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街區(qū)保護更新的“自組織”模式研究
發(fā)布時間:2021-01-27 03:32
上世紀九十年代以來,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發(fā)展和城市化進程的加速,全國范圍內掀起的大規(guī)模舊城改造運動對歷史街區(qū)帶來了“建設性破壞”,導致了城市歷史文化的斷裂和消失;隨后興起的“紳士化”改造模式雖然在一定程度上保護了歷史風貌,卻對街區(qū)原有的社會結構帶來了較大程度的沖擊;同時,隨著民眾自主意識的覺醒,自發(fā)的抗爭和維權運動對傳統外力干預、自上而下的改造模式提出了挑戰(zhàn)。因此,傳統的歷史街區(qū)改造模式亟待轉型。本文正是基于這一現實背景,結合臺灣地區(qū)的相關經驗,探索研究一種自下而上的,由社區(qū)力量自組織進行的歷史街區(qū)保護更新模式。理論層面,本文通過對國內外歷史街區(qū)保護更新的理論和實踐進行梳理解讀,了解國外歷史街區(qū)保護更新主流的發(fā)展趨勢以及我國目前所處的階段和局限性。同時借鑒社會學中的自組織理論,提煉出社區(qū)自組織的核心要素以及與歷史街區(qū)的關聯,并在此基礎上提出一個歷史街區(qū)保護更新模式的研究框架,以進行不同案例的橫向對比。文章第三章主要研究大陸地區(qū)歷史街區(qū)保護更新的困境和轉折。首先通過對大陸四個不同地區(qū)較為典型的保護更新案例進行論述,在此基礎上歸納和對比出四種典型模式間的差異。接著對出現了民眾和社會力量自組織...
【文章來源】:華南理工大學廣東省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屬院校
【文章頁數】:106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緒論
1.1 研究背景與意義
1.1.1 研究背景
1.1.2 研究意義
1.2 研究對象與范圍
1.2.1 研究對象
1.2.2 研究范圍
1.3 研究方法與框架
1.3.1 研究方法
1.3.2 研究框架
第二章 相關理論研究綜述與模式框架的提出
2.1 歷史街區(qū)保護更新的理論與實踐演進
2.1.1 國外相關理論的演進
2.1.2 國外相關實踐的進展
2.1.3 國內相關理論實踐概述
2.2 社會學中的自組織理論
2.2.1 自組織的理論基礎
2.2.2 社會自組織的相關理論
2.2.3 社區(qū)自組織的相關理論
2.3 歷史街區(qū)保護更新的模式框架
2.3.1 形成社區(qū)自組織的要素提煉
2.3.2 歷史街區(qū)與自組織的關聯
2.3.3 歷史街區(qū)保護更新的模式框架
第三章 大陸歷史街區(qū)保護更新的困境與轉折
3.1 大陸典型的歷史街區(qū)保護更新模式
3.1.1 上海“新天地”模式
3.1.2 成都“寬窄巷子”模式
3.1.3 桐鄉(xiāng)“烏鎮(zhèn)”模式
3.1.4 北京“南池子”模式
3.2 典型保護更新模式的對比和總結
3.2.1 參與主體
3.2.2 保護對象
3.2.3 更新機制
3.2.4 總結
3.3 大陸歷史街區(qū)保護更新中浮現的新議題——廣州恩寧路改造
3.3.1 恩寧路改造議題的緣起
3.3.2 恩寧路保護過程的梳理
3.3.3 恩寧路改造模式的轉變
第四章 “自組織”下的臺灣歷史街區(qū)保護更新經驗
4.1 臺灣地區(qū)歷史遺產保護觀念的演變
4.1.1 1970 年以前:理論的缺失
4.1.2 1970 和 1980 年代:轉折與挑戰(zhàn)
4.1.3 1990 年以后:兩種新論述
4.2 臺灣地區(qū)形成社區(qū)自組織的主要條件
4.2.1 第三部門的興起
4.2.2 社區(qū)規(guī)劃師制度
4.2.3 社區(qū)賦權機制
4.2.4 公私合伙模式
4.3 “自組織”下的歷史街區(qū)保護更新——臺灣“大溪”模式
4.3.1 大溪老街保護更新議題的緣起
4.3.2 大溪老街保護更新過程的梳理
4.3.3 大溪模式的歸納總結
第五章 兩岸歷史街區(qū)保護更新模式對比
5.1 兩岸社會環(huán)境和制度背景差異
5.1.1 經濟社會環(huán)境的差異
5.1.2 土地產權制度的差異
5.1.3 舊城更新制度的差異
5.2 兩岸歷史街區(qū)保護更新的典型案例對比
5.2.1 參與主體
5.2.2 保護對象
5.2.3 更新機制
5.2.4 總結
第六章 歷史街區(qū)保護更新的“自組織”模式探索
6.1 基于自組織程度的歷史街區(qū)保護更新模式歸納
6.1.1 自組織程度低
6.1.2 自組織程度高
6.1.3 總結
6.2 實現歷史街區(qū)“自組織”保護更新的策略建議
6.2.1 引入 NGO 的參與——建立溝通的管道
6.2.2 專業(yè)者角色的轉型——回應地方化需求
6.2.3 漸進式的社區(qū)賦權——培育地方認同
6.2.4 建立社區(qū)共管機制——實現多方共贏
結論
主要結論
不盡之處
參考文獻
攻讀碩士學位期間取得的研究成果
致謝
附件
本文編號:3002344
【文章來源】:華南理工大學廣東省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屬院校
【文章頁數】:106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緒論
1.1 研究背景與意義
1.1.1 研究背景
1.1.2 研究意義
1.2 研究對象與范圍
1.2.1 研究對象
1.2.2 研究范圍
1.3 研究方法與框架
1.3.1 研究方法
1.3.2 研究框架
第二章 相關理論研究綜述與模式框架的提出
2.1 歷史街區(qū)保護更新的理論與實踐演進
2.1.1 國外相關理論的演進
2.1.2 國外相關實踐的進展
2.1.3 國內相關理論實踐概述
2.2 社會學中的自組織理論
2.2.1 自組織的理論基礎
2.2.2 社會自組織的相關理論
2.2.3 社區(qū)自組織的相關理論
2.3 歷史街區(qū)保護更新的模式框架
2.3.1 形成社區(qū)自組織的要素提煉
2.3.2 歷史街區(qū)與自組織的關聯
2.3.3 歷史街區(qū)保護更新的模式框架
第三章 大陸歷史街區(qū)保護更新的困境與轉折
3.1 大陸典型的歷史街區(qū)保護更新模式
3.1.1 上海“新天地”模式
3.1.2 成都“寬窄巷子”模式
3.1.3 桐鄉(xiāng)“烏鎮(zhèn)”模式
3.1.4 北京“南池子”模式
3.2 典型保護更新模式的對比和總結
3.2.1 參與主體
3.2.2 保護對象
3.2.3 更新機制
3.2.4 總結
3.3 大陸歷史街區(qū)保護更新中浮現的新議題——廣州恩寧路改造
3.3.1 恩寧路改造議題的緣起
3.3.2 恩寧路保護過程的梳理
3.3.3 恩寧路改造模式的轉變
第四章 “自組織”下的臺灣歷史街區(qū)保護更新經驗
4.1 臺灣地區(qū)歷史遺產保護觀念的演變
4.1.1 1970 年以前:理論的缺失
4.1.2 1970 和 1980 年代:轉折與挑戰(zhàn)
4.1.3 1990 年以后:兩種新論述
4.2 臺灣地區(qū)形成社區(qū)自組織的主要條件
4.2.1 第三部門的興起
4.2.2 社區(qū)規(guī)劃師制度
4.2.3 社區(qū)賦權機制
4.2.4 公私合伙模式
4.3 “自組織”下的歷史街區(qū)保護更新——臺灣“大溪”模式
4.3.1 大溪老街保護更新議題的緣起
4.3.2 大溪老街保護更新過程的梳理
4.3.3 大溪模式的歸納總結
第五章 兩岸歷史街區(qū)保護更新模式對比
5.1 兩岸社會環(huán)境和制度背景差異
5.1.1 經濟社會環(huán)境的差異
5.1.2 土地產權制度的差異
5.1.3 舊城更新制度的差異
5.2 兩岸歷史街區(qū)保護更新的典型案例對比
5.2.1 參與主體
5.2.2 保護對象
5.2.3 更新機制
5.2.4 總結
第六章 歷史街區(qū)保護更新的“自組織”模式探索
6.1 基于自組織程度的歷史街區(qū)保護更新模式歸納
6.1.1 自組織程度低
6.1.2 自組織程度高
6.1.3 總結
6.2 實現歷史街區(qū)“自組織”保護更新的策略建議
6.2.1 引入 NGO 的參與——建立溝通的管道
6.2.2 專業(yè)者角色的轉型——回應地方化需求
6.2.3 漸進式的社區(qū)賦權——培育地方認同
6.2.4 建立社區(qū)共管機制——實現多方共贏
結論
主要結論
不盡之處
參考文獻
攻讀碩士學位期間取得的研究成果
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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