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勢群體的集體權利及其代表:當代西方群體代表制理論評析
發(fā)布時間:2021-12-09 21:08
群體代表制理論是當代西方政治代表理論的一個分支,主張賦予那些代表性不足的弱勢群體以特殊代表權,旨在維護和實現弱勢群體的集體權利。相較于個人主義代表制理論,群體代表制理論比較關注"誰"是代表者,強調代表的對象是群體而不是個體,代表的內容是視角而不是利益或意見、代表的方式是委托而不是獨立。雖然群體代表制面臨"本質主義"傾向、群體劃分標準不明晰、代表問責機制弱化等方面的質疑,但是它在提升群體的代表性、擴大群體的參與性、增強政治體系的平等性和合法性等方面發(fā)揮了重要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個人代表制的不足。
【文章來源】:國外理論動態(tài). 2019,(03)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頁數】:9 頁
【文章目錄】:
一、群體代表制理論:演進與內涵
二、對群體代表制理論的質疑及其內容
三、群體代表制理論的回應及其主張
(一) 對“本質主義”傾向的回應
(二) 對劃分標準不夠明晰的回應
(三) 對代表問責缺失的回應
四、群體代表制理論的價值及其啟示
本文編號:3531312
【文章來源】:國外理論動態(tài). 2019,(03)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頁數】:9 頁
【文章目錄】:
一、群體代表制理論:演進與內涵
二、對群體代表制理論的質疑及其內容
三、群體代表制理論的回應及其主張
(一) 對“本質主義”傾向的回應
(二) 對劃分標準不夠明晰的回應
(三) 對代表問責缺失的回應
四、群體代表制理論的價值及其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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