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集體土地征收制度的創(chuàng)新及完善
發(fā)布時間:2021-01-18 01:44
近年來,不合理、不合法的征地行為引發(fā)了許多社會亂象:對集體土地的過度征收,導致土地資源浪費現(xiàn)象嚴重;土地征收程序不公開透明,被征地農民無法有效參與;土地征收補償原則缺失,補償標準較低,補償方式單一。公共利益前提不明確,從而導致征地范圍廣;征地程序不透明,被征收人不能平等參與;征地補償原則缺失,補償標準不合理。這三個問題之間互相聯(lián)系,是我國集體土地征收補償制度弊病的突出表現(xiàn)!叭龎K地”改革是我國土地制度改革的大方向,“三塊地”試點地區(qū)在土地征收制度改革方面有諸多創(chuàng)新之處,概括來說包括以下方面:首先對公共利益的界定更加具體,制定土地征收目錄,對公益性建設用地類型作出一一列舉。其次,健全與被征地農民的民主協(xié)商機制,征地程序更為規(guī)范。最后,在集體土地征收補償方面,以區(qū)片綜合地價重新確立補償計算標準,將被征地農民納入養(yǎng)老服務體系、醫(yī)療保障體系,讓被征地農民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我國集體土地征收制度在很多方面已不適應我國國情;诖,筆者對“三塊地”改革試點中的安徽省金寨縣、河北省定州市、常州市武進區(qū)的集體土地征收改革措施進行研究,肯定試點地區(qū)在嚴格界定公共利益、縮小征地范圍、完善土地征收程序、...
【文章來源】:安徽大學安徽省 211工程院校
【文章頁數(shù)】:49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三塊地”試點地區(qū)對集體土地征收制度的創(chuàng)新
(一) 安徽省金寨縣
(二) 河北省定州市
(三) 常州市武進區(qū)
二、“三塊地”試點地區(qū)集體土地征收制度創(chuàng)新的問題分析
(一) 公共利益的規(guī)定不能有效制約征地行為
(二) 被征地農民在征地程序中缺少話語權
(三) 缺少明確的補償原則
(四) 征地補償標準低,補償范圍窄
(五) 征地補償方式不夠完善
三、完善我國集體土地征收制度的建議
(一) 列舉與排除相結合界定公共利益
(二) 完善征地程序,讓被征地農民充分參與
(三) 立法確立完全補償原則
(四) 以市場價格確立征地補償標準,擴大補償范圍
(五) 豐富除貨幣補償方式外的其他補償方式
結語
參考文獻
致謝
攻讀碩士期間發(fā)表的文章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我國土地征收制度改革的問題與走向[J]. 劉禺涵. 河北法學. 2017(04)
[2]論我國土地征收征用中的違憲問題[J]. 王磊. 法學評論. 2016(05)
[3]農民財產權保障視角下的土地征收補償制度研究[J]. 廖雨濛. 當代經(jīng)濟. 2014(24)
[4]土地發(fā)展權與土地增值收益的分配[J]. 程雪陽. 法學研究. 2014(05)
[5]我國農村土地法律制度變革的思路與框架——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相關內容解讀[J]. 陳小君. 法學研究. 2014(04)
[6]私法理念下我國土地征收補償制度之完善——以國外土地征收補償制度借鑒為視角[J]. 岳紅強. 河南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2014(02)
[7]發(fā)展戰(zhàn)略、城市化與中國城鄉(xiāng)收入差距[J]. 陳斌開,林毅夫. 中國社會科學. 2013(04)
[8]論我國土地制度改革現(xiàn)實與法理基礎[J]. 黨國英. 新視野. 2012(05)
[9]“分稅制”與“土地財政”——我國土地征收問題之誘因分析[J]. 劉婧娟. 法學雜志. 2012(07)
[10]城市化不需要征地——清除城鄉(xiāng)土地二元結構的憲法誤區(qū)[J]. 張千帆. 法學. 2012(06)
碩士論文
[1]農村集體土地征收的法律問題研究[D]. 陳江山.云南財經(jīng)大學 2017
本文編號:2984013
【文章來源】:安徽大學安徽省 211工程院校
【文章頁數(shù)】:49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三塊地”試點地區(qū)對集體土地征收制度的創(chuàng)新
(一) 安徽省金寨縣
(二) 河北省定州市
(三) 常州市武進區(qū)
二、“三塊地”試點地區(qū)集體土地征收制度創(chuàng)新的問題分析
(一) 公共利益的規(guī)定不能有效制約征地行為
(二) 被征地農民在征地程序中缺少話語權
(三) 缺少明確的補償原則
(四) 征地補償標準低,補償范圍窄
(五) 征地補償方式不夠完善
三、完善我國集體土地征收制度的建議
(一) 列舉與排除相結合界定公共利益
(二) 完善征地程序,讓被征地農民充分參與
(三) 立法確立完全補償原則
(四) 以市場價格確立征地補償標準,擴大補償范圍
(五) 豐富除貨幣補償方式外的其他補償方式
結語
參考文獻
致謝
攻讀碩士期間發(fā)表的文章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我國土地征收制度改革的問題與走向[J]. 劉禺涵. 河北法學. 2017(04)
[2]論我國土地征收征用中的違憲問題[J]. 王磊. 法學評論. 2016(05)
[3]農民財產權保障視角下的土地征收補償制度研究[J]. 廖雨濛. 當代經(jīng)濟. 2014(24)
[4]土地發(fā)展權與土地增值收益的分配[J]. 程雪陽. 法學研究. 2014(05)
[5]我國農村土地法律制度變革的思路與框架——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相關內容解讀[J]. 陳小君. 法學研究. 2014(04)
[6]私法理念下我國土地征收補償制度之完善——以國外土地征收補償制度借鑒為視角[J]. 岳紅強. 河南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2014(02)
[7]發(fā)展戰(zhàn)略、城市化與中國城鄉(xiāng)收入差距[J]. 陳斌開,林毅夫. 中國社會科學. 2013(04)
[8]論我國土地制度改革現(xiàn)實與法理基礎[J]. 黨國英. 新視野. 2012(05)
[9]“分稅制”與“土地財政”——我國土地征收問題之誘因分析[J]. 劉婧娟. 法學雜志. 2012(07)
[10]城市化不需要征地——清除城鄉(xiāng)土地二元結構的憲法誤區(qū)[J]. 張千帆. 法學. 2012(06)
碩士論文
[1]農村集體土地征收的法律問題研究[D]. 陳江山.云南財經(jīng)大學 2017
本文編號:2984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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