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契約性基礎
發(fā)布時間:2021-01-24 14:04
對于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學術上眾說紛紜,有學者認為是借鑒了美國的辯訴交易制度,有學者認為是借鑒了德國的有罪協(xié)商制度,有學者認為是借鑒了我國臺灣地區(qū)的刑事協(xié)商制度。針對不同見解,本文認為主要關注點在于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是否具有可契約性。本文將以認罪認罰從寬的契約主體、契約內(nèi)容、契約的可期待性利益角度認識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所具有的契約性基礎。
【文章來源】:法制與社會. 2020,(30)
【文章頁數(shù)】:2 頁
【文章目錄】:
一、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契約性主體
二、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契約性內(nèi)容
三、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可期待利益性”契約基礎
四、結(jié)論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認罪認罰從寬主體性協(xié)商的制度構建[J]. 劉軍,潘丙永. 山東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2020(02)
[2]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中的協(xié)議破裂與程序反轉(zhuǎn)研究[J]. 馬明亮. 法學家. 2020(02)
[3]被告人認罪認罰自愿性的界定及保障——基于“被告人同意理論”的分析[J]. 孔令勇. 法商研究. 2019(03)
[4]職權主義訴訟模式中的認罪認罰從寬——以中德刑事司法理論與實踐為線索[J]. 卞建林,謝澍. 比較法研究. 2018(03)
[5]司法誠信視野下的認罪認罰從寬制度[J]. 劉泊寧. 政法論壇. 2018(03)
[6]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若干爭議問題[J]. 陳瑞華. 中國法學. 2017(01)
[7]關于“完善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幾個理論問題[J]. 顧永忠. 當代法學. 2016(06)
本文編號:2997377
【文章來源】:法制與社會. 2020,(30)
【文章頁數(shù)】:2 頁
【文章目錄】:
一、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契約性主體
二、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契約性內(nèi)容
三、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可期待利益性”契約基礎
四、結(jié)論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認罪認罰從寬主體性協(xié)商的制度構建[J]. 劉軍,潘丙永. 山東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2020(02)
[2]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中的協(xié)議破裂與程序反轉(zhuǎn)研究[J]. 馬明亮. 法學家. 2020(02)
[3]被告人認罪認罰自愿性的界定及保障——基于“被告人同意理論”的分析[J]. 孔令勇. 法商研究. 2019(03)
[4]職權主義訴訟模式中的認罪認罰從寬——以中德刑事司法理論與實踐為線索[J]. 卞建林,謝澍. 比較法研究. 2018(03)
[5]司法誠信視野下的認罪認罰從寬制度[J]. 劉泊寧. 政法論壇. 2018(03)
[6]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若干爭議問題[J]. 陳瑞華. 中國法學. 2017(01)
[7]關于“完善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幾個理論問題[J]. 顧永忠. 當代法學. 2016(06)
本文編號:2997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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