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自由行為理論之借鑒
發(fā)布時間:2023-02-12 18:09
在刑事司法實踐中,行為人在意志完全自由的情況下,通過醉酒、吸毒等方式致使自己喪失或者部分喪失辨認和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情況下,然后借助于自己喪失或者部分喪失辨認和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情況實施危害社會的行為不斷增多。此行為的特點在于,實施危害社會行為的行為人是在意識完全清醒的狀態(tài)下通過酗酒、吸毒等方式使自己陷入無刑事責任能力或者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之狀態(tài)后才實施刑法所禁止危害社會的行為。很明顯行為人主觀上具有過錯,如果不對這種行為進行刑法上的規(guī)制,將會對正常的社會秩序造成負面影響,惡化社會風氣。而目前我國刑法學界對于原因自由行為理論的研究和立法存在不足,滿足不了對于此類犯罪預防與懲罰的需要。因此,為了預防因酗酒、吸毒等產生的具有社會危害性的原因自由行為發(fā)生,我們有必要對原因自由行為理論進行深入而細致地研究,以期在立法上給予明確的規(guī)定。 本文以原因自由行為理論產生的原因為切入點,具體闡明了對于原因自由行為理論研究及立法的必要性,不但是為了滿足目前刑事司法實踐的需要,而且也是填補現(xiàn)代刑法學責任主義原則漏洞的需要。文章具體分為三個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是對原因自由行為的概念進行界定。通過對于域內外刑法學...
【文章頁數】:30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中文摘要
Abstract
序言
一、 原因自由行為的概念及類型
(一) 原因自由行為的概念
1. 原因自由行為內涵的諸種觀點
2. 原因自由行為概念的確定
(二) 原因自由行為的類型
1. 故意與過失的原因自由行為
2. 無刑事責任能力與限制刑事責任能力的原因自由行為
二、 原因自由行為域內外立法及實踐
(一) 原因自由行為域外立法及實踐
1. 意大利立法及實踐
2. 德國立法及實踐
3. 日本立法及實踐
4. 臺灣立法及實踐
(二) 我國相關立法及實踐
1. 我國立法現(xiàn)狀
2. 我國的實務狀況
三、 原因自由行為規(guī)制的立法完善
(一) 域外立法模式之借鑒
1. 域外立法模式歸納
2. 立法模式之采納
(二) 罪過形式類型化之規(guī)定
1. 無責任能力狀態(tài)下的罪過
2. 限制責任能力狀態(tài)下的罪過
(三) 原因行為表現(xiàn)形式及排除適用原因自由行為情形之規(guī)定
1. 明確規(guī)定原因自由行為之原因行為的表現(xiàn)形式
2. 增設排除原因自由行為適用的規(guī)定
結語
參考文獻
致謝
本文編號:3741575
【文章頁數】:30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中文摘要
Abstract
序言
一、 原因自由行為的概念及類型
(一) 原因自由行為的概念
1. 原因自由行為內涵的諸種觀點
2. 原因自由行為概念的確定
(二) 原因自由行為的類型
1. 故意與過失的原因自由行為
2. 無刑事責任能力與限制刑事責任能力的原因自由行為
二、 原因自由行為域內外立法及實踐
(一) 原因自由行為域外立法及實踐
1. 意大利立法及實踐
2. 德國立法及實踐
3. 日本立法及實踐
4. 臺灣立法及實踐
(二) 我國相關立法及實踐
1. 我國立法現(xiàn)狀
2. 我國的實務狀況
三、 原因自由行為規(guī)制的立法完善
(一) 域外立法模式之借鑒
1. 域外立法模式歸納
2. 立法模式之采納
(二) 罪過形式類型化之規(guī)定
1. 無責任能力狀態(tài)下的罪過
2. 限制責任能力狀態(tài)下的罪過
(三) 原因行為表現(xiàn)形式及排除適用原因自由行為情形之規(guī)定
1. 明確規(guī)定原因自由行為之原因行為的表現(xiàn)形式
2. 增設排除原因自由行為適用的規(guī)定
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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