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部門聯合發(fā)文:科研人員可獲不低于10年職務成果使用權
發(fā)布時間:2021-09-08 16:17
<正>5月18日,科技部公布《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試點實施方案》,文件由科技部、發(fā)展改革委和教育部等9部門印發(fā)!斗桨浮访鞔_,分領域選擇40家高等院校和科研機構,通過3年試點,探索建立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的機制和模式,進一步激發(fā)科研人員創(chuàng)新積極性,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
【文章來源】:今日科技. 2020,(06)
【文章頁數】:1 頁
【文章目錄】:
針對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
關于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長期使用權
優(yōu)化科技成果轉化國有資產管理方式
本文編號:3391097
【文章來源】:今日科技. 2020,(06)
【文章頁數】:1 頁
【文章目錄】:
針對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
關于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長期使用權
優(yōu)化科技成果轉化國有資產管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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