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城市土地儲備制度研究
發(fā)布時間:2022-07-07 16:09
市場不是萬能的,其在資源配置過程中存在著一些非效率的情況。因此,市場配置土地這種特殊資源也呈現(xiàn)出明顯的配置上的非效率和分配上的非公平性。由于市場無法克服其自身的局限性,進而對外力介入產(chǎn)生需求,政府因此以其特有的優(yōu)勢成為介入主體而對市場進行干預。土地儲備制度就是政府為了克服市場在土地資源配置中的非效率而采用的一種干預手段。但是政府也有其自身的局限性,在對土地資源進行干預的過程中也會出現(xiàn)“失靈”的情況,從而使得土地儲備制度的運行出現(xiàn)了一系列問題,筆者嘗試著針對出現(xiàn)的問題制定相應的措施來完善土地儲備制度。全文共分五章:第一章,從土地儲備制度的歷史沿革、含義、運行環(huán)節(jié)、行為的法律性質以及土地儲備的功能幾個方面,對土地儲備制度進行了介紹,指出土地儲備對政府壟斷土地一級市場、為城市建設積累資金、抑制土地炒作、規(guī)范土地市場、促進土地資產(chǎn)的保值增值、促進城市總體規(guī)劃的實施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第二章,通過對國外具有代表性的瑞典、荷蘭、法國的土地儲備制度進行簡介,并從政策目標、土地儲備范圍、機構設置與資金來源、相關配套體系等方面對比研究,總結了國外土地儲備制度的成功經(jīng)驗,并指出其對我國土地儲備制度的完善所...
【文章頁數(shù)】:42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摘要
ABSTRACT
1 土地儲備與土地儲備制度概述
1.1 土地儲備的歷史沿革
1.2 土地儲備制度的含義
1.3 土地儲備的運行環(huán)節(jié)
1.4 土地儲備的法律性質
1.5 土地儲備的主要功能
2 土地儲備制度的國外考察
2.1 國外土地儲備制度發(fā)展概況
2.2 代表性國家土地儲備制度簡介
2.2.1 瑞典土地儲備制度的發(fā)展狀況
2.2.2 荷蘭土地儲備制度的發(fā)展狀況
2.2.3 法國土地儲備制度的發(fā)展狀況
2.3 國外土地儲備制度的運行分析
2.4 國外土地儲備制度的成功經(jīng)驗對我國的啟示
3 城市土地儲備制度的國內(nèi)考察
3.1 產(chǎn)生的背景
3.2 代表性城市土地儲備制度運行模式介紹
3.2.1 市場主導型模式——以上海為典型代表
3.2.2 政府主導型模式——以杭州市為典型代表
3.2.3 政府與市場混合型模式——以武漢市為典型代表
3.3 三種城市土地收購儲備運行模式的比較
3.3.1 儲備機構收儲土地的性質
3.3.2 土地儲備機構的職責界定
3.3.3 原土地使用者享有的權利比較
3.3.4 三種模式運行效果的評價
4 目前我國土地儲備制度運行中存在的問題及其原因分析
4.1 法律體系缺失
4.2 城市土地儲備機構的主體地位不明確
4.3 土地儲備的范圍被任意擴大
4.4 土地儲備運行程序缺乏規(guī)制
4.5 缺乏嚴格的監(jiān)管和責任追究機制
4.6 存在上述問題的原因分析
5 完善我國土地儲備制度的法律思考
5.1 完善我國土地儲備制度的理論基礎
5.2 完善我國土地儲備制度的具體對策
5.2.1 完善法律法規(guī)體系
5.2.2 土地儲備必須堅持的基本原則
5.2.3 土地儲備主體的定位
5.2.4 明確規(guī)定土地儲備的范圍
5.2.5 完善土地儲備的實施程序
5.2.6 建立嚴格的監(jiān)督和責任追究機制
致謝
參考文獻
附錄
本文編號:3656748
【文章頁數(shù)】:42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摘要
ABSTRACT
1 土地儲備與土地儲備制度概述
1.1 土地儲備的歷史沿革
1.2 土地儲備制度的含義
1.3 土地儲備的運行環(huán)節(jié)
1.4 土地儲備的法律性質
1.5 土地儲備的主要功能
2 土地儲備制度的國外考察
2.1 國外土地儲備制度發(fā)展概況
2.2 代表性國家土地儲備制度簡介
2.2.1 瑞典土地儲備制度的發(fā)展狀況
2.2.2 荷蘭土地儲備制度的發(fā)展狀況
2.2.3 法國土地儲備制度的發(fā)展狀況
2.3 國外土地儲備制度的運行分析
2.4 國外土地儲備制度的成功經(jīng)驗對我國的啟示
3 城市土地儲備制度的國內(nèi)考察
3.1 產(chǎn)生的背景
3.2 代表性城市土地儲備制度運行模式介紹
3.2.1 市場主導型模式——以上海為典型代表
3.2.2 政府主導型模式——以杭州市為典型代表
3.2.3 政府與市場混合型模式——以武漢市為典型代表
3.3 三種城市土地收購儲備運行模式的比較
3.3.1 儲備機構收儲土地的性質
3.3.2 土地儲備機構的職責界定
3.3.3 原土地使用者享有的權利比較
3.3.4 三種模式運行效果的評價
4 目前我國土地儲備制度運行中存在的問題及其原因分析
4.1 法律體系缺失
4.2 城市土地儲備機構的主體地位不明確
4.3 土地儲備的范圍被任意擴大
4.4 土地儲備運行程序缺乏規(guī)制
4.5 缺乏嚴格的監(jiān)管和責任追究機制
4.6 存在上述問題的原因分析
5 完善我國土地儲備制度的法律思考
5.1 完善我國土地儲備制度的理論基礎
5.2 完善我國土地儲備制度的具體對策
5.2.1 完善法律法規(guī)體系
5.2.2 土地儲備必須堅持的基本原則
5.2.3 土地儲備主體的定位
5.2.4 明確規(guī)定土地儲備的范圍
5.2.5 完善土地儲備的實施程序
5.2.6 建立嚴格的監(jiān)督和責任追究機制
致謝
參考文獻
附錄
本文編號:3656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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