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視角下的民生審計研究
發(fā)布時間:2017-10-28 12:02
本文關鍵詞: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視角下的民生審計研究
【摘要】:提供公共服務是政府存在的首要條件和基本職能,由于目前我國的社會化生產尚不能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所以政府提供基本的公共服務并實現(xiàn)均等化就成了目前的公共財政目標之一。從公共財政的理論出發(fā)有助于更好地了解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概念和現(xiàn)實意義。2006年中共十九屆六中全會正式提出了要實現(xiàn)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政策目標。 我國政府歷來都高度重視民生問題,在黨的十七大和十八大報告上,胡錦濤都特別強調要把保障和關注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推動我國的和諧社會建設事業(yè)。在當前,社會公眾普遍關注的高房價、環(huán)境保護、教育和社會保障等熱點問題都和民生息息相關,民生已成為當前政府工作和社會的熱點。政府的各項惠民資金落實的效率效果有待于民生審計來檢驗和完善。 公共服務和公民權利分別是從政府和公民的角度進行的闡述,基本公共服務和基本公民權利具有對應性,政府支出的各項惠民資金即是為了保障公民的基本權利,如教育資金是為了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權。民生審計的目標就是為了監(jiān)督惠民資金的效率效果,保障公民的基本權利,保障政府的財政支出能夠滿足公民的需求。民生審計的有效實施有助于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目標的實現(xiàn),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和民生審計的最終目標是一致的,都是為了追求社會的穩(wěn)定和經(jīng)濟的長期增長。從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視角下研究民生審計即是從保障公民基本權利并實現(xiàn)其均等化的視角下來研究民生審計。 從審計署公布的審計結果公告中總結歸納關于民生審計的內容,分析民生審計的結果和存在的問題,從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視角下提出了完善民生審計的對策。
【關鍵詞】:基本公共服務 均等化 民生審計
【學位授予單位】:天津財經(jīng)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授予年份】:2013
【分類號】:F239.4
【目錄】:
- 內容摘要4-5
- Abstract5-7
- 目錄7-10
- 第1章 導論10-19
- 1.1 研究目的10-11
- 1.2 研究意義11-12
- 1.3 國內外研究現(xiàn)狀綜述12-16
- 1.3.1 關于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理論的文獻綜述12-13
- 1.3.2 關于民生審計的文獻綜述13-16
- 1.4 研究內容與研究方法16-17
- 1.5 研究思路17-18
- 1.6 本文的創(chuàng)新之處18-19
- 1.6.1 研究視角的創(chuàng)新18
- 1.6.2 研究內容的創(chuàng)新18-19
- 第2章 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相關理論19-25
- 2.1 公共財政及基本公共服務的概念19-21
- 2.1.1 公共財政的概念19-20
- 2.1.2 基本公共服務的概念20-21
- 2.2 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概念及基本特征21-23
- 2.2.1 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概念21-22
- 2.2.2 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基本特征22-23
- 2.3 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現(xiàn)實意義23-25
- 2.3.1 實現(xiàn)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是對社會公平和人權的尊重和保障23-24
- 2.3.2 實現(xiàn)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是解決社會矛盾的迫切要求24
- 2.3.3 實現(xiàn)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可以促進我國政府向服務型政府轉型24
- 2.3.4 實現(xiàn)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是轉變經(jīng)濟增長方式的重要措施24-25
- 第3章 民生審計相關理論25-36
- 3.1 民生概念界定25
- 3.2 民生審計概念界定25-27
- 3.2.1 民生審計的概念25-26
- 3.2.2 民生審計的理解要點26-27
- 3.3 民生審計的總體目標27
- 3.4 民生審計的具體工作目標27-28
- 3.4.1 教育經(jīng)費審計27
- 3.4.2 社保資金審計27-28
- 3.4.3 住房保障資金審計28
- 3.4.4 財政涉農資金審計28
- 3.4.5 醫(yī)療資金審計28
- 3.5 民生審計的特征28-30
- 3.5.1 服從政治性28-29
- 3.5.2 內容廣泛性29
- 3.5.3 領域綜合性29
- 3.5.4 適應時代性29
- 3.5.5 動態(tài)交互性29-30
- 3.6 民生審計的作用30-33
- 3.6.1 民生審計可以維護好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30-31
- 3.6.2 民生審計可以促進經(jīng)濟資源的優(yōu)化配置31
- 3.6.3 民生審計可以提高政府的公共服務水平31-32
- 3.6.4 民生審計可以促進審計工作的改革與創(chuàng)新32-33
- 3.6.5 民生審計可以推動社會的和諧發(fā)展33
- 3.7 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與民生審計關系闡述33-36
- 第4章 我國民生審計結果及存在的問題36-41
- 4.1 我國民生審計結果36-39
- 4.1.1 教育經(jīng)費審計結果36-37
- 4.1.2 社保資金審計結果37
- 4.1.3 財政涉農資金審計結果37-38
- 4.1.4 醫(yī)療資金審計結果38
- 4.1.5 救災資金審計結果38-39
- 4.2 我國民生審計存在的問題39-41
- 4.2.1 民生審計的技術力量匱乏39
- 4.2.2 民生審計的結果質量偏低39
- 4.2.3 民生審計手段落后,,且多是事后審計39-40
- 4.2.4 民生審計的審計模式尚待摸索40-41
- 第5章 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視角下完善民生審計的對策41-46
- 5.1 民生審計應該以保障人民基本權利作為基本目標41-42
- 5.2 民生審計應該以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xiàn)實的問題作為著眼點42-43
- 5.3 民生審計應該盡快培養(yǎng)高素質的審計人員43-44
- 5.4 民生審計模式應進行多方位的探索44-46
- 參考文獻46-48
- 致謝48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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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編號:1108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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