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登·懷特與當代西方歷史哲學的轉型
本文關鍵詞:敘事、虛構與歷史——海登·懷特與當代西方歷史哲學的轉型,由筆耕文化傳播整理發(fā)布。
彭剛:敘事、虛構與歷史——海登·懷特與當代西方歷史哲學的轉型
彭 剛
一
20世紀之初,西方歷史哲學領域發(fā)生了從思辨的歷史哲學到分析的(或批判的)歷史哲學的轉型。按沃爾什廣為人知的概括,前者指的是對客觀歷史過程的哲學反思,它所要探詢的是客觀歷史過程的目標、意義、規(guī)律、動力等問題;后者則是對歷史學的學科性質、尤其是歷史認識和歷史解釋的 特性進行理論分析和探討。①我們也可以更加淺白地將二者之間的分野,視作是二者分別以“歷史”和“史學”作為自己理論反思的對象。分析的歷史哲學在20世紀60—70年代之前,已成為歷史哲學和史學理論研究的主流,在對歷史解釋的特性、歷史研究的客觀性等問題的探索方面取得了長足的進展。然而,在不同的學科領域,某一種理論范式之下對該領域的理論探討,往往會因為該范式所提供的核心問題在一定階段內可深入探討的程度以及思考問題的角度的各種可能性被大量消耗之后而陷入僵局。這正是20 世紀60—70年代,分析的歷史哲學在經歷了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以來的迅速發(fā)展之后所面臨的局面。而此時歷史哲學領域內再次發(fā)生了重大的理論轉型,此種敘事的轉向(narrative turn,又有人稱之為修辭的轉向[rhetoric turn]或語言學的轉向[linguistic turn])令敘事主義的歷史哲學開始興起,取代分析的歷史哲學而成為當代歷史哲學的主流形態(tài),使得歷史哲學這一學術領域在危機中又重新煥發(fā)出勃勃生機。美國歷史哲學家海登·懷特(Hayden White,1928—)則是促成這一轉型的關鍵人物。他在其主要著作《元史學:19世紀歐洲的歷史想像》①和一系列論著中所提出的基本思路和觀點,在很大程度上主宰了近幾十年來西方(尤其是英美)歷史哲學的理論取向和思考重心。
敘事(narrative)指的是這樣一種話語模式,它將特定的事件序列依時間順序納入一個能為人理解和把握的語言結構,從而賦予其意義。通俗意義上的敘事,往往被等同為“講故事”。當代西方歷史哲學領域之所以在20世紀60—70年代發(fā)生敘事的轉向,有其多方面的動因。
首先,歷史學不同于自然科學和各門社會科學的最顯著的學科特點之一,就是沒有屬于自己的專門技術性術語,它是以日常有教養(yǎng)的語言(ordinary educated speech)作為傳達自身研究成果的基本工具,而敘事一直就是歷史學話語的主要形態(tài),甚至長期以來被認為是史學話語的根本屬性。由克羅齊著名的“沒有敘事,就沒有歷史學”的論斷,②足見“講故事”的特性作為歷史學著作根本特征之深入人心。但是,二戰(zhàn)以來,隨著各門社會科學的迅猛發(fā)展,史學社會科學化的進程在很大程度上改寫了西方歷史學的形態(tài)。經濟學、社會學、人類學、心理學、人口學和統(tǒng)計學等社會科學方法紛紛被援引進入歷史研究的領域,長時段的社會、經濟、人口的變遷成為社會科學化的歷史學所致力研究的主題。敘事作為前社會科學、前分析的傳統(tǒng)史學最顯著的痕跡而遭到質疑和排斥。法國年鑒學派的一代宗師布羅代爾就曾毫不掩飾地表達了對于傳統(tǒng)的敘事史學的輕蔑。③在很多人看來,與以問題為導向、對于長時段的非人為(impersonal)進程運用社會科學方法進行的分析相比,敘事史學已經顯得落伍了。從敘事史學到問題導向的分析性的歷史研究的轉型,在很多史學社會科學化的推動者和倡導者看來,乃是歷史學進步的唯一路徑。④然而,敘事史學并沒有隨著史學社會科學化的進程而衰微或者竟至于銷聲匿跡。一方面,許多職業(yè)史學家頑強地捍衛(wèi)著作為歷史學家的技藝的敘事,不斷有敘事性的歷史著作被生產出來并產生重大的影響;另一方面,傳統(tǒng)的敘事模式在一度遭到貶抑之后,開始展示出它所特有的魅力,甚至于一些原本屬于社會科學化史學陣營內的史家,也開始以講故事的敘事方式來解釋歷史和組織他們的歷史著作。比如,原本運用社會科學方法在人口史和社會史等領域取得豐碩成果的年鑒學派重要成員勒華拉杜里,1975年出版了他的名著《蒙塔尤》,⑤此書以敘事的方式對14世紀初年法國一個小山村的社會、經濟、宗教生活進行了栩栩如生的展示。到1970年代末,圍繞著《過去與現(xiàn)在》雜志的英國史學社會科學化陣營的主要人物之一勞倫斯·斯通和英國著名的馬克思主義史學家霍布斯鮑姆,都已經在談論“敘事的復興”了。①
其次,從理論邏輯來說,敘事與社會科學化的史學所強調的分析之間的關系,也開始得到重新審視。圍繞著歷史解釋的各種模式所展開的爭論,原本是分析的歷史哲學的核心議題。亨佩爾等人的覆蓋律(covering law)模式強調,一切特殊的歷史事件都是藉由被納入一個普遍規(guī)律之下而得到解釋的;而德雷等人的合理行動(rational action)模式則秉承柯林武德的思路,認為了解和重演歷史行動者的思想才是理解歷史事件的關鍵所在。歷史解釋離不開歷史陳述,于是,敘事語句 (narrative sentence)的價值和特性等問題就很自然地出現(xiàn)在此種語境中。隨著討論的深入,歷史敘事所具有的解釋功能開始得到人們的注意,歷史學的敘事特質進入了歷史哲學理論反思的前沿地帶。一個或一組特定的歷史事件被納入某個敘事性的話語結構,就意味著它在一定程度上以特定的方式與其他事件、并且與某個更大的整體聯(lián)系在了一起,這意味著它可以得到人們的理解和解釋。這一論點得到了人們普遍的接受。歷史分析和歷史敘事(至少在優(yōu)秀的歷史作品中)原本是不可分割地結合在一起的。懷特就此引述文化史名家蓋伊的話說:“沒有分析的歷史敘事是瑣碎的,而沒有敘事的歷史分析則是欠缺的”,并用康德式的語言將這句話改寫為 “歷史敘事無分析則空,歷史分析無敘事則盲”。②
再次,從歷史哲學學術發(fā)展的脈絡來看,在分析的歷史哲學領域的研究已明顯呈現(xiàn)出回報遞減的情形下,敘事主義的歷史哲學不再以歷史解釋的模式等問題作為自身關注的重心,而是將著眼點轉移到歷史研究的成果體現(xiàn)也即歷史敘事的文本上,從而獲得了一系列嶄新的視角和洞見。從這個角度可以說,相對于思辨的歷史哲學關注的是客觀的歷史過程而言,敘事主義的歷史哲學和分析的歷史哲學一樣,都是以歷史學的學科特性作為自己理論反思的主要對象的。前者可說是在后者的基礎上革新、深化和推進了對歷史學的理論反思。
如果我們把史學反思關注的焦點放在歷史研究的最終產品——歷史著作——之上,就可以發(fā)現(xiàn),歷史著作最顯明的特征,就在于它是一種“以敘事性散文話語為形式的言辭結構”,③它乃是一種文學制品(literary artifact)。因而,任何有關歷史著作的理論(從而任何的史學理論)都應將敘事作為自己的核心議題來加以討論。由這一著眼點出發(fā),文學理論與歷史著作就有了直接的關聯(lián),而藝術性或者說詩性的因素在史學理論中就以前所未有的重要性顯露出來了。可以說,海登·懷特所自覺地要從事的,就是這樣一種取向的探索。這樣的思路,就使得敘事進入了歷史哲學思考的焦點,而不再像許多探討過敘事問題的分析哲學家那樣,將對敘事的討論限制在其歷史認識和歷史解釋的功能之中,而是為其開辟了一個更加廣闊的平臺。
二
敘事乃是歷史話語理論首要關注的問題,對歷史話語的敘事結構各個層面的分析由此就構成為海登·懷特那套頗具形式主義色彩的理論框架的主要部分。在《元史學》的“導論”中,他援引當代語言哲學、文學理論、社會學理論等多方面的學術成果,將敘事性話語結構分析為這樣幾個層面:(1)編年 (chronicle);(2)故事;(3)情節(jié)化(emplotment)模式;(4)論證(argument)模式;(5)意識形態(tài)蘊涵 (ideological implication)模式。
將歷史事實純然按照發(fā)生時間的先后順序記錄下來,所產生的就是歷史著作最簡單和最初級的層面——編年。編年沒有開始,也沒有結局。它們只開始于編年史家開始記錄之時,而結束于編年史家結束記錄之時。編年中所描述的一些事件分別依據(jù)初始動機、過渡動機和終結動機被編排進入故事。故事有著一個可辨認的開端、中段和結局,,各種事件由此就在故事里進入到了一種意義等級之中,共同構成為一個可以為人們所理解的過程。
情節(jié)化、論證和意識形態(tài)蘊涵是歷史敘事概念化的三個基本層面,它們中的每一種又各有四種主要模式,可表示如下:
情節(jié)化模式:1.浪漫的;2.悲劇的;3.喜劇的;4.諷刺的。
論證模式:1.形式論的;2.機械論的;3.有機論的;4.情境論的。
意識形態(tài)蘊涵模式:1.無政府主義的;2.激進的;3.保守主義的;4.自由主義的。①
情節(jié)化是一種將構成故事的事件序列展現(xiàn)為某一種特定類型的故事的方式。人們可以通過辨識被講述的故事的類別來確定該故事的意義,情節(jié)化就這樣構成為進行歷史解釋的一種方式。在敘述故事的過程中,如果史學家賦予它一種悲劇的情節(jié)結構,他就是在按悲劇的方式來解釋故事;倘若他賦予故事的是一種喜劇的情節(jié)結構,他就是在按另外一種方式來解釋故事了。
論證是要通過援引某些人們認作歷史解釋的規(guī)律性的東西,來表明故事中究竟發(fā)生的是什么。在這個層面上,歷史學家要通過建構起某種規(guī)則——演繹性的 (nomological-deductive)論證,來對故事中的事件(或者是他通過某種模式的情節(jié)化而賦予事件的形式)作出說明。嚴格縝密者如“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這樣的理論立場,暖昧俗常者如“有興盛就有衰落”這樣的老生常談,都可以作為論證所要援引的規(guī)則。論證模式直接關系到我們是以何種方式來看待歷史的。形式論的論證(formalist argument)是要通過辨識出歷史領域內某一對象的獨特性,來達到對于對象的說明。有機論論證模式的特點則在于,將單個實體視作它們所構成的整體的部分,而整體不僅大于部分之和,在性質上也與之相異。機械論則認為歷史領域內的對象都存在于部分與部分的關系形態(tài)之中,表明了支配它們之間相互作用的因果規(guī)律的具體運作,研究對象就得到了說明。情境論的(contextualist)論證模式則強調,將事件置于它所發(fā)生的“情境”之中,通過揭示它們與在同一情境之下發(fā)生的其他事件的具體關系,我們就可以對該事件(或事件序列)何以如此發(fā)生得到解釋。
意識形態(tài)蘊涵是情節(jié)化和論證之外歷史敘事概念化的第三個層面,這個層面反映的是,歷史學家對于歷史知識的性質是什么、以及研究過去對于理解現(xiàn)在而言具有何種意義這樣一些問題上的立場。而所有意識形態(tài)都無一例外地號稱自身具有“科學”或“現(xiàn)實性”的權威。在懷特看來,歷史學家不可能擺脫意識形態(tài)的蘊涵來進行歷史著述。意識形態(tài)的立場關系到人們對于當前社會實踐的現(xiàn)狀如何評判,應該采取何種行動——是(急劇地或漸進地)改變它還是維持現(xiàn)狀——等問題上的觀點。
如果說,歷史話語所生產的乃是歷史解釋的話,歷史敘事概念化的這三個層面,就分別代表了歷史解釋所包含的審美的(情節(jié)化)、認知的(論證)和倫理的 (意識形態(tài)蘊涵)三個維度。在懷特看來,這三個層面所各自具有的四種模式之問并非可以任意組合,它們之間具有一種“選擇的親和性(selective affinity)”。比如,在喜劇的情節(jié)化模式、有機論的論證模式和保守主義的意識形態(tài)蘊涵模式之間,就似乎有著一種天然的親和性。然而史學大師作品的特質卻往往在于它們獨具一種辯證的張力,將看似并沒有親和關系的情節(jié)化模式、論證模式和意識形態(tài)蘊涵模式結合在一起,而將一致性和融貫性賦予這些看似不甚協(xié)調的模式,這恰恰構成了史學大師經典之作的魅力之所在。①這種融貫性和一致性的基礎何在,就成了由歷史著作出發(fā)進行理論探討的歷史哲學所必須致力于解決的問題。在懷特看來,“這種基礎本質上乃是詩性的、具體而言是語言學的”。②這樣就觸及了懷特理論中至為重要而又最為含混和困難的比喻理論。③
在懷特看來,歷史學家在將表現(xiàn)和解釋歷史領域的各種概念化(情節(jié)化、論證和意識形態(tài)蘊涵)模式施展于歷史領域中的材料之前,必須先將作為研究對象的歷史領域預構為一個精神感知的對象。這種預構行為乃是詩性的,它決定了歷史學家表現(xiàn)和解釋特定歷史領域的言辭模型,“而且也構成了這樣一些概念,被他用來辨識占據(jù)那一領域的對象,并描述它們彼此之間所維系著的關系。在先于對該領域的正式分析的詩性行為中,歷史學家既創(chuàng)造了他的分析對象,又預先決定了他將用來解釋對象的概念化策略的模式”。④可能的解釋策略的數(shù)量并不是無限的多,而是與詩性語言的四種比喻(trope,又譯為轉義,包括隱喻 [metaphor]、轉喻[metonymy]、提喻[synecdoche]和反諷[irony])相對應的。這種在先的語言和思維的比喻模式,正是構成為歷史意識的深層結構,并賦予歷史學家的各種概念化層次以一致性和融貫性的基礎。
懷特所著重指出的就是,歷史學的這種詩性的層面、這種歷史意識的深層結構,是與歷史著作本身作為言辭結構的一個基本特征分不開的,那就是它所使用的不是一套有著嚴格的語義規(guī)定、在某一知識共同體內幾乎不會造成歧義的專業(yè)術語,而是以日常有教養(yǎng)的語言為其基本的語言工具。歷史敘事的語言不是透明的中介,而是有著所有詩性語言所共有的“言在此而意在彼”的特征,即便在表述事實時,也不可避免地帶有超出事實之外的蘊涵。此種語言在人們、包括職業(yè)歷史學家所注意到的“傳達”(communicative)功能之外,還有著往往為人所忽視但卻對于歷史敘事話語而言至關緊要的表情和達意 (expressive、conative)的功能。⑤在《元史學》和隨后的一些論著中,懷特都不斷地或明或暗地表示,正是歷史語言和歷史意識所普遍具有的比喻特質,使得比喻的四種主要模式成為歷史著作和歷史意識的深層結構,歷史學家正是依賴比喻性的預構行為而賦予其研究領域和概念化層次以一致性和融貫性的。⑥
歷史學家運用語言要做到的,在很大程度上和文學家一樣,是要將原本無法理解的變?yōu)榭衫斫獾,將原本陌生的變(yōu)槭煜さ摹1扔骶褪沁_到這一目的必不可少而又無可回避的手段!半[喻本質上是表現(xiàn)的(representational),轉喻是還原的(reductionist),提喻是合成的 (intergrative),而反諷則是否定的(negational)!雹呶覀兛梢赃@樣大致地來理解隱喻的四種類型在歷史意識和歷史寫作中的實際體現(xiàn):①隱喻——它所建立的是兩個對象之間的類比關系。我們在歷史著作中常?吹,以植物的生長、繁茂和衰敗來類比一個民族或文化的興衰起落,或者以鳳凰涅架、浴火重生的意象來表述個體或民族經歷危機而重新煥發(fā)活力的歷程。轉喻——其特征是把整體還原為部分,如將對殖民主義的個別抵抗行為視作給第三世界的民族主義賦予了意義,視作某種普遍現(xiàn)象的代表;又如以伏爾泰一生言行作為啟蒙運動的人格化身。提喻——與轉喻相反,其運作方向不是從部分到整體,而是從整體到部分。由“一切歷史都是階級斗爭的歷史”(馬克思)或“一切歷史都是貴族的靈床”(帕雷托)這樣對全部歷史的意義作出判斷的命題出發(fā),一切個別事件或事件組合都由此得到理解并獲得其意義。反諷——對于某種關于歷史的判斷采取懷疑主義或犬儒主義的否定態(tài)度,以展示出與之相反的意涵。
從這樣的理論立場出發(fā),比喻性的詩性預構行為先于任何概念化的層面,而決定了歷史學家看待和建構研究領域和研究對象的基本方式。創(chuàng)造、建構、想像這樣一些往往受到歷史學家排斥(或者即便是接受,也往往將其限制在比較狹隘和低下的范圍內)的因素,以及歷史著作中認知層面以外的審美和倫理的概念化層面,就在新的視野下進入了歷史哲學的核心地帶。
三
懷特歷史哲學基本理論觀點的表述,往往是由大量來自當代不同學科理論成就的概念組裝而成,并因而給人們的理解帶來了不同程度上的障礙。這里所要做的,是對懷特理論的內涵進一步進行概要的分析,以彰顯他一些根本立場賴以展開的理論邏輯。
我們可以這樣來考察敘事問題:歷史學家通常所面臨的任務,簡單說來就是要將按時間順序排列的事件序列(即編年)轉化為敘事。這些以編年方式排列的事件要獲得意義,需要將情節(jié)化和論證的成分引入其中,來對它們進行描述和說明,從而賦予它們以意義。然而,對于同一事件序列,我們完全可以有不同的構思情節(jié)和論證的方式,在不改變時間順序的前提下,賦予它們以不同的意義。比如,如果在敘事中著重強調的是最初的事件,以其作為事件序列的初始原因,那么隨后所發(fā)生的一切事件就都可以通過最終追溯到它而得到說明。一切決定論的歷史觀都屬于此類。又如,如果將作為故事情節(jié)中段的事件安排得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那么,前此所有的事件都因為導向它而得到說明,而后此的所有事件則都因為可以追溯到它而得到解釋。而如果將敘事的全部重心置于整個序列的最終事件,以之作為全部故事所趨向的目的,它就規(guī)定了一切前此的事件的意義和合理性。由此我們可以看到,一方面,同樣一些事件或事件序列,完全可以被納入不同的敘事模式,從而獲得不同的意義和解釋。另一方面,敘事所做的就是,通過對某些因素的選擇性強調和賦予其特殊地位,通過將某種類型的情節(jié)和論證模式(并由此將特定的倫理蘊涵)施加于事件序列之上,而將事件序列轉化為某種意義模式。這種意義模式就體現(xiàn)在歷史敘事話語的言辭結構(verbal structure)中,而那是任何對于這些事件的原原本本的表現(xiàn)(representation)都無從產生出來的。
在許多人看來,歷史研究的使命就是發(fā)現(xiàn)真相、呈現(xiàn)新的事實,并提供對于事實的新的解釋。要緊的乃是事實的真實性和解釋的合理性。歷史寫作在反映歷史研究的成果時,不可避免地在不同程度上會引入修辭的語言形式和文學手段,但這些成分并沒有實質上的重要性,不過是無關緊要的妝飾而已。懷特針對這樣的立場反駁道:
然而,事件是被以一種柏拉圖式的實在論的方式表現(xiàn)為整體中的部分(其意義是從個別來看的任何部分都無法領會的),還是整體被以一種唯名論的方式表現(xiàn)為不過是其各個組成部分之和,這一點的確關系甚大。它關系到人們所能指望從對于任何系列事件的研究中所能得到的真理。我相信……選擇將某些種類的歷史事件以滑稽劇風格表呈出來,不僅是在趣味上的墮落,而且也會扭曲有關它們的真相……當我以諷刺的模式談到某人某事或對某人某事說話,我不只是在給我的觀察和見解披上一層機智的外衣。我說的有不同于而且多于我原原本本層面上的東西。①
單個陳述的真假,各個陳述之間(常識的或科學邏輯的)關聯(lián)的合理性,并不能夠決定歷史敘事所構成的整體歷史構圖的恰當性。歷史敘事話語本身乃是一種言辭的虛構(verbal fictions),②其內容既是被發(fā)現(xiàn)的,又在同等程度上是被建構、創(chuàng)造出來的。懷特并不否認歷史事實的實在性,然而在他看來,事實或事件的序列之展現(xiàn)為某一特定類型的故事,卻有賴于歷史學家的創(chuàng)造性工作。他和路易斯·明克(louis O.Mink)一樣堅定地認為,故事是被講述出來的,而不是人們實際生活過的。在懷特看來,實在的歷史世界雖然是由各種“堅硬”的事實所構成,然而,這些事實并不自動地就構成為故事,歷史的實在乃是本身并不具有形式的一片混沌!皼]有任何為歷史記載所見證的特定的事件系列構成為一個明顯完成了的或完備的故事。對于構成一個個體的人生的事件來說是如此,對于一種制度、一個國家或者一個民族來說也是如此。我們并沒有生活在故事中,即便我們是通過在回顧中賦予我們的生活以故事的形式,來給生活賦予意義!雹酃适碌念愋蜎Q定了組成故事要素的各個事件的意義和相互之間的關聯(lián)。故事是虛構出來的(雖然它不能擺脫史實的限制,不能違背事件之間關聯(lián)的基本的解釋邏輯),是創(chuàng)造、想像和建構的產物。歷史學家在組織故事時利用的,是自身文化傳統(tǒng)中所提供的可能的文學形式。米什萊將法國革命構思為一出浪漫劇,而托克維爾則將其描述為一出悲劇,“對于法國歷史的這兩種解釋之間的沖突,并不出現(xiàn)在構成為所分析過程的編年的‘事實’層面上,而是在關于事實所要講述的故事是何種類型的故事這一層次上”。④既然要將某個系列的事件表現(xiàn)為悲劇抑或喜劇,事實的或邏輯的理由并不足以支持這樣的選擇,決定了此種選擇的乃是一個判斷,是一個只有在詩性比喻的層面上才有其合理性的判斷;那么,我們應當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史學家以詩性比喻作為意識的深層結構來預構歷史領域,而在情節(jié)化、論證和意識形態(tài)蘊涵的概念化層面上構成了歷史敘事,因此,審美的、認識的和倫理的這三個方面,就應當是我們考察和評判具體歷史敘事的著眼點,而這顯然是事實和邏輯兩個層面所遠遠不能容納的。
史學家赫克斯特(J.Hexter)在他充滿機智的論文《歷史學的修辭》中,通過考察歷史文本中的腳注、引文和列舉(人名與事件等的)方式,得出過這樣的結論:如果說以前人們認為修辭不過是歷史學這塊蛋糕上的糖衣的話,那么現(xiàn)在人們則認識到,它已深入到蛋糕之中,它不僅以其文采和敘事脈絡影響到歷史著作的外表和它所可能給人們帶來的樂趣,而且影響到歷史著作的實質、影響到歷史學家傳達歷史知識的能力。①懷特則進一步表明,歷史著作所表現(xiàn)出來的修辭風格和所借助的情節(jié)化模式,是歷史學家賴以組織歷史材料、賦予歷史事實以意義并借此傳達歷史理解的基本手段。歷史著作的形式和內容就這樣難分難解地糾纏在一起,形式本身就蘊涵了內容。懷特本人將自己后來一部論文集題名為《形式之內容》,其要旨就在此。
在《元史學》的“序言”中,懷特就明確提出了自己整個研究所達到的七條一般性結論:
(1)“嚴格的歷史學(proper history)”必定同時也是“歷史哲學”;(2)歷史學的可能模式與思辨的歷史哲學的可能模式乃是相同的;(3)這些模式反過來,其實是在分析上先于它們的詩性洞見的形式化,并且它們就認可了用來給歷史記述賦予“解釋”層面的特殊理論;(4)沒有什么確定無疑的理論基礎能夠讓人們有理由聲稱,這些模式中的任何一種具有比其他模式更加“實在”的權威性;(5)其結果就是,我們在致力于反思一般歷史時,注定了要在相互競爭的解釋策略之間作出選擇;(6)由此得出的推論是,選擇某種歷史圖景而非另外一種的最好的理由,歸根結底乃是審美的或道德的,而非認識論的,并且最終(7)史學科學化的要求,不過是表達了對于歷史概念化的某一種特殊樣態(tài)的偏好,其根據(jù)要么是道德的、要么是審美的,它在認識論上的合理性尚有待確立。②
以上的結論可以歸結為兩點:一點是,歷史學與歷史哲學之間并沒有什么本質區(qū)別。通常人們是將歷史學與(思辨的)歷史哲學嚴格區(qū)分開來的。在職業(yè)的歷史學家看來,思辨的歷史哲學是要將豐富多彩的歷史事實和流變不居的歷史過程強行按照某個既定的理論模式安置到一個“鴿子籠”中,來彰顯其“意義”;而歷史哲學家則認為,沒有理性的、神意的或者別的線索,是無法真正了解歷史的意義和進程的,而歷史學家所能夠做的不過是以“剪刀加糨糊”的方式剪裁和編排歷史,對于片斷歷史的片面的了解乃是它所能指望的最好的結果。然而,按照懷特的觀點,歷史學和歷史哲學就其作為歷史著作來考察,其內容就都無可回避地既包含了被發(fā)現(xiàn)的內容(或多或少的歷史事實),又包含了被建構、創(chuàng)造出來的內容(附加于歷史素材之上的情節(jié)化、論證和意識形態(tài)蘊涵模式),而詩性比喻的預構行為則既決定了歷史學家、也決定了歷史哲學家將既定歷史領域建構為自身研究對象的方式。于是,對歷史學和歷史哲學的考察,就會揭示出這二者所共有的“元史學”的層面,兩者之間的區(qū)別不過就是,歷史學往往容許對同一歷史領域的多種構思方式,而歷史哲學則認定唯有一種構思方式才是正當?shù)摹?br />
另一點則是,不同的歷史構圖源自不同而在先的詩性預構,因而無從找到堅實的基礎來對它們進行評判并從中作出選擇,也無從比較其“實在性”。按懷特的理論,歷史學家以某一種主導性的比喻預構了他所要研究的歷史領域,這種預構行為決定了他所選取的敘事策略,使得歷史學家必然是從特定的視角來考察和表現(xiàn)他的研究對象的,而這有似于藝術家(如畫家)在表現(xiàn)實在時的工作。藝術理論家貢布里希認為,我們不能指望兩個畫家會在一幅給定的風景中看到同樣的東西,我們在面對他們對同一片風景的各自不同的表現(xiàn)時,不要想在其中作出選擇并評判誰的更“正確”。③在不違背史實的前提下,我們也無法判定,歷史學家不同的敘事策略之間,哪一種更加“真實”地再現(xiàn)了過去。決定歷史學家和他們的讀者群在不同解釋策略之間所作出的選擇的,只能是審美和倫理的因素。就此而論,特定的歷史學家與其潛在的讀者群之間,預先就有一種解釋策略、倫理立場和審美趣味上的契合性。①懷特極其贊賞柯林武德所說的,人們以何種方式寫作和思考歷史,終究取決于他們是什么樣的人。②我們還可以補充說,人們接納和贊賞何種歷史,也取決于他是什么樣的人。詩性的和語言學層面的在先的因素,決定了人們最終在歷史領域中所能看到的一切,無怪乎懷特會在《元史學》的扉頁中引錄巴什拉的話“人所能知者,必已先入夢”。于是,認識論的、理性的、邏輯的因素在懷特的歷史哲學中就被排擠到了一個非常邊緣的位置。這也成了懷特理論中最為脆弱的環(huán)節(jié)和遭人詬病之處。
四
在20世紀西方歷史哲學的早期階段,克羅齊和柯林武德沿襲德國思想的傳統(tǒng),進一步從理論上闡發(fā)了歷史學家的主觀因素在歷史研究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肆_齊廣為人知的“一切歷史都是當代史”的命題,強調的是人們總是從當前生活中所引發(fā)的問題和興趣出發(fā),來關注過往歷史的某些階段和某些層面的。而柯林武德最負盛名的命題“一切歷史都是思想史”,則強調歷史學家總是要把歷史行為者的行動視作對特定問題作出的回應,因而,了解歷史行為者的思想,就是歷史研究最為重要和艱巨的使命。由這樣的立場出發(fā),二者都強調歷史研究中“重新復活(re-live)”(克羅齊)、“重演(re-enact)”(柯林武德)的研究方法的重要性。移情、想像、建構等創(chuàng)造性活動在歷史研究中開始具有了合法的一席之地。然而,在很大程度上,這些因素的作用還被局限于確定史實和建構個別史實之間的關聯(lián)。而懷特的歷史哲學以歷史文本之作為文學制品為出發(fā)點,在很大程度上成其為一種“關于歷史著作的文學理論”,③想像、建構這樣一些詩性的因素從而就被提升到了歷史哲學中一種前所未有的崇高地位。自亞里士多德《詩學》以來西方傳統(tǒng)中對詩和史進行嚴格區(qū)分的傳統(tǒng),至此才受到了嚴峻的挑戰(zhàn)。在懷特看來,那種區(qū)分所掩蓋和遮蔽了的東西,至少也與它所揭示和闡明了的東西一樣多。因為“倘若說一切的詩中都有歷史性的因素的話,在對于世界的每一種歷史性描述當中也都有詩的因素”。④中國有“文史不分家”的傳統(tǒng)說法,如果說它主要的蘊涵是歷史著作應該具有文學作品一樣的文采和吸引力的話,懷特的理論無異給這一說法賦予了全新的內涵。
懷特在《元史學》中區(qū)分了三種概念化層次各自所具有的四種主要模式,又提出了詩性預構在語言學基礎上的四種比喻類型,從而為分析歷史著作提供了一套理論工具。他的比喻理論,來自于維柯和當代研究比喻的諸多理論家的啟發(fā),他對歷史著作各個層面的概念化的分析,其基本范疇來自不同學科其他學者的理論成就。雖然如有人所批評的那樣,這些模式和范疇未必準確精當、囊括無遺(懷特本人也反復強調,在列舉各種范疇時,他只是舉其主要者,沒有打算也不大可能包羅窮盡);變化不定、沖突矛盾之處也所在多有。然而,一方面,倘若從懷特本人的理論立場出發(fā),他完全可以說,《元史學》中所提出的這四組十六種的模式和范疇,不過是把握19世紀歷史想像的一種方式而絕非唯一的和排他的方式,人們完全可以而且也應該嘗試以其他方式來對同一領域進行研究和解釋;另一方面,如果我們依照懷特理論的精神,將他所提供的這種理論工具視作分析歷史著作的一種啟發(fā)性原則的話①,它在令我們更深入、細致地了解歷史著作在認知因素之外是如何將審美的和倫理的因素引入了歷史解釋,語言本身和思維本身所具有的詩意本質是如何決定了歷史學家選取處理歷史對象的視角等等方面,都前所未有地深化了歷史哲學的理論思考。懷特在1973年《元史學》問世之后的一段時期內,似乎有一種將比喻視之為內在于語言和人類意識的基礎的傾向,并試圖將比喻理論從發(fā)生論和本體論的角度進行發(fā)揮,但這種努力似乎并不很成功。②然而,即便人們對比喻理論的前提提出質疑,但至少,他的理論貢獻卻使得我們無法不正視當代語言哲學和話語理論對于歷史學所可能具有的蘊涵,那就是:語言并非透明的表達中介,歷史著作作為言辭結構具有無可回避的詩性特質。
雖然被公認為后現(xiàn)代主義思潮在歷史哲學和文學理論領域③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懷特卻從來沒有否認歷史事實的客觀存在,以及人們獲取歷史知識的可能性。④他沒有像比如后結構主義的一些思想家那樣,走到主張“一切皆文本”或“作者之死”的地步。然而,雖然文本之外尚有實在,我們卻注定了無法拋開各種(廣義上的)文本而直接接觸到歷史實在,而只有通過想像才能夠觸及。于是,懷特的虛構(fiction)概念就并不是說,歷史著作可以排除史料的限制。但是,單個的事實之組合為有意義的言辭結構,在懷特看來,就有賴于歷史學家將形式施加于這樣一些事實上面。歷史敘事總是表現(xiàn)為人們可以辨識的某種情節(jié)化類型,辨識了歷史學家所講述的故事屬于何種類型的情節(jié),也就獲得了對于歷史著作主題的理解。而在懷特(以及明克和安克斯密特等人)看來,歷史實在和實際人生中并沒有故事,無數(shù)單個事實的累積構成的只是一片混沌,故事乃是人們講述出來的而非人們生活過來的。因而,情節(jié)化的各種模式就并非歷史實在的某個片斷所固有的:
沒有任何特定的實在事件的序列或系列內在地就是悲劇的、喜劇的、滑稽劇的等等,而是只能經由將某種特定的故事類型的結構施加于事件之上,才將其建構成了如此這般的模樣,賦予事件以意義的,是對于故事類型的選擇并將其施加于事件之上。⑤
既然各種歷史事實構成為何種情節(jié),并不取決于事實本身,而歷史事實需要相互之間發(fā)生關聯(lián)才可能構成為情節(jié),理論邏輯之所至,懷特不得不得出了恐怕很多人都難以接受的這樣的推論:
歷史不僅有關事件,而且有關事件之間的關系。這些關系并非內在于事件本身,而只存在于反思這些事件的歷史學家的心靈之中。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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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按漢斯·凱爾納的說法,那就是要以隱喻的方式(metephorically)來看待懷特的比喻理論。見Encounters,Philosophy of History after Postmodernism一書中對他的訪談。
②在Tropics of Discourse,Essays in Cultural Criticism的“導言”中,這種努力最為清晰可見。但不少論者認為他的努力并不成功,參見Wulf Kansteiner,“Hayden White’s Critique of the Writing of History,”History and Theory,32,3(1993).懷特本人在20年后也坦然承認這一點,參見Hayden White,“A Response to Professor Chartier’s Four Questions,”storia della storiografia,27(1995).
③他是文學理論領域中后現(xiàn)代主義思潮之一種——新歷史主義(new historicism)——的代表人物。
④“過去的存在是歷史話語一個必不可少的前提,而我們確確實實可以撰寫歷史這一事實就是我們能夠認識過去的充足證據(jù)!币奆igural Realism,Studies in the Mimesis Effect,P.1.
⑤The Content ofthe Form,P.44.
⑥Tropics of Discourse,Essays in Cultural Criticism,P.94.
這樣,歷史寫作在懷特那里就成了過于自由的創(chuàng)造。就其實而論,任何文學藝術的創(chuàng)作也都是“戴著鐐銬跳舞”,沒有了限制和約束,也就沒有了創(chuàng)造力自由發(fā)揮的余地。我們經常會看到這樣的故事,比如說,某一天,別人看到托爾斯泰傷心痛苦的樣子,一問起來,才知道是他小說中的主人公安娜要走向死亡了。旁人很奇怪,作者為什么不能重新安排筆下主人公的命運呢?然而,我們通常都會有這樣的經驗,越優(yōu)秀的作家、越杰出的文學作品,往往越能夠創(chuàng)造出一種由主人公的性格、環(huán)境和命運構成的網絡,從而使得某一種情節(jié)和結局看起來無可回避。就像很多人評論貝多芬的交響曲時常常說起的,音樂是在被作曲家營造出來的邏輯力量強制推動著行進,仿佛獲得了自己獨立的生命力。準此而論,文學藝術也有其內在的限制和約束。固然,懷特還承認史實本身對于歷史研究的限制作用,可是,就史實連對情節(jié)化模式的選取也無法施加影響而論,這樣的限制也實在來得過于微弱。我們也就難以從文學和歷史所受限制和約束的程度,來對兩者加以分辨了。更重要的一點是,懷特反復強調文學、詩也有認識實在、揭示世界的某些層面的功能,借此來反駁那種認為將歷史同化于文學就等于是取消了歷史的認識功能的觀點。①問題在于,懷特始終未能(也許是不想)在理論上將歷史與文學的認知功能區(qū)分開來。盡管我們可以在某種意義上贊同亞里士多德詩比歷史更真實的說法(比如說,我們閱讀狄更斯的《雙城記》或雨果的《九三年》,對法國革命某些側面的了解比之閱讀很多有關法國革命史的論著來得更為真切),然而,倘若說歷史對實在世界的認知終究與文學(詩)一樣,達到的不過是一種“隱喻性的真理”(metaphorical truth),懷特的確就真的像他所說的那樣,“解構了所謂的歷史科學的神話”。②如果說,實證主義思潮是以將歷史學同化于科學而取消了歷史學的學科自律性的話,懷特則是以將歷史學同化于文學和詩而同樣威脅到了歷史學的學科自律性。
將歷史事件的序列轉化為歷史敘事,固然需要歷史學家創(chuàng)造性的工作,如懷特所說:
沒有任何給定的偶然記錄下來的歷史事件自身就能夠自行構成為一個故事;它所能夠給歷史學家提供的,頂多不過就是一些故事元素。事件被鍛造成為故事,是通過排斥或貶抑其中某些事件,突出其他一些,通過描述、基調的重復、聲調和視角的變化、交替的描述策略等等——簡而言之,一切那些我們通常會是在構思一部小說或一出戲劇時的情節(jié)化過程中所找到的那些技巧。③
歷史學家需要經過選擇、想像、建構并利用各種文學技巧才能完成歷史敘事,然而,由此就得出結論,認為歷史敘事乃是虛構,不可能是歷史實在的再現(xiàn),而只能夠是隱喻地表現(xiàn)了歷史實在,這種理論邏輯未免走得太遠了些。誠然,歷史敘事不可能是對于歷史實在的原原本本而不差分毫的再現(xiàn),丹圖所假設的能夠將某一歷史片斷毫不遺漏地進行全景式記錄的理想的編年紀事者(ideal chronicler)并不存在于現(xiàn)實之中。但這并不意味著,滲透了創(chuàng)造性和想像力的歷史構圖就在很大程度上游離于歷史實在之外。懷特理論中那種強調歷史著作中“被建構的”因素遠遠超出了“被發(fā)現(xiàn)的”因素的傾向,難免會受到人們質疑。地理學家在根據(jù)實際的地形地貌繪制地圖時,所做的也經常是“排斥或貶抑” 其中某些因素、突出其他一些,選擇性的和建構性的因素也自始至終出現(xiàn)在這一過程中,然而地圖反映了實際的地形地貌卻是不爭的事實。無怪乎卡羅爾一再批評說,懷特對歷史敘事虛構性質的強調,實際上反映了他暗中根深蒂固的那種經驗論的符合論的真理觀,仿佛只有不差分毫、包羅無遺的再現(xiàn)才是真正地重建了歷史。 ④
史實、歷史實在對歷史構圖和歷史敘事所具有的約束和范導的力量,超過了懷特的理論立場所能夠許可的范圍,往往迫使他自己也不能不正視到這一點,從而造成了他在理論表達上的一些前后矛盾和相互沖突之處。他曾經談到,歷史學家在賦予事件以故事輪廓時確實可能犯錯誤,“我不認為有人能夠接受將肯尼迪總統(tǒng)的一生情節(jié)化為喜劇的做法,然而,應該將其情節(jié)化為浪漫劇、悲劇還是諷刺劇,卻還是一個有待探討的問題”。①此時,在他看來,史實對于情節(jié)化的模式似乎多少具有了一種在先的影響力。將近20年后,在他參與討論有關納粹德國對猶太人實施的大屠殺如何進行歷史表現(xiàn)時,②這一問題更加急迫和鮮明地呈現(xiàn)出來。對于大屠殺這樣的主題,人們思考的是“如何言說那不可言說的”,因為“奧斯威辛的世界在言辭之外,正如其在理性之外”。懷特花了不少篇幅來探討斯皮格爾曼 (Art Spiegelman)以諷刺筆調寫成的《毛斯:一個幸存者的故事》(Maus:A Survivor’s Tale),③仿佛是借此來暗示,對于大屠殺這樣的主題,也可以有這樣的情節(jié)化方式,而且隨著時間的流逝,某些原來公眾難以接受的情節(jié)化模式也開始得到了人們的接納。然而,即便如此,他還是明確地斷言:“在將第三帝國的事件以喜劇或者田園詩的模式情節(jié)化的事例中,我們完全可以合理地訴諸事實,來將其從對第三帝國各種相互競爭的敘事的清單中排除出去!雹懿粌H事實是給定的,而且事件之間的關系、事件所構成的情節(jié)化模式、事件相互之間所蘊涵的意義在很大程度上也是給定的,超過了懷特原本所能夠承認的范圍。歷史敘事、歷史構圖與歷史實在之間的關聯(lián)比之他所明確承認的要緊密得多。
這里也發(fā)生了一個問題:懷特理論立場的搖擺表明,面對不同的歷史事件的序列,人們選取不同的解釋策略和不同的情節(jié)化模式時所擁有的自由的程度和范圍并不是一樣的。比如說,對肯尼迪生平的歷史表現(xiàn)排除了喜劇的情節(jié)化模式,對大屠殺的歷史表現(xiàn)排除了喜劇和田園詩的情節(jié)化模式,而對眾多歷史領域而言,仿佛各種情節(jié)化模式都是可以施展于其上的。我們由此可以認為,歷史領域的不同片斷或不同層面并不是同質的或勻質的(homogeneous),而是異質的 (heterogeneous),它們給人們在構建歷史敘事時施展創(chuàng)造性工作所留下的余地是不一樣的。由此推論到分析的歷史哲學的領域,在對歷史認識客觀性和將普遍規(guī)律用之于歷史解釋的討論中,也可以說,一方面,對于不同的對象的歷史研究,人們所能夠達到的共識(許多分析的歷史哲學家往往以能否達到歷史學家知識共同體的共識作為客觀性的指標)的可能性和此種共識的性質似乎是不一樣的;另一方面,如果說普遍規(guī)律可以援引來進行歷史解釋,歷史學家在對具體歷史事件或過程進行解釋時所援引的普遍規(guī)律也往往有性質上的不同,有的是類似于自然科學嚴格意義上的那種普遍規(guī)律,有時則是常識性的命題。就思辨的歷史哲學所要進行理論反思的客觀歷史過程而論,人們也往往覺察到,不同歷史留給人們作出自由選擇的行動的余地和可能性也是不一樣的。于是,無論是在考察客觀歷史行程的思辨的歷史哲學的領域,還是在考察歷史研究和歷史寫作本身的分析的和敘事的歷史哲學的領域,同質性和異質性的問題就都是一個值得深入討論的問題,也許當是歷史哲學學科領域的一個重要的學術增長點。
懷特的理論取向是從歷史著作作為文學作品這一著眼點出發(fā)來建構他的歷史哲學的,他指出,歷史學進步的方式和文學一樣,是靠不斷地產生經典,而經典在其史料和論證都受到補充甚至修正的情形下依然保持了持久的魅力,端賴其文學品質。①在懷特看來,仿佛人們選取和評判不同的歷史構圖,其依據(jù)就只能是審美的和倫理的了。然而,即使是按照懷特本人有關歷史著作三種概念化層面的劃分,既然歷史話語所生產的乃是歷史解釋,而歷史解釋又是以審美的、認知的和倫理的三種方式進入歷史敘事的,那么,對歷史敘事的選擇和評判,顯然就并不限于懷特所強調的審美和倫理的層面,而必然涉及認知的(認識論的、理性的和邏輯的)層面。當代歷史哲學的領軍人物安克斯密特曾經評論說,一種歷史構圖為何比另一種更加易于讓歷史學家接納(盡管二者中包含的是同樣真確的陳述),這是歷史哲學所一直忽視了的重要問題。②僅從懷特的理論立場出發(fā),我們也完全可以從三個層面著眼,在不同的歷史敘事和歷史構圖之間進行選擇或作出評判:1.審美的層面。雖然常言說的是“趣味無爭辯”,但“趣味有高下”似乎也是定論。懷特本人就曾提到過,將特定的歷史事件以某種情節(jié)化風格表現(xiàn)出來,是在趣味上的墮落。 ③2.倫理的層面。懷特雖在歷史哲學的領域內具有濃重的相對主義色彩,并且他本人也不諱言這一點,卻有著自己鮮明的倫理立場。他說過:“恰當?shù)卦u判一種理論的唯一標準,就是它對于促進某種具體的倫理的、道德的或政治的目標和目的上的效用。壞的理論促進壞的目的,而好的理論則促進好的目的。對誰而言的好呢? 對人類總體”。④這一標準當然也適合于對歷史敘事的倫理判斷。3.認識論的層面。這是懷特理論中本應包含卻又被他刻意淡化和排除了的方面。要在不同的歷史構圖或歷史敘事中從這個層面著眼作出評判和選擇,我們完全可以具有比之在前兩個層面中能夠得到更加廣泛的認同標準。除了每一構圖或敘事本身在史料上的可靠性之外,還可以有如下的考量:比如“在不同的構圖能夠包容同樣的史實的情況下,不同構圖的優(yōu)劣就取決于它們邏輯的嚴密性和簡捷性”,又比如“如果一幅歷史圖像能夠被納入另一幅而成為它的一個組成部分,前一幅就是一個低層的,后一幅則是一個更高一層的歷史圖像”。⑤
懷特對以上第三個層面的淡化和排斥,是與他完全排斥歷史學科學性的一面相關聯(lián)的。同情他的立場的漢斯·凱爾納曾就此評論道:“我想像不出還有什么能比這種看法——(歷史學的)進步在于許多互不相容但卻合乎情理的對于研究領域的表述之存在——更加強調歷史學不是科學的了”。⑥這樣的理論取向,嚴重危及了歷史認識和歷史解釋的客觀性。敘事的歷史哲學如果純然向懷特所指示的方向發(fā)展,只能是與客觀性“那個高貴的夢想”漸行漸遠。對于如何拯救歷史敘事中的客觀性,解釋學哲學家利科在他的巨著《時間與敘事》中的思路,⑦是論證敘事的對象即歷史實在具有時間性結構,而這就是敘事的時間性結構的來源。
戴維·卡爾(David Carr)則是以現(xiàn)象學方法,來論證歷史實在本身就具有敘事性的結構。①問題在于,以“一切皆文本”的立場將歷史實在歸結為文本,固然難以為很多人所接受,但歷史實在畢竟不是我們能夠直接觸及的,而總是要通過各種廣義上的文本(包括遺跡、考古發(fā)現(xiàn)和文字記載等)才能夠與之發(fā)生接觸。一切文本本身已是對于實在的一種“表現(xiàn)”(representation),因而,即便論證了歷史實在本身有時間性、敘事性或故事似(story-like)的結構,也并沒有就論證了歷史敘事本身具有客觀性,因為歷史敘事已是對于“表現(xiàn)”的“表現(xiàn)”(representation of representation)。由此思路來看,建立歷史敘事與歷史實在之間的關聯(lián),以重建歷史認識和歷史解釋的客觀性,這一任務在經歷了懷特等人的挑戰(zhàn)后,比之人們以往所設想的要嚴峻和困難得多。
五
懷特歷史哲學的理論立場與他本人的政治、倫理觀點有著密切的關聯(lián)。他早年是研究中世紀和早期近代文化史和教皇史的專家。然而,懷特自陳,“長期以來,我對于人們?yōu)槭裁匆芯窟^去比之我自己去研究過去要更有興趣”。②正是這種興趣和廣泛而深厚的知識儲備,使得他能夠左右逢源,利用傳統(tǒng)的學術資源(如維柯的思想)和各個學科的當代成就,鑄成了在《元史學》中開始成型的那樣一套歷史著作的分析范疇。
1966年刊于《歷史與理論》雜志的《歷史的重負》一文,③是懷特在歷史哲學領域發(fā)表的第一篇重要作品,也在很大程度上預示了他此后的理論取向。懷特心目中19世紀上半葉那一歷史學的黃金時代的史學家、尼采、布克哈特和法國存在主義,都給他的思想留下了清晰可辨的影響。布克哈特洞察到,生活和歷史實在的實質不過是混沌一片,人們唯一能夠做的,就是力圖施加形式于混沌之上,盡管這樣的形式不可能持久不變,而只能是賦予混沌的質料以轉瞬即逝的意義。懷特對此感同身受。生活的本質就是矛盾和沖突,意義只在于人們能夠作出自由的選擇,來決定賦予原本混沌的生活以何種形式。一種真正有價值的歷史學,不能把歷史的實在表現(xiàn)為對于人們而言是一種無法擺脫的沉重負擔。相反,“康德年邁時說得很對,我們可以根據(jù)自己的喜好自由地構想‘歷史’,正如我們可以憑自己的意愿來創(chuàng)造歷史”。④人們不僅有面對現(xiàn)在和將來時作出選擇的自由,人們在面對過去和歷史實在時,也有選擇的自由。并且,我們還可以說,唯有人們能夠自由地構想歷史,過去才不再是人們的重負,現(xiàn)在和將來也才能真正向人們的自由選擇敞開。用凱爾納發(fā)揮懷特的話來說,人們是通過選擇他們的過去來選擇他們的現(xiàn)在的 (Men choose who they are by choosing who they were)。⑤歷史學應當給予人們的不是束縛和限制,而是解放和自由!对穼W》中所提供的各種解釋模式,以及對19世紀歷史學家和歷史哲學家的個案研究,在懷特看來,就證明了人們在構想歷史時所擁有的自由。有人指責懷特的比喻理論是一種語言學的決定論(linguistic determinism),因為在這一理論的視野中,人們在思考歷史時似乎注定了只能夠在語言的幾種比喻類型(從而在有限的歷史解釋模式)中作出選擇。懷特反駁說,在某一文化中流通的符碼給人們施加了限制,這與人們能夠在這些符碼中間有著作出選擇的自由并不矛盾。馬克思說過,人們創(chuàng)造他們自身的歷史,但并不是隨心所欲地來創(chuàng)造的,他們不是在自己選擇的環(huán)境中、而是在某種被給定的條件下來開始他們的活動的。歷史話語的創(chuàng)造也正是如此,人們構想過往歷史時所具有的自由,也當這樣來理解。①
存在主義哲學家加繆說過:“從前的問題是確認生活是否非得有一種意義來讓人們活下去,而今已經很清楚,倘若生活沒有意義的話,人們可以更好地生活!睉烟貏t把這句話修正為:“倘若生活所具有的不是單一的而是許許多多不同的意義的話,人們可以更好地生活!雹诎磻烟氐乃悸,我們可以說,歷史沒有意義,人們只能夠創(chuàng)造意義來施加于歷史實在本身;但我們更可以說,歷史所具有的不是單一的意義,而是多種多樣的意義,我們可以面對歷史意義的豐富性并從中作出選擇。歷史學的任務(或重負)正是揭示歷史意義的多樣性和豐富性,幫助人們得到解放和自由。19世紀上半葉乃是他心目中歐洲歷史學的黃金時代,那個時代的歷史學家為“什么是歷史學的重負”提供了最好的回答:
(他們)都將歷史學家的重負視作將人們從歷史的重負下解放出來的道德義務。他們并不認為歷史學家提供了對一切時空都有效的具體的道德體系,而是承擔了特殊的任務,要啟發(fā)人們意識到,他們當前的處境永遠部分地乃是具體的人類選擇的產物,因而是可以在那同樣的程度上被進一步的人類行動所改變的。歷史學因而就讓人們對于每一完成了的選擇之中的能動因素保持敏感,教導人們變化不可避免。③
而歷史學那個黃金時代的特質就在于:
19世紀早期是這樣一個時期,在那個時候,藝術、科學、哲學和歷史學聯(lián)合一致,共同致力于把握法國革命的經驗。那一時代的成就中最引人矚目的還不是 “歷史感”本身,而是所有領域內的知識分子都樂意跨越將各個學科彼此分隔開來的疆界,敞開胸懷使用啟人心智的隱喻來組織實在,無論它們緣于何種特定的學科或世界觀。④
懷特的歷史哲學的理論抱負,就在于要驅使“歷史意識敞開胸懷,重新建立它與詩學、科學和哲學的宏大關懷的聯(lián)系,而激勵著19世紀黃金時代那些卓越的實踐者和理論家的,正是這樣一些關懷”。⑤但在他對歷史敘事的討論中,較好地論述和發(fā)揮了的乃是史與詩的融合,而科學性、哲學性的“思”的成分,則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貶抑和排斥。
歷史敘事乃是歷史寫作最持久和最重要的形式,但歷史敘事畢竟不是歷史寫作唯一的形式。于是,對歷史敘事的探討是否就能窮盡以歷史寫作作為研究對象的歷史哲學的范圍,就成為我們在討論敘事主義歷史哲學時要碰到的問題。一方面,對于傳統(tǒng)歷史著作的敘事方式的研究(如芮格麗對于三部著名的法國革命史的敘事方式的比較研究,⑥又如懷特自己小試牛刀時對德國史名家泰勒[A.J.P.Taylor]一段在傳統(tǒng)史學著作中隨處可見的文字的分析⑦),已經表明是卓有成效的。另一方面,不少人(如曼德爾鮑姆)認為,敘事史的寫作只能限于表現(xiàn)滲透了個人意圖的行動過程;然而,進一步的研究表明,即便對于那些反對敘事的高度社會科學化的歷史學家而言,即便對于以研究長時段內社會經濟結構的變化為主題的歷史著作而言,其歷史文本在很大程度上也可以視作歷史敘事并就此展開分析,這一點已為卡拉德對于布羅代爾等人的歷史文本的出色的研究所證明。①這進一步使我們認識到,敘事和情節(jié)化的重要意義,不僅限于人物史、事件史,而且在一定意義上也同樣適用于社會史和經濟史。
懷特的歷史哲學討論敘事問題,首要的是將歷史著作作為言辭結構和文學作品來考察,歷史敘事成為他整個理論反思的焦點。如果說,在分析的歷史哲學的范疇內,人們討論敘事,主要討論的是單個的陳述(statement),如丹圖對敘事語句(narrative sentence)的探討,那么懷特對歷史敘事的討論注重的則是整個的文本(text)。這種研討對象的轉變,使得懷特具有了更為宏大的理論視野與更多的理論創(chuàng)獲和洞見。對敘事與歷史解釋、敘事與人類行動、敘事與(社會經濟)結構、敘事與歷史實在等問題的討論,成為了當代歷史哲學最為核心和前沿的關注點。就此而論,懷特所啟動的敘事的歷史哲學,為傳統(tǒng)歷史哲學重新開辟了一個嶄新的平臺。
安克斯密特曾經批評說,當代歷史哲學關注的問題主要涉及的是歷史研究,而較少涉及歷史的敘事性寫作。②在他看來,大致可以說,分析的歷史哲學乃是關于歷史研究的歷史哲學,敘事主義的歷史哲學則是關于歷史寫作的歷史哲學,而敘事主義(narrativism)本質上是對于歷史寫作的一種唯美主義的研究路數(shù)(aestheticist approach)。③分析的歷史哲學在1960年代左右已經呈現(xiàn)出處于論題近乎耗盡、要想作出創(chuàng)造性的工作越來越困難的境地。在這個意義上,懷特的工作、尤其是他在《元史學》中所作出的重大理論貢獻,為歷史哲學實現(xiàn)敘事的轉向奠定了基礎,從而改變了整個歷史哲學的學術范式,使得原本在分析的領域里已經近乎山窮水盡的歷史哲學重新煥發(fā)了生機。在自由主義政治哲學的范疇內,1960年代前后,就已經有不少人在談論“自由主義與政治哲學的衰微”了。④而 1971年問世的約翰·羅爾斯的《正義論》,在新的社會政治條件下重新把“正義”問題置于政治哲學的核心地帶,為自由主義政治哲學重新開辟了一個學術發(fā)展的平臺,使其面貌煥然一新。懷特的工作對于歷史哲學的意義,正可以方之于羅爾斯的工作之對于政治哲學的意義。無怪乎安克斯密特會說,懷特令史學理論發(fā)生了革命性的轉變,倘若沒有他的工作,史學理論可能已經陷入了被人遺忘的尷尬境地了。⑤如果說,“自1960年代以來,歷史哲學領域內最為重要和核心的爭論就是,歷史學學科以何種程度本質上乃是認知、理解、解釋和重建過去的一種敘事性模式”的話,⑥懷特毫無疑問地乃是引導實現(xiàn)了這一學術轉型的最為關鍵的人物。
[作者彭剛,副教授。清華大學人文社會科學學院 100084]
(編者按:2006年三月,彭剛老師曾在清史所就此題目做過演講,講稿后發(fā)表于2006年第3期《歷史研究》,現(xiàn)全文移至此處,以供大家交流。)
本文關鍵詞:敘事、虛構與歷史——海登·懷特與當代西方歷史哲學的轉型,由筆耕文化傳播整理發(fā)布。
本文編號:79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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