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督陶官與淮安及唐英對陶瓷藝術的貢獻
發(fā)布時間:2022-07-07 09:13
<正>督陶官與淮安㈠清代督陶官制度為了保障皇家用瓷的數(shù)量與質量,明清兩代均在景德鎮(zhèn)設立御窯廠,并建立了督陶官制度。明清幾百年間,有很多督陶官被派往景德鎮(zhèn),專門負責監(jiān)督御用瓷器的生產。自明朝開始在景德鎮(zhèn)設立御窯廠的時候,便委派了專門負責管理御窯燒造陶瓷的官員,這類官員稱為督陶官,或稱督陶使;实鄣膼酆煤蛯徝狼槿,直接影響著一個朝代的陶瓷藝術格調。有了督陶官制度,選一位好的督陶官,既可以生產出皇帝稱心如意的瓷器,又在客觀上影響到中國陶瓷業(yè)的發(fā)展!
【文章頁數(shù)】:6 頁
本文編號:3656149
【文章頁數(shù)】:6 頁
本文編號:3656149
本文鏈接:http://sikaile.net/shekelunwen/zggdslw/36561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