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用部門法的思路修改《保險法》
本文選題:保險法 + 部門法。 參考:《保險研究》2002年03期
【摘要】:我國《保險法》的修改只有以部門法的思路為指導思想 ,才能把握好度。由于保險是以保障和誠實信用為首要原則的 ,他的法律原則不同于民法、經(jīng)濟法、商法 ,分清楚這個界限 ,對于修改我國《保險法》有很大的益處 ,這樣才能正確訂立保險合同 ,解決保險糾紛 ,搞好行業(yè)監(jiān)管 ,促進我國保險事業(yè)的健康發(fā)展。
[Abstract]:The revision of the Insurance Law of our country can be grasped only with the thought of department law as the guiding ideology. Since insurance is based on the principle of protection and good faith, his legal principles are different from those of civil law, economic law, commercial law, and make a clear distinction between them, which will be of great benefit to the amendment of our country's Insurance Law. In this way, insurance contract can be concluded correctly, insurance disputes can be solved, industry supervision should be done well, and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insurance industry in China can be promoted.
【作者單位】: 中國保監(jiān)會濟南辦公室 中國保監(jiān)會濟南辦公室
【分類號】:D922.284
【共引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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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李琴;論保險代位求償權的若干法律問題[D];廈門大學;2001年
3 陳練;論保險代位求償權的行使與法律保護[D];中國政法大學;2003年
4 張婕;海上保險代位求償權法律制度研究[D];首都經(jīng)濟貿(mào)易大學;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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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許浩;;完善合同成《保險法》修改重點 類似廣州“信誠案”、北京“康寧案”有望不再有爭議[J];中國經(jīng)濟周刊;2006年20期
4 程盈;;完善相關制度,實現(xiàn)保險法的最大誠信原則[J];法制與社會;2009年21期
5 孟義;試論保險合同中如實告知義務[J];山東審判;2005年03期
6 ;畏罪人自殺還能獲賠款嗎?[J];中國保險;2005年11期
7 魯忠江;吳向陽;;論保險合同中不利解釋原則的適用[J];安徽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0年06期
8 王平生,趙東生;要用部門法的思路修改《保險法》[J];保險研究;2002年03期
9 郭玉濤;;話說保險合同“二年不可抗辯”——詳解新《保險法》之三[J];金融博覽(銀行客戶);2009年06期
10 詹洪波;;對保險合同成立若干問題的討論——從新保險法談起[J];保險職業(yè)學院學報;2009年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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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楊寶華;;對新《保險法》下保險合同成立、生效與保險責任期間有關問題的探討——基于國際比較的視角[A];中國保險學會首屆學術年會論文集[C];2009年
3 陳玉梅;;保險法如實告知義務若干法律問題的探討[A];第三屆貴州法學論壇文集[C];2001年
4 陳玉梅;;保險法如實告知義務若干法律問題的探討[A];貴州法學論壇第三屆文集[C];2001年
5 趙正堂;朱驊;李園;;中美保險法告知義務之比較研究[A];深化改革,,穩(wěn)中求進:保險與社會保障的視角——北大賽瑟(CCISSR)論壇文集·2012[C];2012年
6 李秀芬;;論保險合同疑義利益解釋原則的適用條件和適用范圍[A];中國商法年刊(2007):和諧社會構建中的商法建設[C];2007年
7 蘇兆勇;;反思保險合同的解釋規(guī)則[A];中國商法年刊(2007):和諧社會構建中的商法建設[C];2007年
8 朱學勝;;新修訂保險法對人壽保險運營的影響及對策[A];中國保險學會首屆學術年會論文集[C];2009年
9 韓麗萍;;法經(jīng)濟學在保險中的應用——道德風險對保險的制度要求[A];2007年全國法經(jīng)濟學論壇論文集[C];2007年
10 練姿秀;;《保險法》對保險信息不對稱的矯正——兼論《保險法司法解釋》(征求意見稿)對此的完善[A];黑龍江省保險行業(yè)協(xié)會二屆理事會換屆大會暨三屆理事會一次會議文集[C];20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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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本報記者 趙萍;保監(jiān)會詳解新《保險法》要義[N];21世紀經(jīng)濟報道;2006年
4 齊修;保險法實施中的三個問題[N];人民法院報;2000年
5 記者 仝春建;修改《保險法》必須堅持兩項原則[N];中國保險報;2006年
6 本報記者 陳 懇;保險法司法解釋爭辯始末[N];21世紀經(jīng)濟報道;2003年
7 ;保險法修訂草案著重保護被保險人利益[N];中國保險報;2008年
8 中國消費者報 賈君;消保人士建議縮短理賠期限[N];中國消費者報;2005年
9 梁鵬;《保險法》第13條修改不符合世界潮流[N];中國保險報;2008年
10 李慶利;保險法誠信原則的理解和適用[N];人民法院報;20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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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湯媛媛;保險法近因原則研究[D];吉林大學;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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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馬楠;責任保險第三人請求權研究[D];吉林大學;2009年
10 徐凱橋;保險法投保人如實告知義務規(guī)則研究[D];復旦大學;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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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崔鴻偉;保險法中棄權與禁止反言原則研究[D];吉林大學;2011年
8 王衛(wèi)國;保險法告知義務制度研究[D];中國政法大學;2002年
9 劉寧;論責任保險第三人的直接請求權[D];山西大學;2006年
10 馮文;我國《保險法》面臨的障礙、成因及對策[D];西南財經(jīng)大學;2000年
本文編號:1926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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