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刷單詐騙犯罪案件偵查研究
發(fā)布時間:2021-07-17 14:03
網絡刷單行為伴隨電子商務的出現而產生,網絡刷單詐騙犯罪伴隨網絡刷單行為的發(fā)展而出現。網絡刷單行為是一種違法行為,可以運用民事、行政和刑事法律手段規(guī)制,而網絡刷單詐騙犯罪確屬刑事犯罪,不僅給受害人造成財產損失,而且?guī)砭薮蟮纳鐣:Α>W絡刷單詐騙犯罪是指犯罪嫌疑人以獲取非法利益為目的,在網絡平臺中通過機械性地重復虛構交易訂單設置刷單騙局,使受害者陷入正常交易的錯誤認識,最后利用預先墊資、事后交易的方式詐騙受害者墊資款的行為。這種犯罪的衍生既有客觀原因:由互聯網特性引發(fā)的“非接觸式”網絡犯罪興盛,為網絡刷單詐騙犯罪的滋生提供土壤;也有主觀原因:犯罪主體具備非法牟利的目的以及受害人“不勞而獲”的心理共同促成這一犯罪的高發(fā)態(tài)勢。筆者將網絡刷單詐騙犯罪分為三種類型:一是針對用戶個人的詐騙,包括網絡兼職刷單詐騙和網絡店鋪推廣詐騙;二是針對平臺的詐騙,根據詐騙錢款性質的不同分為騙取平臺補貼款以及騙取平臺賠償款、結算款;三是針對商家的詐騙,這類犯罪的行為邏輯最原始,在實踐中也最容易被識別。網絡刷單詐騙犯罪從屬于網絡詐騙犯罪范疇,具有網絡詐騙犯罪的共性,同時也有其特殊性,總地來說,該類犯罪在犯罪主體及犯...
【文章來源】: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北京市
【文章頁數】:72 頁
【學位級別】:碩士
【部分圖文】:
在中國知網檢索“刷單”得到的主題文獻分布情況
-7-圖2在中國知網搜索以“刷單詐騙”主題的近十年文獻數量對近十年文獻材料進行統計,發(fā)現文獻發(fā)表數量自2017年逐年遞增,在2019年達到峰值14篇。從折線圖看,2020年雖然只有11篇,但這僅為前五個月的數據,且2020年前五個月的發(fā)表文獻數就已接近2019年全年的數據。值得注意的是,在2020年發(fā)表的學術論文中,所載刊物出現了中文核心期刊(見表1),這一方面說明在互聯網背景下,刷單詐騙犯罪發(fā)案量持續(xù)增加,且存在異化、更新、升級之虞,逐漸造成更大的社會危害;另一方面,也說明針對網絡刷單詐騙犯罪的研究已經引起學界的關注和重視,越來越多學者開始從犯罪學、偵查學的角度對該類現象予以探討,在技術識別、法律規(guī)制、犯罪防控等方面均提出了有益見解。1.3研究方法研究方法是研究者深入了解研究對象的工具,匈牙利學者拉卡托斯指出:“一個命題要么必須被事實證實,要么必須經過演繹和歸納的方法,從其他已經證實的命題中推演出來。”[1]因此,只有運用科學的研究方法才能真實證實或推演,進而還原犯罪現狀,勾勒出偵查對策藍圖。在本研究中,運用到了如下方法:[1]拉卡托斯.科學研究綱領方法論[M].北京:商務印書館.1992:127-128.
-11-圖3“刷單”的發(fā)展歷程及參與主體2.1.2網絡刷單行為的法律規(guī)制可以明確的是,刷單行為是一種違法行為,需要法律規(guī)制。當下學界認為不同種類的刷單行為侵害法益不同,應當適用不同法律。在競爭法視角下,網絡刷單經營者以獲取非法利潤為目的,在市場交易中進行經營性行徑,宣傳不實內容,妨礙市場公平競爭,因此符合《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guī)制范圍[1]。除此,《電子商務法》[2]從保護電子商務各方主體合法權益、維護市場秩序的角度對該類違法行為進行列舉式規(guī)定,與《反不正當競爭法》構成了特別法與一般法的關系[3],特別針對電子商務領域作出更細化的規(guī)定。此外,《消費者權益保護法》[4]《網絡交易管理辦法》[5]等法律和部門規(guī)章也作出類似規(guī)定。可以看出,上述法律法規(guī)是從民事法律視域下認定刷單交易行為人的責任,對于涉案財產數額不大、情節(jié)輕微、社會危害性不大的刷單行為運用民事、行政等法律即可處置,遵循刑法謙抑性要求而不必予以刑法評價;但是,對于當下較為成熟的[1]《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規(guī)定:“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用戶評價、曾獲榮譽等作出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yè)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第二十一條規(guī)定:“經營者不得通過組織虛假交易等方式,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yè)宣傳!盵2]《電子商務法》第十七條規(guī)定:“在電子商務領域,經營者披露的商品或者服務信息應當全面、真實。并且披露的過程應當保證準確、及時。不得侵害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經營者不得虛構交易,不得編造用戶評價,不得欺騙消費者!盵3]李元.網絡刷單行為競爭法規(guī)制研究[D].安徽財經大學,2019.[4]《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規(guī)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全鏈條治理探究——基于G省B縣的調研[J]. 韓大彤. 公安學刊(浙江警察學院學報). 2020(01)
[2]網絡刷單引發(fā)的詐騙行為及其防控措施[J]. 顧海艷.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2020(01)
[3]電信網絡詐騙協同治理的制度邏輯[J]. 孫少石. 治理研究. 2020(01)
[4]數據時代背景下網絡兼職詐騙犯罪的偵防對策[J]. 阿依格林·甫拉提江. 河南司法警官職業(yè)學院學報. 2019(04)
[5]虛假好評式刷單行為的規(guī)范分析及其刑法規(guī)制路徑[J]. 楊彩霞,李新建. 北京郵電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2019(06)
[6]跨境快捷電子取證的探索與展望——以打擊整治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為例[J]. 吳躍文. 山東警察學院學報. 2019(06)
[7]刷單行為的解釋邏輯及規(guī)制進路[J]. 王冠軍. 洛陽理工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 2019(05)
[8]網絡空間下偵查陣地控制的范圍及路徑[J]. 韓思寧,李麗華,和文赟. 廣西警察學院學報. 2019(05)
[9]基于大數據的前科人員犯罪預警模型構建研究[J]. 張蕾華,牛紅太,王仲妮,劉雪紅. 信息網絡安全. 2019(04)
[10]論大數據證據[J]. 劉品新. 環(huán)球法律評論. 2019(01)
博士論文
[1]偵查體制改革研究[D]. 衛(wèi)國華.中國人民公安大學 2019
碩士論文
[1]網絡刷單行為競爭法規(guī)制研究[D]. 李元.安徽財經大學 2019
[2]微信紅包賭博犯罪偵查對策研究[D]. 劉洋寧.中國人民公安大學 2018
[3]論經濟犯罪的預防及其法律規(guī)制[D]. 楊曉培.江西財經大學 2013
本文編號:3288315
【文章來源】: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北京市
【文章頁數】:72 頁
【學位級別】:碩士
【部分圖文】:
在中國知網檢索“刷單”得到的主題文獻分布情況
-7-圖2在中國知網搜索以“刷單詐騙”主題的近十年文獻數量對近十年文獻材料進行統計,發(fā)現文獻發(fā)表數量自2017年逐年遞增,在2019年達到峰值14篇。從折線圖看,2020年雖然只有11篇,但這僅為前五個月的數據,且2020年前五個月的發(fā)表文獻數就已接近2019年全年的數據。值得注意的是,在2020年發(fā)表的學術論文中,所載刊物出現了中文核心期刊(見表1),這一方面說明在互聯網背景下,刷單詐騙犯罪發(fā)案量持續(xù)增加,且存在異化、更新、升級之虞,逐漸造成更大的社會危害;另一方面,也說明針對網絡刷單詐騙犯罪的研究已經引起學界的關注和重視,越來越多學者開始從犯罪學、偵查學的角度對該類現象予以探討,在技術識別、法律規(guī)制、犯罪防控等方面均提出了有益見解。1.3研究方法研究方法是研究者深入了解研究對象的工具,匈牙利學者拉卡托斯指出:“一個命題要么必須被事實證實,要么必須經過演繹和歸納的方法,從其他已經證實的命題中推演出來。”[1]因此,只有運用科學的研究方法才能真實證實或推演,進而還原犯罪現狀,勾勒出偵查對策藍圖。在本研究中,運用到了如下方法:[1]拉卡托斯.科學研究綱領方法論[M].北京:商務印書館.1992:127-128.
-11-圖3“刷單”的發(fā)展歷程及參與主體2.1.2網絡刷單行為的法律規(guī)制可以明確的是,刷單行為是一種違法行為,需要法律規(guī)制。當下學界認為不同種類的刷單行為侵害法益不同,應當適用不同法律。在競爭法視角下,網絡刷單經營者以獲取非法利潤為目的,在市場交易中進行經營性行徑,宣傳不實內容,妨礙市場公平競爭,因此符合《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guī)制范圍[1]。除此,《電子商務法》[2]從保護電子商務各方主體合法權益、維護市場秩序的角度對該類違法行為進行列舉式規(guī)定,與《反不正當競爭法》構成了特別法與一般法的關系[3],特別針對電子商務領域作出更細化的規(guī)定。此外,《消費者權益保護法》[4]《網絡交易管理辦法》[5]等法律和部門規(guī)章也作出類似規(guī)定。可以看出,上述法律法規(guī)是從民事法律視域下認定刷單交易行為人的責任,對于涉案財產數額不大、情節(jié)輕微、社會危害性不大的刷單行為運用民事、行政等法律即可處置,遵循刑法謙抑性要求而不必予以刑法評價;但是,對于當下較為成熟的[1]《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規(guī)定:“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用戶評價、曾獲榮譽等作出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yè)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第二十一條規(guī)定:“經營者不得通過組織虛假交易等方式,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yè)宣傳!盵2]《電子商務法》第十七條規(guī)定:“在電子商務領域,經營者披露的商品或者服務信息應當全面、真實。并且披露的過程應當保證準確、及時。不得侵害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經營者不得虛構交易,不得編造用戶評價,不得欺騙消費者!盵3]李元.網絡刷單行為競爭法規(guī)制研究[D].安徽財經大學,2019.[4]《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規(guī)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全鏈條治理探究——基于G省B縣的調研[J]. 韓大彤. 公安學刊(浙江警察學院學報). 2020(01)
[2]網絡刷單引發(fā)的詐騙行為及其防控措施[J]. 顧海艷.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2020(01)
[3]電信網絡詐騙協同治理的制度邏輯[J]. 孫少石. 治理研究. 2020(01)
[4]數據時代背景下網絡兼職詐騙犯罪的偵防對策[J]. 阿依格林·甫拉提江. 河南司法警官職業(yè)學院學報. 2019(04)
[5]虛假好評式刷單行為的規(guī)范分析及其刑法規(guī)制路徑[J]. 楊彩霞,李新建. 北京郵電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2019(06)
[6]跨境快捷電子取證的探索與展望——以打擊整治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為例[J]. 吳躍文. 山東警察學院學報. 2019(06)
[7]刷單行為的解釋邏輯及規(guī)制進路[J]. 王冠軍. 洛陽理工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 2019(05)
[8]網絡空間下偵查陣地控制的范圍及路徑[J]. 韓思寧,李麗華,和文赟. 廣西警察學院學報. 2019(05)
[9]基于大數據的前科人員犯罪預警模型構建研究[J]. 張蕾華,牛紅太,王仲妮,劉雪紅. 信息網絡安全. 2019(04)
[10]論大數據證據[J]. 劉品新. 環(huán)球法律評論. 2019(01)
博士論文
[1]偵查體制改革研究[D]. 衛(wèi)國華.中國人民公安大學 2019
碩士論文
[1]網絡刷單行為競爭法規(guī)制研究[D]. 李元.安徽財經大學 2019
[2]微信紅包賭博犯罪偵查對策研究[D]. 劉洋寧.中國人民公安大學 2018
[3]論經濟犯罪的預防及其法律規(guī)制[D]. 楊曉培.江西財經大學 2013
本文編號:3288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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