 211工程院校
【文章頁數】:70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選題的研究意義
二、國內外研究現狀
三、研究方法
四、研究內容和創(chuàng)新之處
第一章 經營者涉大數據壟斷法律規(guī)制概述
第一節(jié) 數據的概念、經濟特征及法律屬性
一、數據的概念
二、數據的經濟特征
三、數據的法律屬性
第二節(jié) 大數據的界定
一、大數據的定義
二、大數據的特征
三、大數據對市場競爭的意義
第三節(jié) 經營者涉大數據壟斷的表現
一、數據驅動型企業(yè)的經營者集中
二、濫用大數據相關市場支配地位
三、算法合謀
第二章 我國經營者涉大數據壟斷規(guī)制困境
第一節(jié) 我國經營者涉大數據壟斷規(guī)制現狀
一、我國經營者涉大數據壟斷相關政策梳理
二、我國經營者涉大數據壟斷糾紛相關案例出現
第二節(jié) 數據驅動型企業(yè)并購審查窘境
一、現有申報門檻標準單一
二、缺乏實質性的競爭評估標準
第三節(jié) 濫用涉大數據市場支配地位的認定困境
一、大數據相關市場的法律界定不明確
二、涉大數據市場支配地位認定不科學
第四節(jié) 算法合謀的規(guī)制局限
一、默示合謀本身的合法性爭議
二、默示合謀主觀要件證明困難
三、基于算法的壟斷協(xié)議主體要件認定困難
第五節(jié) 其他規(guī)制困境
一、大數據反壟斷執(zhí)法理念的挑戰(zhàn)
二、反壟斷法競爭評估理念思維固化
三、大數據背景下反壟斷技術執(zhí)法滯后
第三章 經營者涉大數據壟斷法律規(guī)制之國際經驗
第一節(jié) 歐洲經營者涉大數據壟斷法律規(guī)制經驗
一、歐洲經營者涉大數據壟斷規(guī)制相關政策梳理
二、歐洲經營者涉大數據壟斷規(guī)制實踐
第二節(jié) 美國經營者涉大數據壟斷法律規(guī)制經驗
一、美國經營者涉大數據壟斷規(guī)制相關政策梳理
二、美國經營者涉大數據壟斷規(guī)制實踐
第三節(jié) OECD與算法合謀反壟斷
第四節(jié) 域外經營者涉大數據壟斷法律規(guī)制對我國的啟示
第四章 我國經營者涉大數據壟斷法律規(guī)制之改進建議
第一節(jié) 完善數據驅動型企業(yè)的并購審查制度
一、修訂申報并購標準
二、調整競爭評估標準
第二節(jié) 濫用大數據市場支配地位認定方式的改進
一、循序漸進地調整相關市場的界定方法
二、轉變市場支配地位考量因素
三、必需設施原則的適用
第三節(jié) 算法合謀規(guī)制的改進
一、明確算法和實際參與者的主體地位
二、轉化默示合謀主觀意思聯絡的證明思路
第四節(jié) 其他改進建議
一、保持謙抑的大數據反壟斷執(zhí)法思路
二、擴展反壟斷法價值評價維度
三、推進大數據反壟斷技術執(zhí)法
結論
參考文獻
致謝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論大數據壟斷的概念界定[J]. 曾彩霞,朱雪忠. 中國價格監(jiān)管與反壟斷. 2019(12)
[2]論互聯網平臺競爭案件中優(yōu)勢傳導理論的適用——以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案例研究為視角[J]. 張一武. 中國價格監(jiān)管與反壟斷. 2019(11)
[3]平臺經濟市場結構決定因素、最優(yōu)形式與規(guī)制啟示[J]. 姜琪,王璐. 上海經濟研究. 2019(11)
[4]大數據反壟斷的挑戰(zhàn)與規(guī)制優(yōu)化[J]. 李榮,陳祉璇. 石河子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2019(05)
[5]法治視閾下數字經濟發(fā)展與規(guī)制系統(tǒng)創(chuàng)新[J]. 陳兵. 上海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2019(04)
[6]我國經營者集中競爭評估審查因素的改造及完善路徑:以波特“五力模型”為基礎[J]. 王繼榮. 當代法學. 2019(04)
[7]算法合謀反競爭問題初探[J]. 許燦英. 合肥工業(yè)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2019(02)
[8]歐盟對大數據壟斷相關市場的界定及其啟示——基于案例的分析[J]. 曾彩霞,朱雪忠. 德國研究. 2019(01)
[9]論大數據壟斷的法律規(guī)制[J]. 雷瓊芳. 湖北經濟學院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 2019(01)
[10]謙抑理念下互聯網服務行業(yè)經營者集中救濟調適[J]. 孫晉. 中國法學. 2018(06)
碩士論文
[1]數據壟斷中的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法律問題研究[D]. 胡文杰.北京交通大學 2019
[2]中國互聯網個人征信市場的壟斷問題與法律對策[D]. 陶磊.北方工業(yè)大學 2019
[3]互聯網企業(yè)的大數據壟斷法律問題研究[D]. 謝猇.首都經濟貿易大學 2018
[4]計算機算法運用中的價格壟斷問題[D]. 王嘉儀.上海外國語大學 2018
[5]大數據壟斷與競爭問題的法理基礎分析[D]. 印惠珺.上海交通大學 2018
本文編號:3135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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