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4年前后“修約”交涉研究
發(fā)布時間:2024-02-04 04:35
1854年西方國家提出“修約”要求,清政府以有違“天朝體制”為借口,盡力避免與西方各國公使直接交涉,拒絕西方的修約要求。小農(nóng)意識的影響,“天朝”觀念的束縛,對外交往欲望的缺失,使中國喪失了一次通過和平談判避免戰(zhàn)爭的機會。西方列強提出修約,固然是為了擴大在華權益的蠻橫舉措,但西方國家的修約條款中,互派公使符合近代國際外交慣例;開埠通商有利于中國參與世界競爭,學習西方先進的科技文化;廢除厘金稅可促進商品流通,沖擊落后的封建經(jīng)濟。仔細甄別各條款,清政府或可接受、或可拒絕、或可協(xié)商解決。在中國當時國勢衰微、軍事、財力實不足以與西方抗衡的形勢下,在近代資本主義強行擴張、經(jīng)濟趨于全球化的世界大背景下,在西方最初亦希望通過和平手段實現(xiàn)“修約”目的的小背景下,清政府如果能夠認清形勢,抓住時機與西方國家談判,做出適當?shù)淖尣?爭取簽約,不但可以避免戰(zhàn)爭帶來的更大損失,而且可以為中國的發(fā)展爭取到和平環(huán)境,而這種和平環(huán)境有利于中國近代化的發(fā)展,從而達到根本上維護國家權益的目的。以此次“修約”為鑒,在之后的“修約”談判中,清政府更加注重利用外交手段維護國家權益,在新約中取消或限制西方在華的各種侵略特權。
【文章頁數(shù)】:68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中文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修約”緣起
(一) 資本主義經(jīng)濟的全球擴張
(二) 中國市場對西方商品的排拒
(三) 12 年期滿修約問題
二、“修約”的和平交涉
(一) 英、美單獨修約要求受挫
(二) 英、法、美三國聯(lián)合修約要求無果而終
(三) 以美國為首的第二次修約要求失敗
(四) 西方修約要求之評價
三、“修約”的再審視
(一) 拒絕修約有失明智
(二) 和平修約尚有可能
(三) 西方修約條款的分析評價
(四) 清政府拒絕“修約”談判剖析
結語
參考文獻
后記
本文編號:3895218
【文章頁數(shù)】:68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中文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修約”緣起
(一) 資本主義經(jīng)濟的全球擴張
(二) 中國市場對西方商品的排拒
(三) 12 年期滿修約問題
二、“修約”的和平交涉
(一) 英、美單獨修約要求受挫
(二) 英、法、美三國聯(lián)合修約要求無果而終
(三) 以美國為首的第二次修約要求失敗
(四) 西方修約要求之評價
三、“修約”的再審視
(一) 拒絕修約有失明智
(二) 和平修約尚有可能
(三) 西方修約條款的分析評價
(四) 清政府拒絕“修約”談判剖析
結語
參考文獻
后記
本文編號:3895218
本文鏈接:http://sikaile.net/shekelunwen/zgjxds/38952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