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地區(qū)北朝佛教邑義研究
發(fā)布時間:2017-05-30 10:00
本文關鍵詞:山西地區(qū)北朝佛教邑義研究,,由筆耕文化傳播整理發(fā)布。
【摘要】:北朝時期,邑義作為佛教信眾舉行造像等宗教活動的集合體,曾廣泛分布于黃河流域。這一社會組織雖不載于傳統(tǒng)史籍,卻藉造像記等資料得以留存。山西地區(qū)作為北朝核心區(qū)域之一,保存了大量的邑義資料,F(xiàn)存資料顯示,山西地區(qū)北朝邑義之分布并非一時、一地之個別現(xiàn)象,而是遍及大半個山西、橫跨一個多世紀的普遍存在。這些邑義根據(jù)組織者與領導者身份的不同,可分為僧人主導、平民主導與官方主導三個類型。在僧人主導的邑義中,僧人或擔任“邑師”,或為邑義的組織者與首領。有時也作為普通成員出現(xiàn)。部分邑義甚至是在寺院僧人指導下建立,與寺院關系密切,是寺院的外圍組織,但并非所有的邑義都可視作寺院的外圍組織。平民主導的邑義則因為其成員的廣泛參與性,在共同的宗教信仰下,成為不同地域、不同階層群體聯(lián)系的媒介,有助于消減成員之間的隔閡與摩擦。邑義的發(fā)展受到官方的限制,組織、建立邑義之權利漸被收歸于官方。這種由官方主導的邑義,成為政教互動的場域。在獲得保護的同時,邑義的生命力漸趨流失。
【關鍵詞】:山西 北朝 佛教邑義 造像記
【學位授予單位】:華東師范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授予年份】:2016
【分類號】:B949;K239.2
【目錄】:
- 內(nèi)容提要6-7
- Abstract7-10
- 緒論10-15
- 一、選題緣起10-11
- 二、國內(nèi)外研究現(xiàn)狀分析11-14
- 三、本文的基本思路及主要內(nèi)容14-15
- 第一章 山西地區(qū)北朝佛教邑義述略15-30
- 第一節(jié) 山西地區(qū)北朝佛教邑義資料概要15-18
- 一、北魏時期邑義資料15-16
- 二、東魏北齊時期邑義資料16-17
- 三、西魏北周及隋時期邑義資料17-18
- 第二節(jié) 功德主與邑義首領18-19
- 一、功德主18-19
- 二、邑義首領19
- 第三節(jié) 成員身份19-21
- 一、僧人20
- 二、官員20-21
- 第四節(jié) 邑義類型21-30
- 一、僧人主導的邑義22
- 二、平民主導的邑義22-23
- 三、官方主導的邑義23-30
- 第二章 僧人主導下的北朝邑義30-43
- 第一節(jié) 僧人在邑義中的三種角色30-36
- 一、邑師31-33
- 二、邑眾33-35
- 三、僧官35-36
- 第二節(jié) 邑義與寺院之關系36-43
- 一、作為寺院外圍組織之邑義36-39
- 二、非寺院外圍組織之邑義39-43
- 第三章 平民主導下的北朝邑義43-55
- 第一節(jié) 邑義中的土著與移民——以《齊小護村造像碑》為中心44-47
- 一、時間、地點與題名分析45-46
- 1. 時間與地點45-46
- 2. 題名分析46
- 二、移民與土著共存之邑義46-47
- 第二節(jié) 邑義中的官員與平民——以《董黃頭七十人等造四面像碑》為中心47-55
- 一、碑文題名釋解50-52
- 1. 功德主50-51
- 2. 邑義成員51-52
- 二、題名間之關系52-53
- 1. 家族關系52
- 2. 地域關系52-53
- 3. 婚姻關系53
- 三、官員以鄉(xiāng)里身份參與邑義53-55
- 第四章 從《寶泰寺浮圖碑》看官方主導下的北朝邑義55-69
- 第一節(jié) 碑文所見之重建浮圖史事57-61
- 一、郭p嗽燜
本文編號:406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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