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適用范圍的擴張及限制
【學位授予單位】:云南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授予年份】:2018
【分類號】:D63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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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駱天緯;石聚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司法認定規(guī)則[J];南昌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15年06期
2 仝其憲;王永勝;;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如何走出“口袋罪”的窠臼[J];宜賓學院學報;2014年10期
3 付曉雅;;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形態(tài)辨析[J];法學;2014年10期
4 徐光華;;公眾輿論與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擴張適用[J];法學家;2014年05期
5 方文軍;;危險駕駛肇事犯罪的定罪量刑問題[J];法律適用;2014年07期
6 李雪君;;淺析以危險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J];法制與經(jīng)濟(中旬);2013年06期
7 徐苗;;“醉駕型”危險駕駛罪之主觀罪過研究[J];中南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3年02期
8 趙運鋒;;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適用評析、風險評估與合理控制——基于實質解釋論的進路考察[J];西部法學評論;2013年02期
9 全渝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若干問題探討[J];華章;2013年08期
10 陳興良;;口袋罪的法教義學分析: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為例[J];政治與法律;2013年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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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魏正雄;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若干疑難問題研究[D];華僑大學;2016年
3 賴裕輝;道路交通領域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擴張適用[D];江西財經(jīng)大學;2016年
4 喻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認定[D];湖南師范大學;2014年
5 李曉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若干問題研究[D];西南政法大學;2013年
6 付婷婷;淺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罪[D];吉林大學;2012年
7 黎超;王某駕車撞人案評析[D];湖南大學;2012年
8 劉安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不特定性分析[D];華東政法大學;2012年
9 王懷志;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認定[D];重慶大學;2012年
10 吳麗梅;論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適用[D];西南政法大學;2012年
,本文編號:2696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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