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戰(zhàn)后聯合國人權保障機制的局限及面臨的挑戰(zhàn)
發(fā)布時間:2020-03-29 06:33
【摘要】:聯合國所建立的人權組織機構在促進人權和保護人權的過程中發(fā)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雖然人權的實施主要通過國家政府向其人民負責。但是,隨著越來越多的國家加入聯合國并主持制定一系列的國際人權公約,使得聯合國也同樣可以依據《聯合國憲章》及國際公約的有關規(guī)定,對個會員國的人權狀況和義務執(zhí)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和審查,從而為國際人權保障的切實落實發(fā)揮輔助補充和督促執(zhí)行作用。然而,聯合國僅僅是一個國際組織,而并非世界政府,這就使得它在人權保障機制的運作中受到很大的局限。特別是冷戰(zhàn)后,國際政治格局的變化使得新問題層出不窮的涌現出來,西方的“人權無國界”,人道主義國際干涉運動所引發(fā)的混亂等都對聯合國的人權保障機制的運行構成了挑戰(zhàn)。中國是人權國際化的積極參與者,由于各國學者對聯合國人權保障運行狀況評價褒貶不一,因此,客觀全面的來分析它,對促進我國乃至世界人權保障的發(fā)展具有重大的意義。
【學位授予單位】:青島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授予年份】:2006
【分類號】:D813.2
本文編號:2605606
【學位授予單位】:青島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授予年份】:2006
【分類號】:D813.2
【參考文獻】
相關期刊論文 前2條
1 ;論國際干涉[J];歐洲;1996年04期
2 吳鵬;;冷戰(zhàn)后世界軍火貿易的現狀與發(fā)展[J];世界經濟與政治;1996年02期
,本文編號:2605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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