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憲性審查提請機制的完善——兼論檢察機關憲法定位的充分落實
發(fā)布時間:2021-11-13 07:36
對法規(guī)和司法解釋提起合憲性(合法性)審查,我國實行的是審查要求與審查建議并行的雙軌提請機制。長期以來,由公民提出審查建議是雙軌提請機制中最活躍的部分,國務院、中央軍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省級人大常委會"五大機關"提出審查要求的規(guī)范則長期虛置,這不利于深化依法治國、推進合憲性審查工作。檢察機關作為國家的法律監(jiān)督機關,在推進合憲性審查,維護憲法權威中具有法定職責。我國應建立檢察機關合憲性審查提請工作機制,將"四大檢察"職能行使過程中發(fā)現(xiàn)的合憲性審查事項,通過提請工作機制上報最高人民檢察院審查,由最高人民檢察院根據(jù)《立法法》和《監(jiān)督法》提出審查要求。
【文章來源】:法學雜志. 2019,40(06)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頁數(shù)】:11 頁
【文章目錄】:
一、合憲性審查的實踐基礎:備案審查制度
二、規(guī)范虛置的原因
三、尋找切入點:激活提請規(guī)范
(一) 一般監(jiān)督與合憲性審查的歷史淵源
(二) 檢察機關憲法定位的全面落實
(三) 最高人民檢察院將提請審查要求明確為工作職責
(四) 建立檢察系統(tǒng)內(nèi)部的提請審查工作機制
本文編號:3492618
【文章來源】:法學雜志. 2019,40(06)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頁數(shù)】:11 頁
【文章目錄】:
一、合憲性審查的實踐基礎:備案審查制度
二、規(guī)范虛置的原因
三、尋找切入點:激活提請規(guī)范
(一) 一般監(jiān)督與合憲性審查的歷史淵源
(二) 檢察機關憲法定位的全面落實
(三) 最高人民檢察院將提請審查要求明確為工作職責
(四) 建立檢察系統(tǒng)內(nèi)部的提請審查工作機制
本文編號:3492618
本文鏈接:http://sikaile.net/falvlunwen/xianfalw/34926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