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議勞動爭議訴訟中舉證責任分配問題
發(fā)布時間:2021-11-01 17:30
隨著社會、經(jīng)濟的不斷發(fā)展,勞動關系日益復雜化、多樣化,勞動爭議訴訟案件不斷增多,我國現(xiàn)有的勞動爭議訴訟舉證責任分配制度也凸顯出自身的局限性,已不能較好地解決當前存在的一些勞動爭議訴訟問題。文章通過層層深入的方式詳細闡述了勞動爭議訴訟中我國現(xiàn)有的舉證責任分配制度,進而提出了勞動爭議訴訟中我國現(xiàn)有舉證責任分配制度存在的一些問題。
【文章來源】:現(xiàn)代營銷(經(jīng)營版). 2020,(08)
【文章頁數(shù)】:2 頁
【文章目錄】:
一、舉證責任的概念
二、我國現(xiàn)有的勞動爭議訴訟舉證責任分配制度
(一)一般分配法:“誰主張,誰舉證”
(二)特殊分配法:“舉證責任專屬”
(三)補充分配法:“誰掌握,誰舉證”
(四)最后分配法:“法官自由裁量”
三、我國現(xiàn)有的勞動爭議訴訟舉證責任分配制度存在的問題
(一)一般分配法的局限性
(二)特殊分配法的局限性
(三)補充分配法的局限性
(四)最后分配法的局限性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論勞動爭議案件中舉證責任的分配問題[J]. 李彥林. 甘肅科技縱橫. 2013(07)
[2]關于我國勞動爭議中舉證責任分配的思考[J]. 徐剛. 商品與質(zhì)量. 2012(S5)
[3]談加班費舉證責任分配[J]. 徐小年. 中國勞動. 2011(02)
[4]勞動爭議案件舉證責任分配新論[J]. 周湖勇. 福建師大福清分校學報. 2009(04)
[5]勞動爭議訴訟舉證責任分配[J]. 孫德強. 中國勞動關系學院學報. 2006(01)
本文編號:3470508
【文章來源】:現(xiàn)代營銷(經(jīng)營版). 2020,(08)
【文章頁數(shù)】:2 頁
【文章目錄】:
一、舉證責任的概念
二、我國現(xiàn)有的勞動爭議訴訟舉證責任分配制度
(一)一般分配法:“誰主張,誰舉證”
(二)特殊分配法:“舉證責任專屬”
(三)補充分配法:“誰掌握,誰舉證”
(四)最后分配法:“法官自由裁量”
三、我國現(xiàn)有的勞動爭議訴訟舉證責任分配制度存在的問題
(一)一般分配法的局限性
(二)特殊分配法的局限性
(三)補充分配法的局限性
(四)最后分配法的局限性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論勞動爭議案件中舉證責任的分配問題[J]. 李彥林. 甘肅科技縱橫. 2013(07)
[2]關于我國勞動爭議中舉證責任分配的思考[J]. 徐剛. 商品與質(zhì)量. 2012(S5)
[3]談加班費舉證責任分配[J]. 徐小年. 中國勞動. 2011(02)
[4]勞動爭議案件舉證責任分配新論[J]. 周湖勇. 福建師大福清分校學報. 2009(04)
[5]勞動爭議訴訟舉證責任分配[J]. 孫德強. 中國勞動關系學院學報. 2006(01)
本文編號:347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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