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發(fā)現(xiàn)《錄某孝廉擬阻和款奏稿》及其價值
發(fā)布時間:2021-05-11 09:46
新發(fā)現(xiàn)《錄某孝廉擬阻和款奏稿》連載于1895年6月13日、14日出版的新加坡《星報》,經(jīng)考證,即為學(xué)界尋覓已久的康有為《公車上書》。該文字數(shù)不足5000,僅言及"明詔、行大賞罰、練兵選將"等三項主張,并無"遷都""變法"等內(nèi)容。此文是康有為策劃組織"公車上書"的直接證據(jù),并可為考證《公車上書記》的文本源流提供原始依據(jù)。
【文章來源】:史志學(xué)刊. 2020,(02)
【文章頁數(shù)】:7 頁
【文章目錄】:
一
二
三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康有為第三次上清帝書原本[J]. 方裕謹. 歷史檔案. 1986(01)
本文編號:3181193
【文章來源】:史志學(xué)刊. 2020,(02)
【文章頁數(shù)】:7 頁
【文章目錄】:
一
二
三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康有為第三次上清帝書原本[J]. 方裕謹. 歷史檔案. 1986(01)
本文編號:3181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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