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代宗教管理研究
發(fā)布時間:2020-09-23 08:17
金代享國近百二十年,就宗教管理而言雖然多承前代,但亦有獨特之處。金歷代統治者雖不乏信奉佛道二教之人,但所推行的宗教管理多立足于統治,未因統治者個人信仰的偏好導致宗教管理有失偏頗。終金一代,金政權在大多數時間內都能與宗教形成良好的互動關系。金代雖偶有因佛教信仰集結反抗政權的事例,但尚未對金統治造成致命的打擊。而有金一代,尚未見因道教信仰集眾對抗政權的事例。這些現象的出現多得益于金代所推行的適當的宗教管理。本文以金代宗教管理為研究對象,除緒論和結語外共分六部分,從不同角度來論述和研究該內容:第一部分闡述金代宗教管理政策的沿革,按照金代宗教的發(fā)展情況將金代劃分為四個不同階段,詳細分析金代統治者在不同階段所推行的的宗教管理政策。金代從宗教信仰的發(fā)展來看,經歷了以薩滿教為主體、佛道二教初興、佛道二教興盛以及佛道二教由盛到衰四個階段?傮w來看金代統治者推行的宗教管理政策是圍繞金代社會發(fā)展,立足于金代政權穩(wěn)定,因時制宜而制定的,金代宗教管理政策的發(fā)展和演變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體現出國家的興衰,社會的變革。第二部分探討金代國家對寺觀的管理。金初統治者就開始著手對現有寺觀情況進行排查,并通過敕額制度、設置各級各類的宗教管理機構、委任寺觀主要僧道職等方式加強對寺觀的管理。本章通過對史料的梳理明確了金代路、府、州、縣所設置的宗教管理機構的具體情況。金代統治者鑒于社會經濟發(fā)展的需要,雖多限制民間寺觀的創(chuàng)修。但為了彌補國家財政的空虛,長期實行官賣寺觀敕額的政策。這使民間無額寺觀有機會通過進納入粟的方式得到合法身份,這不僅是寺觀自我保護的最優(yōu)方法,也使得民間本已存在的大量無額寺觀納入到國家管理體系之內,在一定程度上強化金代國家對寺觀的控制,但也助長了民間創(chuàng)修寺觀之風。第三部分探究金代國家對出家僧道的管控。金代世俗之人出家需要經過父母的首肯、至寺觀為“童行”,獲得政府頒發(fā)的度牒等程序才可成為被國家承認的合法的僧道。除要獲得政府頒發(fā)的度牒外,僧道還要遵守各類清規(guī)戒律,更要遵守國家的法律規(guī)定,否則要受到相應的懲罰。本章重點詳述了金代統治者給予僧道的榮譽地位,金代統治者給予僧道的榮譽地位直接決定僧道社會地位及其在宗教界地位的高低。因此金代統治者慣以此為手段來拉攏佛道二教領袖人物,削弱抵觸情緒,化解對立矛盾,引導佛道二教為國家、皇室服務。第四部分分析金代國家對俗家信眾的控制。金代俗家信徒遍布社會各階層,分布廣,數目多,是存于社會上的特殊群體,其行為和活動對金代國家統治和社會秩序有重要影響。本部分將金代俗家信眾分為皇室、官宦名士和民間普通信眾三個階層,分述不同階層俗家信眾的信仰程度、信仰活動及其影響。并探討金代俗家信眾的具體涉教行為及其金代民間因宗教信仰而自發(fā)形成的邑社組織,重點說明金代官方對俗家信眾的有效引導途徑。第五部分闡明金代國家對寺觀經濟的掌控。這部分首先對金代寺觀財產的構成進行了說明。并詳細探討了金代寺觀經濟的來源及支出的具體情況。通過對文獻的梳理可知,除特定時期和原因外,金代政府一般情況下不直接參與寺觀經濟的收支。但金代寺觀經濟并非是完全獨立存在的,其發(fā)展與金代統治者和國家政權有千絲萬縷的聯系,在一定程度上受控于國家政權。第六部分總結金代宗教管理的特點和影響。金代在推行宗教管理的過程中立足于統治,推行佛道二教兼舉的政策,不僅促使佛道二教為統治者服務,也促進了佛道二教的傳播和發(fā)展,更有利于儒釋道的融通,也促使了民間賑濟公益事業(yè)的進步。而金代統治者長期推行的宗教鬻賣政策除負面影響外,在一定程度上對緩解一時的財政危機,促進佛道二教的傳播等方面也有一定的補益?傊,本文通過對史料的梳理追溯了金代宗教管理政策的沿革,探究了金代在寺觀、僧道、俗家信眾、寺觀經濟等方面所實施的具體管理手段和途徑,總結了金代宗教管理的特點及其影響,力圖對金代宗教管理形成全面、系統的認知。
【學位單位】:吉林大學
【學位級別】:博士
【學位年份】:2019
【中圖分類】:K246.4;B929
本文編號:2825073
【學位單位】:吉林大學
【學位級別】:博士
【學位年份】: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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