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證明責任裁判的表現(xiàn)形式
[Abstract]:In the adjudication of civil cases, the judge should first use evidence as a tool to confirm the facts of the case and use it as the basic data of the decision, while when the authenticity of the important facts is unknown, the judge should use the rules of distribution of burden of proof to make a decision. These are two very different methods available to judges when making decisions. The former is the judge who applies the law to judge after recognizing the facts of the case, while the latter uses the legal technology to make the decision when the judge is unable to recognize the facts. The judgment of burden of proof is a kind of helpless choice in judicature, therefore, the judge should be careful when making the judgment of burden of proof. In order to change many misunderstandings about the truth and falsehood, the burden of proof and the distribution of burden of proof, the characteristic requirements of the judge of burden of proof should be emphasized in the expression of judgment.
【作者單位】: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
【分類號】:D9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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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編號:2495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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