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災風險證券化—巨災風險債券在我國的運用研究
發(fā)布時間:2020-09-07 14:38
我國是一個自然災害類型多、發(fā)生頻繁、損失嚴重的國家;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每年都造成大量的人員傷亡和財產(chǎn)損失。尤其是近幾十年來,我國因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明顯呈上升趨勢。二十世紀60年代全國平均每年的自然災害損失約300億元(人民幣,下同),70年代平均每年損失約520億元,80年代平均每年損失約620億元,90年代災害損失顯著增加,年均超過1000億元。1998年僅長江嫩江和松花江特大洪水造成的經(jīng)濟損失就高達1666億元。巨災損失防不勝防,風險不斷增加已成為影響我國經(jīng)濟發(fā)展的重要障礙。因此參照西方發(fā)達國家的成功經(jīng)驗,引入巨災風險證券化,分散巨災風險損失,對我國無疑具有重要的意義。 本文首先對傳統(tǒng)的巨災風險管理模式和巨災風險相關概念進行闡述和分析,并指出傳統(tǒng)再保險的弊端,從而引出巨災風險證券化的概念。本文著重對巨災風險證券化中的巨災風險債券進行詳細論述。最后,針對我國的實際情況,進行理論分析和實證模擬分析,并提出了一些可行的政策建議。
【學位單位】:西南交通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年份】:2009
【中圖分類】:F842.6;F832.51
本文編號:2813474
【學位單位】:西南交通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年份】:2009
【中圖分類】:F842.6;F832.51
【引證文獻】
相關碩士學位論文 前2條
1 齊超穎;中國地震風險債券的定價研究[D];河南大學;2011年
2 劉文麗;農業(yè)災害避險期權定價研究[D];哈爾濱工程大學;2012年
本文編號:2813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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