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犯罪受害女性的被害性及預防對策——以2019年130宗典型強奸案為樣本
發(fā)布時間:2021-09-08 08:48
性侵犯罪一直是犯罪學領域研究的重點。從被害人視角防控犯罪應當檢視被害人自身誘發(fā)潛在性侵犯罪的因素。被害人被害的主觀被害因素包括生理因素、心理因素,客觀被害因素包括社會因素和日常行為因素。只有減弱或者改變引發(fā)性侵犯罪的因素,才能有助于及早和全面預防性侵犯罪。鑒于性犯罪被害女性自身就是弱勢群體,應依靠社會、學校、家庭監(jiān)護者來實現(xiàn)外部預防,提升性侵防范意識和能力,通過要求被害人規(guī)范自我日常生活實現(xiàn)對性侵的內部預防。
【文章來源】:長江師范學院學報. 2020,36(05)
【文章頁數(shù)】:10 頁
【部分圖文】:
被害人生理特征
強奸罪主要是指以暴力、強迫或其他手段違背婦女性意愿的犯罪,但是隨著社會的發(fā)展,更多的強奸罪突破了傳統(tǒng)的暴力手段,呈現(xiàn)為更為復雜多樣的方式。在本文選取的130宗樣本案件中,只有47.69%的案件是以暴力、脅迫手段實施強奸,不到半數(shù)。有12.32%的女性是因為欺騙和利誘被害,這說明部分女性性防衛(wèi)意識薄弱,容易上當受騙(見圖2)。隨著網絡通訊的普及,通過QQ、微信等網絡社交軟件認識而約見被強奸者的案件占了14.62%,以及因恐懼繼父、教師等親人長輩的管教威嚴被性侵的占了5.38%。因網絡社交和監(jiān)管教育途徑被性侵的對象集中為未成年人,其中因網絡社交被性侵者又多為14~18周歲處于叛逆和性意識萌芽階段的未成年人。而被監(jiān)管人性侵的未成年人多是14歲以下的幼女,沒有強烈的性求救意識,容易遭受多次強奸甚至在出現(xiàn)嚴重結果后才被發(fā)現(xiàn)。其他手段,例如下迷藥、灌醉被性侵者、未成年男女耍朋友等相對而言不太惡劣。無論欺詐利誘、網絡社交、監(jiān)護教育還是其他相對平緩的手段,造成強奸的結果都有源自被害人自身的因素,被害人的社會濫交、欠缺性安全意識都易為加害人利用而導致被害。(三)被害地點
傳統(tǒng)強奸案的被害人多是在隱蔽的場地被伺機而動的加害人侵犯,地點大多是空曠無人的戶外,或酒店、賓館等地。但根據130宗案件分類統(tǒng)計發(fā)現(xiàn)(見圖3),性侵發(fā)生在酒店、賓館,或在戶外地點所占的比例分別是26.42%和18.47%,而案發(fā)頻率最高的地點是在被害人住處,所占比例達到29.23%,起因多是被害人將加害人帶入家中或者兩者共同生活,或者被害人獨居時沒有緊閉門窗。在侵害人家中實施強奸案的比例也較高,占了15.38%。這足以反映被害人與加害人的關系處于互動之中,被害人因為自身行為創(chuàng)設了某種可以被性侵的風險,才導致在兩者的住處發(fā)生性侵。其余低頻率被害地點為KTV、酒吧等娛樂場所以及汽車內,在這些地點,加害人和被害人存在或多或少的接觸,被害人自主選擇進入“有色”場所,隨意搭乘陌生人的車,都會使其被加害人盯上,招致被害。(四)被害時間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未成年人性侵害防范體系的問題與構建[J]. 王進鑫,陳敏燕. 少年兒童研究. 2020(04)
[2]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學理分析與防控策略[J]. 王雪婷. 重慶第二師范學院學報. 2019(06)
[3]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中刑事職業(yè)禁止的適用——以職業(yè)禁止范圍為視角[J]. 陳雪梅. 新疆社會科學. 2019(06)
[4]熱點警務的犯罪學理論基礎及實踐評估[J]. 楊學鋒.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2018(03)
[5]我國犯罪被害人心理研究述評[J]. 張華威. 公安學刊(浙江警察學院學報). 2017(03)
[6]關于熟人強奸被害人的被害性研究——基于A省H市五年案件數(shù)據的分析[J]. 陳童鑫. 犯罪研究. 2015(04)
[7]犯罪被害人學視閾中的被害性問題研究[J]. 王剛. 犯罪研究. 2014(06)
[8]當前未成年人被害問題研究[J]. 任克勤. 預防青少年犯罪研究. 2014(05)
[9]性犯罪被害人特征實證研究[J]. 金澤剛,朱嚴謹. 廣西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2013(04)
[10]被害性與被害預防[J]. 陳和華. 政法論叢. 2009(02)
本文編號:3390490
【文章來源】:長江師范學院學報. 2020,36(05)
【文章頁數(shù)】:10 頁
【部分圖文】:
被害人生理特征
強奸罪主要是指以暴力、強迫或其他手段違背婦女性意愿的犯罪,但是隨著社會的發(fā)展,更多的強奸罪突破了傳統(tǒng)的暴力手段,呈現(xiàn)為更為復雜多樣的方式。在本文選取的130宗樣本案件中,只有47.69%的案件是以暴力、脅迫手段實施強奸,不到半數(shù)。有12.32%的女性是因為欺騙和利誘被害,這說明部分女性性防衛(wèi)意識薄弱,容易上當受騙(見圖2)。隨著網絡通訊的普及,通過QQ、微信等網絡社交軟件認識而約見被強奸者的案件占了14.62%,以及因恐懼繼父、教師等親人長輩的管教威嚴被性侵的占了5.38%。因網絡社交和監(jiān)管教育途徑被性侵的對象集中為未成年人,其中因網絡社交被性侵者又多為14~18周歲處于叛逆和性意識萌芽階段的未成年人。而被監(jiān)管人性侵的未成年人多是14歲以下的幼女,沒有強烈的性求救意識,容易遭受多次強奸甚至在出現(xiàn)嚴重結果后才被發(fā)現(xiàn)。其他手段,例如下迷藥、灌醉被性侵者、未成年男女耍朋友等相對而言不太惡劣。無論欺詐利誘、網絡社交、監(jiān)護教育還是其他相對平緩的手段,造成強奸的結果都有源自被害人自身的因素,被害人的社會濫交、欠缺性安全意識都易為加害人利用而導致被害。(三)被害地點
傳統(tǒng)強奸案的被害人多是在隱蔽的場地被伺機而動的加害人侵犯,地點大多是空曠無人的戶外,或酒店、賓館等地。但根據130宗案件分類統(tǒng)計發(fā)現(xiàn)(見圖3),性侵發(fā)生在酒店、賓館,或在戶外地點所占的比例分別是26.42%和18.47%,而案發(fā)頻率最高的地點是在被害人住處,所占比例達到29.23%,起因多是被害人將加害人帶入家中或者兩者共同生活,或者被害人獨居時沒有緊閉門窗。在侵害人家中實施強奸案的比例也較高,占了15.38%。這足以反映被害人與加害人的關系處于互動之中,被害人因為自身行為創(chuàng)設了某種可以被性侵的風險,才導致在兩者的住處發(fā)生性侵。其余低頻率被害地點為KTV、酒吧等娛樂場所以及汽車內,在這些地點,加害人和被害人存在或多或少的接觸,被害人自主選擇進入“有色”場所,隨意搭乘陌生人的車,都會使其被加害人盯上,招致被害。(四)被害時間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未成年人性侵害防范體系的問題與構建[J]. 王進鑫,陳敏燕. 少年兒童研究. 2020(04)
[2]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學理分析與防控策略[J]. 王雪婷. 重慶第二師范學院學報. 2019(06)
[3]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中刑事職業(yè)禁止的適用——以職業(yè)禁止范圍為視角[J]. 陳雪梅. 新疆社會科學. 2019(06)
[4]熱點警務的犯罪學理論基礎及實踐評估[J]. 楊學鋒.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2018(03)
[5]我國犯罪被害人心理研究述評[J]. 張華威. 公安學刊(浙江警察學院學報). 2017(03)
[6]關于熟人強奸被害人的被害性研究——基于A省H市五年案件數(shù)據的分析[J]. 陳童鑫. 犯罪研究. 2015(04)
[7]犯罪被害人學視閾中的被害性問題研究[J]. 王剛. 犯罪研究. 2014(06)
[8]當前未成年人被害問題研究[J]. 任克勤. 預防青少年犯罪研究. 2014(05)
[9]性犯罪被害人特征實證研究[J]. 金澤剛,朱嚴謹. 廣西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2013(04)
[10]被害性與被害預防[J]. 陳和華. 政法論叢. 2009(02)
本文編號:3390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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