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社會組織承接政府轉移職能:問題與對策
本文選題:民政部門 切入點:大后 出處:《領導科學》2017年08期 論文類型:期刊論文
【摘要】:正一、我國社會組織承接政府轉移職能存在的問題(一)政策法規(guī)相對滯后,職能轉移—承接過程不順暢盡管我國政府在黨的十八大后密集出臺了許多政策文件,但有關政府向社會組織轉移職能的政策法規(guī)仍然不能滿足實踐探索的需要,特別是由于政策時滯性的存在,職能轉移—承接過程的規(guī)范性仍有待提高。一是政府部門之間協(xié)調合作困難。政府向社會組織轉移職能事關多個部門(對政府向社會組織購買公共服務來說更是如此),如民政部門、財政部門、審計部門
[Abstract]:First,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China's social organizations to undertake the transfer of government functions (1) the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 are relatively lagging behind, the process of function transfer-undertaking is not smooth although our government has issued many policy documents intensively after the 18 Congress of the Party. However,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 concerning the transfer of government functions to social organizations still cannot meet the needs of practical exploration, especially because of the existence of policy delay. Function transfer-the standardization of the process of undertaking still needs to be improved. First, the coordination and cooperation between government departments is difficult. The transfer of functions from government to social organizations is related to many departments (especially for the government purchasing public services from social organizations). In this way, such as the civil affairs department, Financial department
【作者單位】: 鄭州大學公共管理學院;
【基金】:社會管理河南省協(xié)同創(chuàng)新中心創(chuàng)新團隊課題“境外非政府組織管理創(chuàng)新研究”(項目編號:CXTD-2016-026) 2014年河南省高校哲學社會科學創(chuàng)新團隊資助項目“互聯(lián)網政治安全管理研究”(項目編號:2014-CXTD-02) 2015年度河南省高校科技創(chuàng)新人才支持計劃(人文社科類)資助項目“社會組織政策倡導研究”(項目編號:2014-04) 河南省高?萍紕(chuàng)新團隊支持計劃資助項目“縣域社會治理評價”(項目編號:15IRTSTHN007)的階段性成果
【分類號】:D6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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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編號:1600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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