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示性通報、情況通報與指示性通知比較
發(fā)布時間:2017-12-02 07:04
本文關鍵詞:指示性通報、情況通報與指示性通知比較
【摘要】:本文認為指示性通報并非新生事物。此類通報與情況通報的區(qū)別在所通報的事情性質、通報目的和寫作重點上均有不同。此類通報與指示性通知在對事實的敘述及事實的時間性上也有區(qū)別。
【作者單位】: 湖北省長江大學文學院;
【分類號】:C931.46
【正文快照】: 無論是按舊的《中國共產黨機關公文處理條例》、《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的說法,還是按新的《黨政機關公文處理條例》的規(guī)定,“通報”文種的功能都是四個:“表彰先進”、“批評錯誤”、“傳達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況”,從而形成四類通報:表彰通報、批評通報、指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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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麗艷;;談電視臺的秘書工作[A];中國當代秘書群星文選[C];1999年
,本文編號:1244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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