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答辯失權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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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隨著司法改革的推進,民事訴訟法的修改重點逐漸由開庭審理階段轉向了審前準備階段,盡快構建合理完善的審前程序已經成為理論界和實務界的共識。整理爭點和固定證據(jù)是審前程序的兩大重要功能,與此相對的分別是答辯失權制度和舉證時限制度。2001年頒布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jù)的若干規(guī)定》1引入舉證時限制度,2012年新《民事訴訟法》2對此修正,但是兩個法律文件均未涉及答辯失權制度。在答辯問題上,我國一直實行“隨時提出主義”,即被告收到起訴狀副本后,不管是否答辯、何時答辯,都不會影響法官的繼續(xù)審理,也不會對后續(xù)程序產生制約。伴隨著法治建設的不斷深入,答辯任意主義的弊端也日益凸顯,,其中最大的問題是被告利用法律漏洞故意不按時答辯,反而在庭審中突然襲擊,以出其不意獲得勝訴,嚴重地降低了庭審效率,浪費了司法資源。為了解決這一難題,許多國家構建了答辯失權制度,雖然兩大法系有關答辯后果的細節(jié)規(guī)定有所不同,但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被告任意答辯的現(xiàn)象。我國是否需要引進該項制度,尚存在較大爭議,本人立足基本國情,結合司法現(xiàn)狀,進行學術探討,為我國構建答辯失權制度提供理論、實務等全方位支持。本文共分五章: 第一章,答辯失權制度的概述。首先,答辯的概念包括廣義和狹義,本文將討論限定在狹義的范圍內。其次,答辯的性質,有權利說、義務說和新權利說三種觀點,在逐一剖析批判后,肯定了“新權利說”的合理性。最后,介紹了答辯失權的概念及其四個構成要件。 第二章,兩大法系答辯失權制度的比較分析。英美法系以英國和美國為代表,大陸法系以德國和日本為代表,分別考察了各個國家答辯失權制度的具體規(guī)定。然后,進行對比,發(fā)現(xiàn)兩大法系之間的異同及其產生原因,為我國構建答辯失權制度提供域外參考。 第三章,我國答辯失權制度缺失的現(xiàn)狀分析。我國民事訴訟立法沒有規(guī)定答辯失權制度,被告是否答辯不影響案件繼續(xù)審理。“攻擊防御方法隨時提出主義”的盛行,在司法實踐中產生了一系列不良后果,違背訴訟公正、降低庭審效率。這些惡果的出現(xiàn)主要歸咎于訴訟模式、正義觀念和權利認識等深層次的原因,厘清了這些,彌補我國的立法缺陷才能做到對癥下藥、有的放矢。 第四章,我國構建答辯失權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首先,對目前的研究成果進行梳理和評析,并得出自己的觀點:引進答辯失權是必然趨勢。然后,分析了該制度對實現(xiàn)程序公正和提高訴訟效率的重要作用,為具體構建提供必要性支持。最后,導致我國答辯失權缺失的三個因素已經發(fā)生改變,那么,建立該項制度就有了現(xiàn)實的可行性。 第五章,我國答辯失權制度的具體構建。借鑒域外規(guī)定并結合我國相關制度,從被告答辯的內容、方式、期間、后果和例外五個方面,對答辯失權制度進行具體的程序設計。同時,還需要建立相應的配套制度促進答辯失權的順利實施,包括法官釋明制度和民事制裁制度。
【關鍵詞】:答辯失權 隨時提出主義 不應訴判決 抗辯
【學位授予單位】:中國政法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授予年份】:2013
【分類號】:D925.1
【目錄】:
- 摘要5-7
- ABSTRACT7-11
- 引言11-13
- 第一章 答辯失權制度的概述13-18
- 一、答辯的概念13
- 二、答辯的性質13-17
- (一)權利說14-15
- (二)義務說15-16
- (三)新權利說16-17
- 三、答辯失權的概念17-18
- 第二章 兩大法系答辯失權制度的比較分析18-26
- 一、英美法系國家的答辯失權制度18-20
- (一)英國的答辯失權制度18-19
- (二)美國的答辯失權制度19-20
- 二、大陸法系國家的答辯失權制度20-22
- (一)德國的答辯失權制度20-21
- (二)日本的答辯失權制度21-22
- 三、兩大法系國家答辯失權制度的比較分析22-23
- (一)兩大法系國家答辯失權制度的相同點22
- (二)兩大法系國家答辯失權制度的不同點22-23
- 四、兩大法系國家答辯失權制度差異之原因分析23-26
- (一)訴訟模式的影響23-24
- (二)價值觀念的影響24-26
- 第三章 我國答辯失權制度缺失的現(xiàn)狀分析26-30
- 一、我國答辯失權制度缺失的現(xiàn)狀26-27
- 二、我國答辯失權制度缺失的后果27-28
- (一)信息不對等,違背訴訟公正27-28
- (二)導致訴訟遲延,降低庭審效率28
- 三、我國答辯失權制度缺失的原因28-30
- (一)我國的民事訴訟模式為亞職權主義28-29
- (二)司法實踐過分追求實體正義29
- (三)對答辯權利性質的絕對化認識29-30
- 第四章 我國構建答辯失權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30-40
- 一、我國是否應該引進答辯失權制度的爭議30-33
- (一)否定說30-31
- (二)謹慎引入說31-32
- (三)肯定說32-33
- 二、我國構建答辯失權制度的必要性分析33-37
- (一)答辯失權制度有助于實現(xiàn)程序公正33-35
- (二)答辯失權制度有利于提高訴訟效率35-37
- 三、我國構建答辯失權制度的可行性分析37-40
- (一)我國民事訴訟模式的轉變37
- (二)我國公民正義理念的轉變37-38
- (三)我國公民權利觀念的轉變38-40
- 第五章 我國答辯失權制度的具體構建40-49
- 一、我國答辯失權制度的程序設計40-46
- (一)答辯內容40-42
- (二)答辯方式42
- (三)答辯期限42-43
- (四)答辯后果43-45
- (五)例外規(guī)定45-46
- 二、建立答辯失權制度的配套制度46-49
- (一)完善法官釋明制度47-48
- (二)建立民事制裁制度48-49
- 結語49-50
- 參考文獻5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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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編號:31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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