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法中遺傳資源來源披露制度研究
發(fā)布時間:2021-08-29 06:08
遺傳資源作為一種重要的生物資源,本身具有巨大的經濟價值。但其在地理分布上的不均衡性和易轉移性,導致“生物剽竊”現象的產生,即利用國未經許可,從提供國獲取此種資源進行研發(fā),并申請專利獲得豐厚回報。提供國不僅無法參與分享利益,還要支付高昂費用才能使用此專利。為了有效遏制“生物剽竊”發(fā)生,落實《生物多樣性公約》(CBD),我國在2008年修改《專利法》時引入遺傳資源來源披露制度。這一制度引入至今已十年有余,但實際運行效果不佳,尚未完全實現設立目的,仍需進一步完善。首先,本文在第一章介紹了遺傳資源的概念和特征,揭示其本質,繼而介紹該資源商業(yè)化利用及其產生的問題,引出該制度并從啟動要素、披露內容的范圍、披露要求的性質和不履行披露要求的后果四個方面分析該制度的結構。其次,本文第二章詳細介紹了我國專利法中該制度的具體規(guī)定,通過分析專利法引入該制度的法律基礎——充分公開原則與事先知情同意及惠益共享原則,詮釋制度背后的原理和引入該制度的目的,進而提出我國專利法中此項制度在適用時存在的具體問題,包括遺傳資源概念的范圍較小、披露內容狹窄、披露限度不明確和違反披露要求的法律后果缺失。接著,本文第三章一方面從縱...
【文章來源】:華中科技大學湖北省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屬院校
【文章頁數】:64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摘要
Abstract
緒論
一、研究目的與意義
二、國內外研究現狀綜述
三、研究思路與主要內容安排
四、研究方法
五、研究重點、難點及創(chuàng)新點
第一章 遺傳資源來源披露制度概述
一、遺傳資源概述
二、遺傳資源來源披露制度的結構要素
第二章 我國專利法中遺傳資源來源披露制度存在的問題
一、我國遺傳資源來源披露制度的規(guī)定
二、我國專利法中引入遺傳資源來源披露制度的法律基礎
三、我國遺傳資源來源披露制度的適用困境
第三章 國際條約及國外立法中的遺傳資源來源披露制度
一、國際條約中遺傳資源來源披露制度的發(fā)展
二、遺傳資源來源披露制度國外立法比較
三、對我國遺傳資源來源披露制度的啟示
第四章 完善我國專利法中遺傳資源來源披露制度的建議
一、擴大遺傳資源概念的范圍
二、將“事先知情同意的證據”納入披露內容的范圍
三、明確披露要求的限度
四、完善違反披露要求的法律后果
結論
致謝
參考文獻
本文編號:3370071
【文章來源】:華中科技大學湖北省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屬院校
【文章頁數】:64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摘要
Abstract
緒論
一、研究目的與意義
二、國內外研究現狀綜述
三、研究思路與主要內容安排
四、研究方法
五、研究重點、難點及創(chuàng)新點
第一章 遺傳資源來源披露制度概述
一、遺傳資源概述
二、遺傳資源來源披露制度的結構要素
第二章 我國專利法中遺傳資源來源披露制度存在的問題
一、我國遺傳資源來源披露制度的規(guī)定
二、我國專利法中引入遺傳資源來源披露制度的法律基礎
三、我國遺傳資源來源披露制度的適用困境
第三章 國際條約及國外立法中的遺傳資源來源披露制度
一、國際條約中遺傳資源來源披露制度的發(fā)展
二、遺傳資源來源披露制度國外立法比較
三、對我國遺傳資源來源披露制度的啟示
第四章 完善我國專利法中遺傳資源來源披露制度的建議
一、擴大遺傳資源概念的范圍
二、將“事先知情同意的證據”納入披露內容的范圍
三、明確披露要求的限度
四、完善違反披露要求的法律后果
結論
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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