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審判為中心改革下刑事庭前會議制度研究
發(fā)布時間:2021-11-23 20:05
201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以下簡稱《刑事訴訟法》)初步確立了“庭前會議制度”,之后隨著“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不斷推進,庭前會議制度發(fā)揮了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在此改革背景下,庭前會議制度已然將緩解濫訴、保障訴訟權利,集中(預)解決程序性問題,有限涉及實體性問題,證據(jù)開示,爭點整理,案件繁簡分流及其再處理等方面作為庭前會議制度的新定位、新方向,然而通過對與庭前會議有關的現(xiàn)有規(guī)定,特別是對寧波、寧夏、東莞和上海四個地方的相關規(guī)范性法律文本的梳理,發(fā)現(xiàn)庭前會議制度在適用范圍、會議組織、審議事項、處理問題范圍、審議程序以及程序效力等方面均存在著諸多規(guī)范層面的問題。同時,庭前會議制度在司法實踐過程中的繁簡再分流、處理事項的解決路徑、被告人訴訟權利保障、預期功能難以充分發(fā)揮、與現(xiàn)有庭審程序銜接等方面同樣存在著亟待解決的各種問題。因此,庭前會議制度的完善必須始終堅持“以審判為中心”的改革要求,不僅要進一步完善庭前會議制度的啟動程序,確保庭前會議適用覆蓋周延化;也要合理配置參與到庭前會議的所有主體,促使各方權利與義務均能得以合理行使與履行;還要補充完善庭前會議的審議內(nèi)容,歸納對程...
【文章來源】:江西財經(jīng)大學江西省
【文章頁數(shù)】:50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摘要
Abstract
導論
(一)研究現(xiàn)狀與意義
(二)論文結(jié)構(gòu)
一、庭前會議制度的概述
(一)庭前會議制度的歷史發(fā)展
1.“庭前會議制度”的初步形成階段
2.“庭前會議制度”的研究試點階段
3.“庭前會議制度”的細化完善階段
(二)庭前會議制度的理論基礎
1.對公正價值與效率價值的兼顧
2.對控辯對等的價值要求
3.對被告人權利保障理論
二、“以審判為中心”背景下庭前會議制度的基本定位
(一)緩解濫訴,保障訴訟權利
(二)程序性問題的集中(預)解決
(三)實體性問題的有限涉及
(四)證據(jù)材料的雙重開示
(五)爭議焦點的整理
(六)案件繁簡分流及其再處理
三、庭前會議制度現(xiàn)存規(guī)范層面的問題——基于多個地方規(guī)范性文本的比較研究
(一)庭前會議的適用范圍
(二)庭前會議的會議組織
(三)庭前會議的具體審議事項
(四)庭前會議處理問題的范圍
(五)庭前會議的審議程序
(六)庭前會議的程序效力
四、庭前會議制度在實踐中存在的問題
(一)庭前會議在繁簡再分流方面的定位不夠準確
(二)庭前會議中問題的不當解決阻礙了庭審功能發(fā)揮
(三)庭前會議中被告人訴訟權利保障不充分
(四)庭前會議的預期功能難以充分發(fā)揮
(五)庭前會議與現(xiàn)有庭審程序銜接不夠
五、“以審判為中心”背景下庭前會議制度的完善
(一)進一步完善庭前會議的啟動程序
1.庭前會議“應當”啟動的范圍
2.庭前會議“可以”啟動的范圍
(二)合理配置庭前會議的參與主體
1.主持人員
2.被告人
3.被害方
(三)補充完善庭前會議列舉的審議內(nèi)容
1.程序性問題
2.實體性問題
3.證據(jù)問題
(四)提高完善被告人的訴訟權利保障
1.被告人知情權的保障
2.被告人辯護權的保障
(五)明確庭前會議的程序效力與銜接問題
1.庭前會議的效力進一步細化
2.細化庭前會議與庭審的程序銜接
結(jié)語
參考文獻
致謝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刑事庭前會議運行實證研究[J]. 秦宗文,鮑書華. 法律科學(西北政法大學學報). 2018(02)
[2]以審判為中心視野下的庭前會議制度研究——以浙江省海寧地區(qū)為例[J]. 林小芳. 克拉瑪依學刊. 2017(05)
[3]認罪認罰自愿性判斷標準及其保障[J]. 孔冠穎. 國家檢察官學院學報. 2017(01)
[4]庭前會議制度若干問題研究——以“審判中心”為視角[J]. 汪海燕. 中國政法大學學報. 2016(05)
[5]論刑事被追訴人的有效辯護權[J]. 汪家寶. 政治與法律. 2016(04)
[6]庭前會議制度之功能“缺省”與“溢出”—以審判為中心的考察[J]. 魏曉娜. 蘇州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2016(01)
[7]論庭前會議功能失范之成因——從庭前會議決定的效力切入[J]. 吉冠浩. 當代法學. 2016(01)
[8]庭前會議程序的銜接機制研究[J]. 張燕龍. 法學雜志. 2015(12)
[9]論庭前會議制度存在的問題及完善[J]. 王俊娥. 法學雜志. 2015(12)
[10]審判中心模式下庭前會議的司法困境與出路——基于F省F市運行現(xiàn)狀的實證分析[J]. 葉鋒. 法律適用. 2015(12)
博士論文
[1]刑事庭前程序研究[D]. 湯景楨.復旦大學 2014
碩士論文
[1]刑事訴訟庭前會議制度研究[D]. 李軻.華東政法大學 2013
[2]刑事庭前會議制度研究[D]. 賈志強.吉林大學 2013
[3]刑事訴訟庭前會議制度研究[D]. 蔣新林.西南政法大學 2013
本文編號:3514559
【文章來源】:江西財經(jīng)大學江西省
【文章頁數(shù)】:50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摘要
Abstract
導論
(一)研究現(xiàn)狀與意義
(二)論文結(jié)構(gòu)
一、庭前會議制度的概述
(一)庭前會議制度的歷史發(fā)展
1.“庭前會議制度”的初步形成階段
2.“庭前會議制度”的研究試點階段
3.“庭前會議制度”的細化完善階段
(二)庭前會議制度的理論基礎
1.對公正價值與效率價值的兼顧
2.對控辯對等的價值要求
3.對被告人權利保障理論
二、“以審判為中心”背景下庭前會議制度的基本定位
(一)緩解濫訴,保障訴訟權利
(二)程序性問題的集中(預)解決
(三)實體性問題的有限涉及
(四)證據(jù)材料的雙重開示
(五)爭議焦點的整理
(六)案件繁簡分流及其再處理
三、庭前會議制度現(xiàn)存規(guī)范層面的問題——基于多個地方規(guī)范性文本的比較研究
(一)庭前會議的適用范圍
(二)庭前會議的會議組織
(三)庭前會議的具體審議事項
(四)庭前會議處理問題的范圍
(五)庭前會議的審議程序
(六)庭前會議的程序效力
四、庭前會議制度在實踐中存在的問題
(一)庭前會議在繁簡再分流方面的定位不夠準確
(二)庭前會議中問題的不當解決阻礙了庭審功能發(fā)揮
(三)庭前會議中被告人訴訟權利保障不充分
(四)庭前會議的預期功能難以充分發(fā)揮
(五)庭前會議與現(xiàn)有庭審程序銜接不夠
五、“以審判為中心”背景下庭前會議制度的完善
(一)進一步完善庭前會議的啟動程序
1.庭前會議“應當”啟動的范圍
2.庭前會議“可以”啟動的范圍
(二)合理配置庭前會議的參與主體
1.主持人員
2.被告人
3.被害方
(三)補充完善庭前會議列舉的審議內(nèi)容
1.程序性問題
2.實體性問題
3.證據(jù)問題
(四)提高完善被告人的訴訟權利保障
1.被告人知情權的保障
2.被告人辯護權的保障
(五)明確庭前會議的程序效力與銜接問題
1.庭前會議的效力進一步細化
2.細化庭前會議與庭審的程序銜接
結(jié)語
參考文獻
致謝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刑事庭前會議運行實證研究[J]. 秦宗文,鮑書華. 法律科學(西北政法大學學報). 2018(02)
[2]以審判為中心視野下的庭前會議制度研究——以浙江省海寧地區(qū)為例[J]. 林小芳. 克拉瑪依學刊. 2017(05)
[3]認罪認罰自愿性判斷標準及其保障[J]. 孔冠穎. 國家檢察官學院學報. 2017(01)
[4]庭前會議制度若干問題研究——以“審判中心”為視角[J]. 汪海燕. 中國政法大學學報. 2016(05)
[5]論刑事被追訴人的有效辯護權[J]. 汪家寶. 政治與法律. 2016(04)
[6]庭前會議制度之功能“缺省”與“溢出”—以審判為中心的考察[J]. 魏曉娜. 蘇州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2016(01)
[7]論庭前會議功能失范之成因——從庭前會議決定的效力切入[J]. 吉冠浩. 當代法學. 2016(01)
[8]庭前會議程序的銜接機制研究[J]. 張燕龍. 法學雜志. 2015(12)
[9]論庭前會議制度存在的問題及完善[J]. 王俊娥. 法學雜志. 2015(12)
[10]審判中心模式下庭前會議的司法困境與出路——基于F省F市運行現(xiàn)狀的實證分析[J]. 葉鋒. 法律適用. 2015(12)
博士論文
[1]刑事庭前程序研究[D]. 湯景楨.復旦大學 2014
碩士論文
[1]刑事訴訟庭前會議制度研究[D]. 李軻.華東政法大學 2013
[2]刑事庭前會議制度研究[D]. 賈志強.吉林大學 2013
[3]刑事訴訟庭前會議制度研究[D]. 蔣新林.西南政法大學 2013
本文編號:3514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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