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過了工傷申報期限,該如何進行補救
發(fā)布時間:2021-09-23 09:45
<正>【案情】舒某是某機械公司的員工。2019年6月9日,舒某在操作機器時不慎將自己的手臂卷進機器中,造成右手嚴重損傷。治療期間,公司不僅墊付了醫(yī)療費用,還預付給舒某1萬元賠償金,并說待治療結束后雙方再協(xié)商賠償事宜。舒某當時想,如果協(xié)商不好,自己再去申請工傷認定也不遲。2020年7月初,舒某治療結束后,雙方因賠償數(shù)額不能協(xié)商一致,舒某遂自行到人社局提出了工傷認定申請。人社局經(jīng)審查后認為舒某的工傷申請已經(jīng)超過了1年的時效期間,
【文章來源】:中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 2020,(12)
【文章頁數(shù)】:1 頁
【文章目錄】:
【案情】
【評析】
【延伸思考】
本文編號:3405487
【文章來源】:中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 2020,(12)
【文章頁數(shù)】:1 頁
【文章目錄】:
【案情】
【評析】
【延伸思考】
本文編號:3405487
本文鏈接:http://sikaile.net/shekelunwen/shekexiaolunwen/3405487.html
最近更新
教材專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